'【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舒蘭 趙明明 趙超 經濟 吉林市公安局 2019-08-24
""【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8月16日上午,舒蘭市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進行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8月16日上午,舒蘭市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進行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立偉利用舒蘭市溪河鎮溪浪口村黨支部書記、村長及舒蘭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自2010年以來,糾集趙明明、趙博鑫、趙超、趙俊(另案處理)等家族成員,逐漸形成以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為骨幹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成員長期在溪河鎮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非法採礦等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無辜村民,給當地村民造成心理恐慌,影響極其惡劣。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等人為主要成員的犯罪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舒蘭市溪河鎮多次共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應從嚴懲處,依法認定被告人趙立偉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四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及處以相應財產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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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上午,舒蘭市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進行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立偉利用舒蘭市溪河鎮溪浪口村黨支部書記、村長及舒蘭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自2010年以來,糾集趙明明、趙博鑫、趙超、趙俊(另案處理)等家族成員,逐漸形成以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為骨幹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成員長期在溪河鎮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非法採礦等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無辜村民,給當地村民造成心理恐慌,影響極其惡劣。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等人為主要成員的犯罪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舒蘭市溪河鎮多次共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應從嚴懲處,依法認定被告人趙立偉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四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及處以相應財產刑等。

【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來源丨江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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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上午,舒蘭市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進行公開宣判。

【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立偉利用舒蘭市溪河鎮溪浪口村黨支部書記、村長及舒蘭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自2010年以來,糾集趙明明、趙博鑫、趙超、趙俊(另案處理)等家族成員,逐漸形成以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為骨幹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成員長期在溪河鎮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非法採礦等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無辜村民,給當地村民造成心理恐慌,影響極其惡劣。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等人為主要成員的犯罪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舒蘭市溪河鎮多次共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應從嚴懲處,依法認定被告人趙立偉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四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及處以相應財產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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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江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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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上午,舒蘭市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進行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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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立偉利用舒蘭市溪河鎮溪浪口村黨支部書記、村長及舒蘭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自2010年以來,糾集趙明明、趙博鑫、趙超、趙俊(另案處理)等家族成員,逐漸形成以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為骨幹的惡勢力團伙。該團伙成員長期在溪河鎮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非法採礦等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無辜村民,給當地村民造成心理恐慌,影響極其惡劣。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被告人趙立偉為首,趙明明、趙博鑫、趙超等人為主要成員的犯罪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舒蘭市溪河鎮多次共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應從嚴懲處,依法認定被告人趙立偉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四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及處以相應財產刑等。

【掃黑除惡】舒蘭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黑惡勢力案件

來源丨江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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