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四級河長體系 茂名版河長制實施藍圖正式出爐

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王媛)近日,茂名市委常委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茂名市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並由茂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這標誌著茂名版河長制實施藍圖正式出爐。

河長制是由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河段長,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負責本轄區內河流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的一項制度。全面推行河長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對我國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具有里程碑意義。目的是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汙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製度保障。市委要求,要深刻認識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重要意義,按照中央、省、市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確保河長制全面落實到位。

茂名版《方案》針對目前茂名市存在的水安全、水汙染、水生態以及中小河流防災減災體系短板問題,在省方案的基礎上進行細化,加強了部門的配合和聯動,提出了考核和落實資金等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全市境內江河湖庫全面建立河長制。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形成與茂名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河湖水生態環境和水安全保障體系,水資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環境改善更加明顯,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實現河暢、岸固、水清、景美總目標。

架構:構建四級河長體系,實行雙總河長制

根據出臺的《方案》,茂名市將在全市境內江河湖庫全面建立河長制,建立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市、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鎮(街道)、村四級河長體系。

市、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鎮(街道)實行雙總河長制,設立第一總河長、總河長,由同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流經各區域內的主要河湖,分別由市、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鎮(街道)黨政負責同志和村(居)委負責同志擔任河長;村(居)委設河湖專管員或保潔員,由專人管理。茂名市境內鑑江、袂花江、小東江、西江四大河流(流域)分別由市委、市政府負責同志擔任市級河長;四大河流(流域)所在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鎮(街道),由政府(管委會、街道辦)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鎮級河長。同時,市、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鎮(街道)將分別成立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任務:七大任務,包括治水的主要措施

全市江河、湖泊、水庫、山塘要實行河長制全面覆蓋,《方案》中明確了七大主要任務:

一是強化“三條紅線”管理,保護水資源。全面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汙“三條紅線”剛性約束。

二是完善防災減災體系,保障水安全。完善主要江河防洪體系,加快鑑江、袂花江、羅江、小東江等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加快制定與實施流域防洪聯合調度方案,提高水安全綜合保障能力。

三是控制汙染物排放,防治水汙染。全面貫徹《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深入實施《茂名市實施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方案》和《茂名市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做好水陸統籌,強化源頭控制,突出上下游、支流連片區域水汙染聯防聯治,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系統推進流域水汙染防治。

四是強化分類治理,改善水環境。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按照水功能區及廣東省與茂名市政府,茂名市政府與各區、縣級市政府簽訂的水汙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築和排汙口。

五是維護河湖生命健康,修復水生態。加強河湖、溼地生態修復和保護,禁止非法侵佔自然河湖、溼地水源涵養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強化河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及周邊區域汙染聯防聯治。

六是嚴格河湖空間管控,管理保護水域岸線。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加快推進河湖管理範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範圍劃界確權工作。編制河道水域岸線管理利用保護規劃,科學劃分岸線功能區,嚴格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強化岸線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

七是建立健全法規制度,強化執法監管。加強河湖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建立政府牽頭,多部門參與、運轉高效的協作機制,實施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統籌加強涉水工程、重點汙染源和黑臭水體沿岸排汙動態監管。建立健全基層部門河湖日常巡查監管機制。

保障: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監督

各級黨委、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長製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建立黨政領導下的部門聯動、流域統籌協調機制,實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統治理、聯防聯控;建立河長會議、信息共享、工作督察及工作驗收制度,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的重點難點問題;建立河湖管理和保護長效機制,落實管護主體、責任、人員,保障財政經費投入,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河湖管護;建立信息化技術保障機制,實施“互聯網+河長制”行動計劃,建立河長制信息管理平臺,全方位提升治河管河能力。落實河長制專項經費,加大城鄉水環境整治、水汙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資金投入,積極探索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河湖環境治理與保護。

考核: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追責

《方案》指出,根據不同河湖的特點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實行河長制考核體系和獎勵問責機制,將對河長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將河長制落實情況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等考核內容,結合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整改等情況進行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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