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壽光一黨員幹部因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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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記者獲悉,近日壽光市人民檢察院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對邵樂民(原壽光市政協機關黨組成員、政協機關老幹部服務中心主任)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7月初,壽光市紀委市監委發佈通報,壽光市政協機關原黨組成員、機關老幹部服務中心原主任邵樂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經查,邵樂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購物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虛開發票套取財政資金、私設“小金庫”負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便利,貪汙單位公款,涉嫌貪汙犯罪;挪用單位公款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挪用單位公款購買理財產品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邵樂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敬畏,毫無顧忌,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壽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壽光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壽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邵樂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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