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流程

時政 不B忘W初C心X 2018-12-15

一、發展黨員工作流程

1.黨支部必須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和要求,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1.1建立支部發展黨員流程圖。有側重、分階段、明職責、按程序做好申請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

1.2發展黨員有計劃、有安排、有重點,指導團支部做好“推優”工作;重視生產一線發展黨員。

1.3申請入黨人員、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材料齊全,相關培養教育和考察記錄完整。

2.對申請入黨人員的培養教育

2.1自願遞交入黨申請書。

2.2 黨組織進行一般性培養、教育、考察。

2.3 黨組織列為積極分子,並重點培養、教育、考察(列為積極分子應具備四個條件:擁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本人對黨有比較明確的認識,熱愛黨,相信黨,積極要求入黨,靠近黨組織,決心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熱心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改革開放中,在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實際表現突出,有獻身精神;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

2.4 列為積極分子後黨組織要指定一到兩名正式黨員做其培養聯繫人,並採取吸收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等。

2.5 列為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後,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2.6 確定為發展對象後,進行政治審查,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2.7公司黨委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集中培訓,沒有經過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3.接收為預備黨員

3.1 申請入黨的人員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或尚在緩期登記期間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3.2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須經上級黨組織的同意(用鋼筆逐項填寫清楚,字跡端正,內容真實)。支委會要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3.3 支部大會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接收為預備黨員。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應統計在票數內。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3.4 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連同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發展黨員公示情況,報黨總支批准後(審批前黨總支委派專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再報公司黨委審批。

4.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

4.1 將預備黨員及時編入黨支部或黨小組,對他們進行教育考察。

4.2 面對黨旗宣誓。

4.3 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考察,黨支部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5.預備黨員的轉正

5.1 具備黨員條件的,預備期滿後,預備黨員書寫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徵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報黨總支批准後,再報公司黨委審批。

5.2 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5.3 黨委對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在三個月內討論審批。審批結果應及時通知所在基層黨組織。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佈。

5.4 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將其《入黨志願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由公司黨群工作部門轉交人力資源部門,存入其人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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