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犯渾 用筷子戳人眼睛被刑拘

十堰 十堰市公安局東嶽分局 2019-06-01

十堰一男子喝醉酒後在飯店犯渾,為瑣事與人發生了爭執,一氣之下用筷子扎傷了人眼睛,最終被刑事拘留。

近日,十堰市東嶽公安分局中區派出所接到轄區李先生報警,稱其在紅衛某飯店吃飯時,被人打傷了,請求幫助。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理。

只見李先生用雙手捂住眼角,正痛苦的呻吟著,旁邊坐著一男子陳某,渾身酒氣,手裡還拎著一個啤酒瓶。民警現場瞭解到,事發當時,李先生在飯店裡吃飯,準備起身買單時不小心碰到了陳某。陳某說話有點衝,一言不合就開罵,李先生見他滿臉通紅,一身酒氣,懶得與他計較,便徑直走向大廳,這時陳某發了瘋似的追了過來,拿著一雙棕色木筷子扎向了李先生的眼睛,隨後拽著李先生的衣領不依不饒,飯店工作人員見狀連忙拉開二人。

男子酒後犯渾 用筷子戳人眼睛被刑拘

民警瞭解情況後,立即將受傷的李先生送往就近的醫院接受治療。後經鑑定,李先生右眼角部位受傷構成輕傷二級。

民警電話聯繫陳某,但他拒不到案接受調查,民警又多次去其家中尋找,也並未見到其人,再後來陳某甚至連手機號碼也換了,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不知所蹤。

26日下午15時許,中區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開展“戶戶走到.情印萬家”活動時獲取到重要線索,掌握到陳某可能藏匿在外地,辦案民警迅速與當地警方取得聯繫。在兩地警方的通力合作下,28日,東嶽民警將陳某成功抓獲並帶回十堰。

經審訊,陳某對自己故意傷害李先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陳某交代,當晚由於喝了不少酒,一時衝動與人動了手,酒醒後意識到自己“闖了禍”,不想擔責,便躲了起來,後來為了躲避公安機關的處罰,陳某索性躲到外地。沒想到最後還是被發現了,現在想想太后悔了,當時真的太意氣用事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偵。(通訊員 範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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