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和增進民生福祉 寧波推進“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

十三五 經濟 時政 浙江新聞 浙江新聞 2017-08-06
為改善和增進民生福祉 寧波推進“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

為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改善和增進民生福祉,近日,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頒佈了《關於全面推進“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的實施意見》,在全市範圍內推進“放心消費”行動。

全面推進“放心消費”行動,是細化落實國務院《“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形成“安全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目標的重要舉措,是貫徹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意見》的具體部署。

近年來,寧波消費一直保持平穩增長。今年上半年,全市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795.4億元,同比增長9%;實現商品銷售總額10249.9億元,同比增長21.1%。市民的消費層次、消費結構有了提升調整,消費需求日益品質化、個性化,網絡消費、綠色消費、農村消費、旅遊消費等新消費模式和消費領域快速發展,新的消費潛力不斷釋放。但與此同時,新的消費問題也不斷呈現,消費維權的模式亟待創新和轉型。

全面推進“放心消費”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寧波全市消費環境安全度、經營者誠信度和消費者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對消費環境抽樣滿意率達到85%以上,消費糾紛自行和解率達到80%以上,消費投訴處理率保持在95%以上,消費者對“放心消費”行動認同感達到85%以上,消費對全市經濟增長貢獻率穩步提高。

為實現這些目標,寧波將實施“六項行動”、完善“六項機制”。“六項行動”包括商品質量維權行動、食品藥品安全治理行動、“質優寧波”行動、重點領域和新興行業專項規範行動、放心消費示範創建行動和“放心品牌”打造行動。“六項機制”包括放心消費文化培育機制、市場主體責任機制、質量安全監管機制、消費糾紛高效便民處理機制、企業信用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社會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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