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話題:“腳臭鹽” 不能讓問題產品成為“代言人” 徐建華

食品安全 徐建華 時政 中國質量新聞網 2017-05-11
本期話題:“腳臭鹽” 不能讓問題產品成為“代言人” 徐建華

近期,全國多個省市,出現了一款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商標名為“代鹽人”的深井岩鹽(加碘)。該鹽存在異味,當加熱或用手搓後,會散發出濃烈的臭腳味,故被稱為“腳臭鹽”。食鹽質量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此新聞一出,立即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針對“腳臭鹽”問題,多地職能部門已要求該品牌食鹽下架。河南鹽務管理局通報,經檢測4個“腳臭鹽”樣品的衛生均合格,兩樣品異味不合格。並稱異味是由隱藏在岩鹽礦床中極少量的丙酸、丁酸、異戊酸、己酸等短鏈脂肪酸形成,不會對健康造成傷害。

□ 徐建華

近日,全國多地曝出一種“腳臭味”食鹽,該食鹽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商標名為“代鹽人”深井岩鹽,被加熱或用手搓後,會散發出濃烈腳臭味。目前,河南省已經成立3個工作組第一時間奔赴3家制鹽企業,已要求問題產品全部下架,涉及數量為7000噸,涉事企業的食鹽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工商許可證已被要求暫扣,暫停一切食鹽生產、經營活動。工信部聯合國家發改委、衛計委等單位組成督查組,赴河南省專項督察異味食鹽問題,還專門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一步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柴米油鹽醬醋茶,是老百姓開門生活的七件事,食鹽質量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素有“中國岩鹽之都”之稱的平頂山市葉縣發生“腳臭鹽”事件,難怪媒體和全社會都廣泛關注,也掀起了軒然大波。針對“腳臭鹽”事件,目前國內正在進行質量安全整頓,尤其是河南省,更是要求在全省迅速開展食鹽質量安全大檢查活動,重點檢查製鹽企業、食鹽批發企業、大型超市、零售商戶、集體食堂和農村偏遠市場,對鹽業違法案件依法從快從重查處,確保民眾“舌尖上的安全”。這樣的整頓肯定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但食品安全監管不能只是寄希望於這種“事後”的整頓,更應該做好風險的預防和日常的質量安全監管。

從目前的調查來看,依據中科院、鄭州大學等科研機構分析,河南省食鹽個別生產批次的異味來自丙酸、丁酸等脂肪酸。異味由隱藏在岩鹽礦床中極少量的丙酸、丁酸、異戊酸、己酸等短鏈脂肪酸形成,食鹽中異味源含量極微但仍會使消費者產生不悅的臭味感。雖然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其產生的異味會使食鹽的感官指標不合格——經河南省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對樣品的感官、白度、粒度,硫酸根、氯化鈉、水分、水不溶物、碘強化劑、砷、鉛、總汞、鎘、鋇、亞鐵氰化鉀全部4個樣品理化指標、衛生指標均達到合格,兩個樣品感官指標的異味不合格。

針對異味去除問題,業內的說法和意見是可以通過企業技術改造解決的。但是“腳臭鹽”暴露出來的質量問題,卻不僅僅是技術層面的問題,更有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相關部門質量安全監管不嚴格的綜合原因,才會導致“腳臭鹽”在河南省乃至全國的市場上暢通無阻。

前些年在互聯網上有一個流行的說法叫“我為自己代言”並由此衍生出了“代言體”,或者說“帶鹽體”。巧合的是,這次的“腳臭鹽”的商標也恰恰是“代鹽人”,也算是為自己“代言”的一個體現,不過從此次“腳臭鹽”事件來看,這家企業顯然沒給自己“代好言”。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無小事,也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對於類似“腳臭鹽”這樣的問題產品,千萬不要使其成為食品安全的“代言人”。不讓“腳臭鹽”為食品安全“代言”,首要的就是要落實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好食鹽產品安全自查、出廠檢驗記錄、銷售記錄、不合格產品召回等相關制度,規範生產加工行為,確保食鹽產品質量安全。企業既要加強技術層面的創新和改造,更要強化質量管理方面的建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查食鹽生產原料來源和食鹽生產環境,嚴格執行食鹽生產工藝標準和衛生標準,以對消費者生命安全負責任的態度生產高品質產品。

不讓“腳臭鹽”為食品安全“代言”,還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的風險監控,主動防範。風險監控的重要作用是能將食品安全的監管從“救火”的方式轉變為“防火”的方式。目前,以“腳臭鹽”為代表的食品安全事件,多是出事之後再“救火”,這樣的方式不僅被動而且效果不好,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和影響,如果能夠將關口前移,將功夫下在平時、用在日常,通過新技術新手段等多種方式做好風險監控,做到食品安全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就能更好地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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