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還收垃圾費和“照相”費?

攝影 社會 華商報 2017-04-07
咋還收垃圾費和“照相”費?

華商報訊(記者 衛楠 唐保虎)辦理高齡補貼年檢,咋還收每人12元的垃圾處理費和2元的“照相”費?對此,社區主任表示,垃圾處理費是按照規定收取,2元錢實為複印材料等費用。

老人:辦高齡年檢被強收兩項費用

4月6日,臨渭區站南街道辦事處佳苑社區新立小區一名七旬老人反映,上月底接到社區通知,讓去辦理高齡補貼的年檢。

“我和老伴去了後,人家讓交垃圾處理費每人每月1元,照相費每人2元。”這名老人說,之前小區已經按照每戶每月10元向居民收取過了垃圾費,為啥社區還要再收一次?此外,照相是用國家配備的設備拍照,為啥也要收費?

“如果我不交這些費用,我們的年檢就辦不成,和社區的工作人員理論了半天,最後沒辦法還是交了,我家共5口人,垃圾處理費是60元,另外還有我和老伴兩人的照相費,一共交了64元,但照相費沒有開票據。”這名老人說。

根據這名老人提供的一張陝西省政府非稅收入收款票據顯示,他共交納了60元的費用,徵收項目為“垃圾處理費”,票據上還加蓋有臨渭區收費管理局收費專用章。

這名老人表示:“這兩項收費到底合理不合理?有沒有依據?如果家裡沒有需要前往辦理年檢的老人,那這些家庭的費用應如何收取?”

社區:家中沒有需年檢的老人辦其他業務時也要補繳

對此,佳苑社區主任李文輝表示,每人每月1元的垃圾處理費,是按照規定向居民收取,收取後全部按規定上交財政部門。

在該社區辦事大廳張貼的一張站南街道辦事處的文件顯示,收費依據為“按照‘垃圾產生者對垃圾處理承擔責任’和‘有償服務,合理收費’的原則,實行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收費的範圍和標準為“轄區內的單位和戶口在本轄區的居民以及長期暫住人口(3個月以上)均應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每人每月1元,全年12元,暫住人口按具體情況徵收”。

李文輝還表示,該社區應進行高齡年檢(70週歲以上)的老人約700人,因為年檢要填表、複印身份證等,這些都有成本,所以收取了2元的複印材料費,而照相是用電腦攝像頭拍照,不收費。家中沒老人需年檢的居民,到社區辦理相關業務時,也會被要求補繳垃圾處理費。

站南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垃圾處理費是按照省、市物價部門的規定收取,因為社區工作人員少,所以是在居民來辦業務的時候進行徵收。

華商報記者以市民身份撥打12358價格舉報熱線,接聽電話的一名工作人員在查詢後表示,目前垃圾處理費仍按照規定徵收。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