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華A: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關於提名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和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意見

深圳中華 自行車 股票 投資 全景網 2017-04-28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關於提名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和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的

獨立意見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

第二十四次會議於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萬通大廈 1201 公司會議室召開。作為公

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的關於提名第十屆董事會董

事候選人和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進行了事前認可,並發表了獨立意見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選人

公司第九屆董事會任期已屆滿。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應召開

股東大會進行董事會的換屆選舉。公司第九屆董事會提名李海先生、姚正旺先生、

曹方先生、楊奮勃先生、孫龍龍先生、鍾華先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

參加股東大會選舉。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

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的

獨立董事,現就董事會換屆選舉事宜發表如下意見:

1、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合法。

根據上述六位董事候選人的個人履歷,未發現有《公司法》第 147 條規定的

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發現其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具備擔任

公司董事的資格。

2、候選人的提名程序合法。

本次董事會換屆選舉,提名董事候選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關規定。

3、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

經董事會審議,同意提名宋西順先生、張志高先生、楊嵐女士為公司第十屆

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加股東大會選舉。

1

根據上述三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個人履歷,未發現有《公司法》第 147 條規

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發現其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具備

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根據上述三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個人履歷、工作情況等,沒有發現其有中過

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三項規定的不得擔任

獨立董事的情況,具有獨立董事必須具有的獨立性,具備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資

格。

2、候選人的提名程序合法。

本次董事會換屆選舉,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關規定。

3、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

[此頁為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關於提名

第十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和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獨立意見的簽字頁,無正文]

獨立董事:

崔 軍:

陳叔軍:

李 冰:

2017 年 4 月 25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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