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繼續依法從嚴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原標題:深交所繼續依法從嚴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切實扛起退市主體責任)

2019年7月5日,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康得)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公告稱,根據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年至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深交所將持續密切關注*ST康得後續進展,如證監會對*ST康得作出上述最終行政處罰決定,深交所將第一時間啟動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流程。

完善退市基礎性制度,切實扛起退市主體責任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實現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運行機制,也是出清市場風險、淨化市場環境的基礎性安排。近年來,退市制度持續完善。2014年10月,證監會發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實施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2018年7月,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進一步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有關規定,強化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

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深交所於2018年11月制定《實施辦法》,同時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等規則,進一步明確並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實施標準和程序。根據《實施辦法》第二條,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主要情形包括上市公司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以及五大安全領域重大違法行為。2019年1月,深交所對*ST長生違法違規生產疫苗作出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決定,*ST長生成為《實施辦法》頒佈以來首家被作出強制退市決定的公司。

嚴把退市執行關,基本實現退市工作常態化

近年來,在證監會的指導下,深交所不斷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嚴把退市執行關,對觸及退市條件的公司堅決予以退市,已形成常態化的退市制度安排和操作實踐。2017年以來,深交所依法依規、順利完成欣泰電氣、*ST烯碳、中弘股份等公司的退市工作,有序推進*ST華澤、*ST眾和及*ST長生的退市流程,有效化解市場風險,實現平穩退市。

2019年5月,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年會講話中指出,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觸及退市標準的企業堅決退市、一退到底。深交所將堅決貫徹落實證監會“四個敬畏”“一個合力”工作要求,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嚴把退市制度執行關,對觸及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堅持“有一家、退一家”的監管態度,不姑息、零容忍,努力淨化市場生態,培育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維護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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