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開譴責 *ST烯碳及其審計機構

深交所 會計師 中興 註冊會計師 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2017-05-30

⊙記者 張憶 ○編輯 浦泓毅

*ST烯碳因無法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相關審計機構未能勤勉盡責,深交所日前對*ST烯碳及其審計機構、相關當事人予以公開譴責。深交所表示,將繼續督促公司及其審計機構儘快按照規定披露定期報告,並對其定期報告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查。

此前,*ST烯碳因2015年度財報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公司2016年度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權會計處理存在明顯爭議,直至2017年4月24日方聘任審計機構的情形下,公司仍未及時發佈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以及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提示性公告,直至4月28日方披露相關風險提示公告,並最終未按照規定在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和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報告。

而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為*ST烯碳2016年財務報告審計機構,未能勤勉盡責,未及時完成審計工作並出具審計報告,也未及時告知公司不能按照原定年報披露日期完成審計工作,直至4月27日方告知公司無法按期完成審計工作,對公司無法在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公司未及時發佈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提示性公告等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深交所表示,對於*ST烯碳未按期履行定期報告法定披露義務且未及時作出風險提示一事,深交所作出紀律處分決定。*ST烯碳及其主要負責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註冊會計師均被處以公開譴責。同時,相關方違法違規線索已上報證監會提請立案稽查,公司已於5月12日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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