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迪生態重大資產重組再曝違規:控股股東“雪藏”兩家生物質電廠

生物能源 投資 新能源 能源 中證網 2017-06-20

中證網訊 記者 劉向東

凱迪生態(000939)6月16日公告,公司決定以自有資金收購洪雅凱迪和鬆桃凱迪兩家生物質發電廠。公告顯示這兩家生物質電廠2016年2月前原本是公司控股股東陽光凱迪集團的子公司,但公司2015年完成重大資產重組時,已披露控股股東的全部生物質發電資產已注入了上市公司,上述兩家電廠當時被隱瞞“雪藏”,實際上並未注入,與信息披露內容明顯不符。

這是繼參與凱迪生態2015年非公開發行的武漢金湖科技公司,去年被監管部門查出隱瞞公司關聯方身份後,凱迪生態在同一次重大資產重組中再一次曝出違規細節。

這份《關於收購洋浦長江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洪雅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鬆桃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的公告》稱,為做強做大公司生物質發電主營業務,統籌配置區域內的生物質資源,公司決定以自有資金收購洋浦長江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洪雅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鬆桃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上述交易金額合計1.18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洪雅凱迪和鬆桃凱迪這兩家生物質發電廠原本是公司控股股東的子公司。公告稱,洪雅凱迪為洋浦長江投資公司於2016年2月22日向公司控股股東陽光凱迪新能源集團公司以註冊資本8100萬進行購買,鬆桃凱迪為洋浦長江於2016年3月2日向公司控股股東陽光凱迪以註冊資本8100萬購買。

2014年11月26日,更名前的凱迪生態公告非公開發行預案,發佈了《武漢凱迪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公告》,2015年6月,凱迪生態完成了這次重大資產重組。這次非公開發行公告明確表示,本次重組公司控股股東陽光凱迪、中盈長江等交易對方將生物質發電資產等清潔能源電廠以及相關的林地資源整體注入上市公司。其中,本次擬收購的生物質發電資產為陽光凱迪下屬的生物質發電廠100%股權,包括17家已投產併網的電廠,21家正在建設的電廠,49家尚未開始建設的電廠,以及1家負責生物質電廠運營維護的公司,合計共88家。

也就是說,通過公司2015年的資產重組,公司控股股東陽光凱迪集團的生物質發電全部資產已注入上市公司,陽光凱迪不再從事生物質發電業務。當時公告還稱,這次重組有利於消除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在生物質發電領域的同業競爭。

但6月16日的相關公告卻與此自相矛盾。2016年二三月份,已公告不再從事生物質發電業務的凱迪生態控股股東陽光凱迪公司,名下竟然又冒出了洪雅凱迪和鬆桃凱迪這兩家生物質電廠,而且,在2015年凱迪生態重大資產重組啟動之前,洪雅凱迪和鬆桃凱迪這兩家電廠已是控股股東陽光凱迪的子公司,但這兩家公司當時並沒有出現已公告的控股股東下屬的88家生物質發電資產中。

6月16日公司公告了由湖北眾環資產評估公司出具的《擬收購洪雅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股權所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評估報告》和《擬股權收購所涉及的鬆桃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評估報告》兩份報告,報告對兩家公司的歷史沿革進行了詳細披露,洪雅凱迪於2011年5月25日註冊成立,至2016年2月16日,是公司控股股東陽光凱迪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鬆桃凱迪由陽光凱迪於2012年3月15日獨資設立,2011年8月開工建廠,2014年4月已投產。

一系列公告顯示,在2015年完成的重大資產重組中,控股股東陽光凱迪屬下的洪雅凱迪和鬆桃凱迪兩家生物質發電廠,當時並沒有注入凱迪生態,直到重組完成八個月之後,控股股東才將兩家公司轉讓給第三方。控股股東當時隱瞞了兩家公司的存在,與控股股東已將全部生物質發電資產注入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相符,這是無疑於明目張膽地向投資者撒了一個彌天大謊。

公司公告還顯示,近年來凱迪生態違規不斷,已多次受到監管部門問詢和監管。就在公司2015年的重大資產重組中,公司公告稱,參與非公開發行的武漢金湖科技有限公司與上市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但去年監管部門在調查中發現,金湖科技公司實際上是公司的關聯方,而金湖科技在這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中起到關鍵作用。

湖北德馨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陸峰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凱迪生態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中的信息披露出現虛假陳述,關聯方參與非公開發行,控股股東屬下兩個生物質發電廠被隱瞞,這些行為不只是違規,已涉嫌違法。根據《刑法》規定,如果上市公司故意通過多個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違規、違法行為,達到非公開發行數十億元的目的,其金額已達到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的立案標準,依法應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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