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少算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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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近日,海東市樂都區幾位退休老人向記者反映,他們的退休養老金從2016年開始,少算了幾年的工齡,想通過媒體找到相關職能部門幫他們把少算的養老金補算回來。

7月11日,記者在樂都區中心廣場見到了反映情況的代表裴明陽和張得臣。裴明陽給記者看了他退休時,原樂都縣委組織部給他發放的退休文書和由樂都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打印的養老金髮放明細。記者看到,退休文書中詳細記錄了裴明陽於1967年8月在雜多縣參加工作,1985年10月調至樂都工作至2003年1月,在青實際工齡為41年3個月(含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6年7個月)。而在養老金髮放明細中,工齡那一欄裡填寫的卻是35年。

據裴明陽介紹,他們是2003年根據相關優惠政策選擇提前退休,退休的時候組織部為他們發放了正式退休文件。這份文件裡面,他們的退休工齡描述得很清楚,其中不僅包含了實際工齡,也包括了提前退休年齡到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工齡。“在2016年之前不牽扯少算的問題,但是從2016年開始,社保局在計算養老金時把我們提前退休的工齡沒有算進去。”裴明陽告訴記者,養老金被少算了以後,他們找過當地社保局,但社保局並沒有拿出變更他們退休文件上工齡計算方法的政策和依據。隨後他們也找過樂都區組織部,但是這個問題一直沒得到解決。裴明陽說:“我的工齡少算了7年,按照現在的養老金標準來算,一個月我要少領84元錢。以後養老金還會上調,少算的錢會更多。”

另外記者瞭解到,與裴明陽有相同情況的退休老人在樂都區共有13人,這13人中,在計算養老金時,最多的少算了13年,最少的少算了7年。張得臣也是2003年提前辦的退休,按法定退休年齡提前了8年,張得臣說:“退休文書上我的工齡是41年,核算養老金時按32年工齡核算的,少算了8年工齡,每個月少了96元養老金。而我們的退休工資依然是按41年工齡發放的,這樣糊里糊塗少算了8年的工齡,真是不應該。”

那麼社保局緣何會少算了這部分工齡呢?為了更進一步瞭解情況,記者與裴明陽老人一起找到了樂都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馬虎林。

據馬虎林解釋,社保部門在2016年將離退休幹部納入社保的時候,是按《青海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文件》的規定來辦理的。離退休人員的退休文書上關於離退休人員參加工作的時間和退休批覆的時間都很清楚,錄入系統時是按這個時間為準,錄入的工作人員就是依據退休文書上批覆的時間作為退休時間錄入的。馬虎林說:“2016年納入社保時,關於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以參加工作時間和退休時間來計算工齡,而這些提前退休的老人,他們的退休文件上的批覆時間就是他們的實際退休時間,電腦系統錄入時沒辦法將他們那段從實際退休時間到法定退休時間的工齡算進去,所以才出現了工齡變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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