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領導留言板·青海省留言回覆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數學 人力資源 地方領導留言板 2017-04-26

人民網北京4月25日電 “我們家孩子是格爾木站前路小學一年級的學生,老師佈置的作業太多,孩子每天晚上寫到十二點。壓力很大!希望作業稍微減少一些!”近日,一位青海網民反映當地小學的作業佈置問題。

對此,格爾木市官方回覆表示,格爾木市教育局通過調查瞭解,一年級二班老師佈置的作業量較均勻,無時多時少現象。關於教學質量問題,通過上學期一年級三個班數學質量監測分析,一年級(2)班數學成績相對低一些,原因為該班數學教師是年輕教師,在教學經驗和教學方法上有待進一步提高。格爾木市教育局已責成站前路小學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引導教師科學合理佈置教學練習。(實習生 蔡爽)

有話想對青海省委書記、省長說?歡迎來留

【網民留言】

尊敬的領導您好!百忙之中打擾到您!格爾木站前路小學教學質量有待提高,我們家孩子是一年級二班的學生,我們很多家長也討論過這個問題!晚上老師佈置的作業太多,孩子每天晚上寫到十二點。孩子壓力很大!我希望老師在學校多教一下他們,作業稍微減少一些!希望各位領導多關注一下。

答覆意見:

您好:據調查,該校下午17:05準時放學,按該校生源及服務半徑估計,學生一般到家時間在17:30左右,學生有充足的作息和學習時間。對一年級(2)班入班調查問卷顯示,該班作業完成時間不足半小時的有21人,佔全班40.4%, 1小時的有23人,佔全班44.2%,2小時完成作業的有4人,佔全班7.7%,2小時以上有4人,佔全班7.7%。通過對作業短信、入班調查及與老師和家長的溝通了解,一年級(2)班作業情況為:語文和數學作業都是練習冊1頁,週末為2頁。老師佈置的作業量較均勻,沒有時多時少的現象。通過對任課教師備課和上課情況的檢查發現,一年級教師都能認真備課,上好每一節課並及時批改作業,教學態度端正。關於教學質量太差問題,通過上學期一年級三個班數學質量監測分析,一年級(2)班數學成績相對低一些,原因為該班數學教師是年輕教師,在教學經驗和教學方法上有待進一步提高。市教育局已責成站前路小學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引導教師科學合理佈置鞏固課堂教學的練習,嚴格執行青海省《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作業。同時要加強年輕教師的教育培訓和業務指導,改進教師工作方法,提高課堂效率,進一步減負增效。

其他網民留言選登如下:

【網民留言】

省長你好:本人於2012年至2013年在海西州格爾木市工作,單位和個人繳納了五險一金,2014年我調到北京工作,現在要把在格爾木參加的保險轉移到北京,委託我們公司在格爾木的原分公司去社保中心開具繳費憑證和參保憑證,但是格爾木社保中心不給開具,說要北京社保中心開接收函到格爾木,才給打印憑證,但是北京社保給我的答覆是人社部早已經發文,跨省轉移社保和醫保,只要原參保地社保中心開具繳費憑證和參保憑證,不需要接收函,同時北京社保也出具不了接收函,餘下的社保中心直接對接,現在就是格爾木社保中心不給開具憑證,導致我在格爾木參加的保險不能轉移到北京來。請問領導,為什麼人社部的政策在格爾木就不能實行,請領導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答覆意見:

您好:經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個人,可隨時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我局養老保險轉移經辦窗口(文體街13號)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規定辦理後續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基本醫療保險跨地區轉移首先需要新參保地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持新參保地《聯繫函》方可在我局醫療保險窗口(鹽湖廣場辦事大廳)出具參保憑證、個人賬戶劃轉、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等手續。 處理意見: 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相關政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z2009{66號)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z2009{187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一)參保人員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機構出示《憑證》並申請養老保險關係轉入。(二)轉入地同意接收並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三)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繫函》後核對相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轉移基金。(四)新參保地社保機構收到《信息表》及資金後辦結有關手續,並告知參保人員。 二、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海西州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西醫管字z2012{29號)規定,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按以下流程經辦:(一)由本人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指定窗口辦理,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與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聯繫,生成併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三)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完成參保憑證出具,個人賬戶劃轉、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等手續。 因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轉移政策不同,保險關係轉移辦理所需的條件及辦理流程也不相同,若網友有其他疑惑或需要諮詢的問題,可致電0979—8422529(醫保)、0979-8465928(養老)進行諮詢。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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