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繳納社保,請記住用這3種方式維權!

一個10多年不交社保的單位,還留著它幹什麼,要麼要求公司補繳,補償損失,要麼就離職申訴經濟補償金,並要求追溯補繳社保。

只要單位沒有破產,並且你們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單位就有義務為每一個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單位應承擔的責任,也是勞動者的應享受的福利。

如果單位不承擔起這個責任,作為勞動者就應該有維護自己權益的意識和義務。

面對不交社保的單位,我們首先要與公司之間進行友好協商,最好要求其補繳,如果經過員工多次協調商議,單位仍然拒絕為員工補繳社保,那麼作為勞動者可以有哪些維權的途徑呢?這裡提供三種方式。

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繳納社保,請記住用這3種方式維權!

一、向社保經辦單位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單位都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如果未及時繳納,將對單位收取一定的滯納金或除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欠繳金額的行政罰款。

那麼作為勞動者來說,可以利用這一條款舉報單位,利用社保機構的力量追繳個人社保。

二、以公司不繳納社保為由提出離職,並要求賠付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如果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申訴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繳納社保,請記住用這3種方式維權!

這是非常好的維權方式,只要單位存在這樣不繳或漏繳的行為,勞動者都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或勞動仲裁進行申訴,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種方式,可能也是最快最好的維權之道,當然前提是你已經不打算要這份工作了。

三、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可以主張單位賠償損失。

這點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有明確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辦理社保,且已經錯過補繳,這樣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情況,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繳納社保,請記住用這3種方式維權!

比如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導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沒有繳納醫保,導致不能報銷醫療費的,都屬於這種情況,勞動者都可以申訴個人權利。

作為勞動者,我們要時刻關注自己的福利。不要等過了10年再想起來要維權,這樣確實難度更大。

多瞭解個人權益相關的信息,是對自己人生負責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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