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後女生休學開網店 兩年賣 591 萬元高仿奢侈品獲刑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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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休學後,90 後女生耿某通過網店銷售假冒香奈兒、愛馬仕、卡地亞等九個品牌註冊商標的 198 種商品,銷售金額達 591 萬餘元。耿某承認其店內的品牌產品均為假貨,但她表示買家對此也同樣知情,自己沒有欺詐。通過銷售仿冒奢侈品,耿某兩年內獲利百餘萬元。

7 月 18 日上午,本案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耿某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一審獲刑有期徒刑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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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休學後,90 後女生耿某通過網店銷售假冒香奈兒、愛馬仕、卡地亞等九個品牌註冊商標的 198 種商品,銷售金額達 591 萬餘元。耿某承認其店內的品牌產品均為假貨,但她表示買家對此也同樣知情,自己沒有欺詐。通過銷售仿冒奢侈品,耿某兩年內獲利百餘萬元。

7 月 18 日上午,本案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耿某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一審獲刑有期徒刑 4 年。


90 後女生休學開網店 兩年賣 591 萬元高仿奢侈品獲刑 4 年


賣假 休學開店 店內沒有一件正品

耿某是 90 後,原本是某大專院校在讀學生。但剛讀到大二,她就休了學,在家開起了網店,專門銷售仿冒的奢侈品。起初,耿某通過較成熟的網絡電商平臺開店銷售,但因貨物品質不好,很多商品一眼就能看出有質量問題,所以一直打不開銷路。

2016 年,為了找到更好的貨源,她親自去了一趟廣州,找到了兩家專做奢侈品仿冒的廠家。廠家直接將仿冒香奈兒、迪奧、LV 等奢侈品皮包、鞋、飾品等貨物提供給耿某,進價從 100 元到 3000 元不等。

拿到貨源後,耿某通過其名下的兩家微店對外銷售,一般低價商品她僅加價幾十元,高價的商品則會提價數百元,但總價仍然遠低於正品的價格。

2018 年一年的時間裡,耿某網店的營業額就達到 600 餘萬,但她表示,其中 100 萬元左右來自刷單金額,實際的銷售額在 500 萬元左右。兩年來,其店鋪的利潤率大概在三成左右,獲利百餘萬元。

經過偵查,民警在耿某的住處將其控制。其租住的房屋也被她用作 " 倉庫 ",僅在屋內扣押的仿冒奢侈品,其相應正品的售價就達 315 萬餘元。經各公司及鑑定機構鑑定,除一條耿某自用的卡地亞項鍊外,其餘商品均非正品。

耿某稱,家中的存貨超過一半都是首次進貨時的殘次品,無法對外銷售,只是因母親不捨得丟掉,才一直放在家中。其店鋪的銷量也並非全部來自仿冒奢侈品," 我店裡有挺多不涉及品牌的東西,比如雜牌 T 恤、褲子之類的,大約能佔到五分之四 "。

庭審 認可指控 稱買家也知是假貨

7 月 18 日,本案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上午 10 時,耿某被法警帶入法庭,但在她的臉上看不到緊張。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耿某表示認可,並自願認罪認罰。

" 平時看這些假貨大街上也都有賣的,就沒多想。" 耿某從未想過這種行為可能涉嫌犯罪,她稱自己只是為了賺錢養家。因為商品價格比專櫃價格便宜很多,她認為買家也清楚這些商品並非正品,因此不存在欺詐和欺騙,其商品質量是有保證的,不然店鋪也不會經營兩年多," 我們都是達成共識的 "。

然而,在耿某的店鋪內,不少商品描述都有 " 防偽 "、" 接受驗貨 "、" 原廠機械機芯 " 等承諾。耿某稱,商品的部分原材料是得到了廠家授權的,如皮料有相應廠家授權,但最終產品沒有得到品牌授權。對於這樣的進貨渠道,耿某坦然承認是不正規的,其也認可銷售的商品均為假貨。

耿某的辯護人提出,耿某網店中商品的實際銷售價格與正品價格有較大差距,不宜按正品價格進行鑑定和認定。

但公訴人表示,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在侵犯知識產權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能夠查清銷售價格,則應按實際銷售價格認定,公安機關提取了耿某的店鋪銷售記錄。但因查獲的部分商品尚未上架銷售,故應按市場價格計算,且在計算犯罪數額時,已扣除了不能銷售的殘次品價值,故鑑定機構認定耿某涉案銷售金額為 591 萬元是適當的。

" 你希望自食其力、勤勞致富,出發點是好的,但銷售假冒商品的行為,不僅侵犯了相關公司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耿某銷售的商品明確印有商標品牌,其對行為性質是明知的,綜合全案情況,建議法庭對耿某判處有期徒刑 3 至 5 年,並處罰金。

門頭溝法院經審理認為,耿某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鑑於其犯罪行為有部分未遂,且系初犯,故當庭作出一審宣判,耿某獲刑有期徒刑 4 年,並處罰金 120 萬元。

檢察官提醒,事實上,不僅製假售假可能構成犯罪,知假買假的買家也是這種行為的助推者。希望所有的市場參與者都能秉持誠信進行市場活動,維護市場的公平秩序。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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