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發佈招生章程 設濟南、泰安倆校區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2019年招生實際情況,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制定《山東第一醫科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2019年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執行。

校(院)設有濟南、泰安兩個校區,在濟南、青島、濟寧等地建有研究機構。山東省內學生的錄取批次為:1.公費醫學生:本科提前批次錄取;2.普通本科:本科普通批次錄取(含校企合作);3.普通專科:專科普通批次錄取。

學校在山東省外的招生,錄取批次以各省公佈的批次為準。

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佈。考生可以同時在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網站查詢。

除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學校不限制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其他小語種學生入學後改學英語。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進行體檢覆查,如複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學生的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退回原籍。並追究當事人及體檢醫師的責任。

學校對往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招生錄取規則:(一)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結合各省的志願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徵集志願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二)對於進檔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達到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專業分配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各專業錄取均不設分數級差。當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從高分到低分將其隨機調錄到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其他省份錄取規則原則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執行,如當地省級招生機構確有特殊要求,則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錄取規則執行。其中,學校對江蘇考生錄取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對內蒙古考生錄取規則為“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三)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的複查工作。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根據學校專業學科總體規劃,部分專業學生將分階段在泰安、濟南校區完成培養。

(五)經省教育廳批准,按照上級文件要求(魯教高字【2012】6號),學校校內所有適宜專業開展雙學位、輔修第二專業教育。

(六)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考生被山東第一醫科大學錄取後,由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可登陸各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

學校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等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等費用。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證書頒發:(一)學校名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二)證書種類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學士學位;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三)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專業的普通本科畢業生均具有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根椐山東省人民政府有關大中專院校收費及提取相關費用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對學生實行“獎學金、貸學金、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及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多種形式助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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