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CBD再出讓4宗地!競買人須在海南設有區域總部

三亞CBD再出讓4宗地!競買人須在海南設有區域總部

7月10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掛牌出讓位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的4宗地。詳情↓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19〕7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 (試行)》(瓊府〔2019〕13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7-01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總面積17448.52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總面積17438.03平方米),該宗地用地四至及界址座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其中,零售商業用地土地佔20%,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3489.70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3487.61平方米);旅館用地土地佔80%,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為13958.82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13950.42平方米)。

2019年5月24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以《關於東岸單元(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5-04、DA2-17-01、DA2-23-03、DA2-28-01地塊用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控規DA2-17-01地塊土地徵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吉陽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徵地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於吉陽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

經核查,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三亞CBD再出讓4宗地!競買人須在海南設有區域總部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鑑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7-01地塊不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範圍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零售商業混合旅館用地(用地代碼:B11/B14,比例2:8),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屬房地產業中的零售商業及旅館用地,因此該地塊的投資強度指標為500萬元/畝,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不設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後現場與三亞市商務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並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該宗地項目建設鼓勵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實施裝配式建築,應符合裝配式建築相關規定。

4.本次出讓宗地項目建成後,建築自持比例不低於30%,自持部分不得對外整體或者分割銷售。

5.該宗地不得建設產權式酒店。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根據片區產業規劃發展的要求,該宗地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與三亞市人民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並在海南省設有區域總部企業,該企業註冊資本金不少於人民幣100億元。因該宗地毗鄰東岸溼地公園,擬規劃建設旅館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具備大型城市溼地公園和國家5A級景區的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且獲得過中國飯店金馬獎。競買人須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應按照《東岸單元區域整體開發精細化城市設計導則》的相關要求開發建設。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市商務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範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並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閒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並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競買人需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7317萬元整(該宗地評估價格的6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後,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須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應從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分期繳納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金的50%。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由競得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8月9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諮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並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 8 月 9 日17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並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後,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19年 8 月 9 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19年8月2日09時00分至2019年8月13日09時3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於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耕地佔用稅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ggzy.hi.gov.cn

http://lr.hainan.gov.cn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7月10日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19〕8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 (試行)》(瓊府〔2019〕13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23-03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總面積5532.23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總面積5528.96平方米),該宗地用地四至及界址座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其中,零售商業用地土地佔20%,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1106.45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1105.79平方米);商務金融用地土地佔80%,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4425.78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4423.17平方米)。

2019年5月24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以《關於東岸單元(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5-04、DA2-17-01、DA2-23-03、DA2-28-01地塊用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控規DA2-23-03地塊土地徵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吉陽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徵地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於吉陽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

經核查,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三亞CBD再出讓4宗地!競買人須在海南設有區域總部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鑑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23-03地塊不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範圍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零售商業混合其他商務用地(用地代碼:B11/B29,比例2:8),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屬房地產業中的零售商業及商務金融用地,因此該地塊的投資強度指標為500萬元/畝,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不設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後現場與三亞市商務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並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該宗地項目建設鼓勵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實施裝配式建築,應符合裝配式建築相關規定。

4.本次出讓宗地項目建成後,建築自持比例不低於30%,自持部分不得對外整體或者分割銷售。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根據片區產業規劃發展的要求,該宗地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與三亞市人民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並在海南省設有區域總部企業,該企業註冊資本金不少於人民幣100億元。因該宗地毗鄰東岸溼地公園,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具備大型城市溼地公園和國家5A級景區的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競買人須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應按照《東岸單元區域整體開發精細化城市設計導則》的相關要求開發建設。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市商務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範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並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閒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並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競買人需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5653萬元整(該宗地評估價格的6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後,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須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應從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分期繳納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金的50%。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由競得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8月9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諮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並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 8 月 9 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並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後,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19年 8 月 9 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19年8月2日09時00分至2019年8 月13日11時0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於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耕地佔用稅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ggzy.hi.gov.cn

http://lr.hainan.gov.cn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7月10日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19〕9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瓊府〔2019〕13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 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28-01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總面積14177.57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總面積14169.13平方米),該宗地用地四至及界址座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其中,零售商業用地佔30%,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4253.27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4250.74平方米);娛樂用地佔70%,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9924.30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9918.39平方米)。

2019年5月24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以《關於東岸單元(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5-04、DA2-17-01、DA2-23-03、DA2-28-01地塊用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控規DA2-28-01地塊土地徵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吉陽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徵地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於吉陽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

經核查,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三亞CBD再出讓4宗地!競買人須在海南設有區域總部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鑑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28-01地塊不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範圍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零售商業混合娛樂用地(用地代碼:B11/B31,比例3:7),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屬房地產業中的零售商業用地,因此該地塊的投資強度指標為500萬元/畝,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不設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後現場與三亞市商務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並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該宗地項目建設鼓勵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實施裝配式建築,應符合裝配式建築相關規定。

4.本次出讓宗地項目建成後,建築自持比例不低於30%,自持部分不得對外整體或者分割銷售。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根據片區產業規劃發展的要求,該宗地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與三亞市人民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並在海南省設有區域總部企業,該企業註冊資本金不少於人民幣100億元。因該宗地毗鄰東岸溼地公園,擬規劃建設文化娛樂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具備大型城市溼地公園和國家5A級景區的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且須獲得過原文化部頒發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稱號。競買人須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應按照《東岸單元區域整體開發精細化城市設計導則》的相關要求開發建設。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市商務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範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並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閒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並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競買人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1939萬元整(該宗地評估價格的6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後,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須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應從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分期繳納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金的50%。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8月9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諮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並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 8 月 9 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並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後,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19年 8 月 9 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19年8月2日09時00分至2019年8 月13日15時3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於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耕地佔用稅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ggzy.hi.gov.cn

http://lr.hainan.gov.cn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7月10日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19〕10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19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 (試行)》(瓊府〔2019〕13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5-04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7954.53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7949.73平方米),該宗地用地四至及界址座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

2019年5月24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以《關於東岸單元(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5-04、DA2-17-01、DA2-23-03、DA2-28-01地塊用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控規DA2-15-04地塊土地徵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吉陽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徵地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於吉陽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

經核查,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鑑於東岸單元(迎賓路總部商務啟動區)控規DA2-15-04地塊不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範圍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11),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屬房地產業中的零售商業用地,因此該地塊的投資強度指標為500萬元/畝,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不設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後現場與三亞市商務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並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該宗地項目建設鼓勵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實施裝配式建築,應符合裝配式建築相關規定。

4.本次出讓宗地項目建成後,建築自持比例不低於30%,自持部分不得對外整體或者分割銷售。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根據片區產業規劃發展要求,該宗地擬用於建設三亞總部經濟及中央商務區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與三亞市人民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並在海南省設有區域總部企業,該企業註冊資本金不少於人民幣100億元。因該宗地毗鄰東岸溼地公園,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具備大型城市溼地公園和國家5A級景區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競買人須承諾:如競得該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應按照《東岸單元區域整體開發精細化城市設計導則》的相關要求開發建設。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市商務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範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並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閒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並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競買人需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8654萬元整(該宗地評估價格的6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後,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須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應從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分期繳納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金的50%。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由競得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8月9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諮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並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 8 月 9 日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並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後,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19年 8 月 9 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19年8月2日09時00分至2019年8 月13日17時0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於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耕地佔用稅及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ggzy.hi.gov.cn

http://lr.hainan.gov.cn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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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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