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次非法收受好處費1600多萬——真院長的假身份'

人生第一份工作 藥品 浙江省 杭州 銀行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19-08-31
"
"
196次非法收受好處費1600多萬——真院長的假身份

先後196次非法收受好處費,共計1600多萬元——5月初,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紀委監委組織的該區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富陽二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孫志龍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通報會上,一組數據讓臺下的衛健系統工作人員震驚不已。

去年2月,富陽區紀委監委收到公安分局移送的問題線索,反映富陽二院副院長孫志龍多次參與大額賭博,且參賭人員中有與該醫院有業務往來的醫藥代表。

收到線索後,區紀委監委迅速成立案件調查組開展初核。“孫志龍身為富陽二院分管人事、財務、基建、設備的副院長,與其所在醫院有業務往來的醫藥代表參與大額賭博活動,不排除其與醫藥代表之間存在權錢交易的重大嫌疑,需作進一步調查。”調查組組長樓洪林分析道。

“2013年,孫志龍離婚後將7處房產中的6處轉入其前妻吳某名下,自己就留了1處,是否存在假離婚的可能?”在對孫志龍的婚姻狀況進行核實時,工作人員提出了疑問。接下來的多方調查也證實,孫志龍與吳某離婚後仍然共同生活,“假離婚”的嫌疑逐步增大。

他們為什麼要假離婚呢?是否存在轉移資產,掩蓋違法事實的情況?

在調取並分析2013年該區查辦的富陽婦保醫院腐敗窩串案資料後,工作人員發現,當時的醫院管理人員往往通過其妻子出面介紹醫藥業務,用親朋好友的銀行賬戶結算。“孫志龍是否也存在這樣的情況?”這為調查組指明瞭方向。

隨著案情調查的深入,醫藥代表張某進入工作人員的視線。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期間,醫藥代表張某曾陸續向孫志龍親戚王某名下銀行卡打入人民幣100餘萬元,而孫志龍夫婦利用此款購買了當地房產一套。之後,調查組又順藤摸瓜發現孫志龍涉嫌受賄的多項證據。

2018年8月份,富陽區紀委監委對孫志龍採取了留置措施。

然而,在辦案人員與張某談話時,一個細節讓辦案人員感到非常奇怪,即張某稱呼幫助其公司在富陽地區銷售藥品的“二級代理商”為“費總”,並非被留置的孫志龍。同時,富陽二院的醫生們也並不知道副院長孫志龍在做藥品生意。這是怎麼回事?

為此,調查組便讓張某進行辨認。在眾多男性正面照片中,張某選中的所謂的“費總”正是孫志龍本人。

原來,孫志龍在與醫藥公司、醫藥代表聯繫的過程中,為掩蓋其醫院工作人員的真實身份,均以其表弟費某的名義出面。另一方面,在醫院進藥等環節中,孫志龍先後以其表弟費某、表妹金某、朋友丁某的名義出面,表面上看似是其親朋在做藥,實則暗地裡都是孫志龍一個人在操控。

“看到有這麼多人掙錢又這麼容易,所以我就動了念頭。現在我悔恨不已,早知如此我寧願身無分文……”孫志龍坦言,是內心深處對金錢的渴求驅使著他開始邁向犯罪的深淵。

經查,2007年4月至2018年7月間,孫志龍利用擔任富陽二院急診科主任、藥事委員會成員、副院長等職務便利,為張某等多名醫藥代表在銷售醫用藥品方面謀取利益,先後196次非法收受好處費,共計16768171.26元人民幣。

2019年4月2日,富陽區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孫志龍犯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孫志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這起案件讓該區衛健系統為之震動。在區紀委監委的建議下,衛健系統迅速組織開展了專項治理行動,要求各公立醫院自查自糾,主動上繳財物、回扣或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截至目前,全區累計退還“紅包”、回扣455人次,退還金額161萬元。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顏新文 劉珺

監製:馬楠

編輯:應曉燕

流程編輯:吳越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