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醫院副院長受賄1600餘萬 收受醫藥公司回扣

杭州 藥品 錢江晚報 4月吃什麼 中國經濟網 2019-04-15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杭州一醫院副院長受賄1600餘萬元,判12年罰200萬)

日前,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原杭州市富陽區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孫志龍犯受賄罪一案,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杭州一醫院副院長受賄1600餘萬 收受醫藥公司回扣

2007年4月至2018年7月間,被告人孫志龍利用其擔任杭州市富陽區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兼綜合病區)主任、藥事委員會成員、副院長等的職務便利,在新藥引進、藥品使用等方面為醫藥公司謀取利益,冒用他人名義幫助醫藥公司推薦杭州市富陽區第二人民醫院引進並銷售用氨曲南、燈盞花素、頭孢米諾鈉針、注射用拉氧頭孢鈉、哌拉西林舒巴坦鈉針等多種醫用藥品,先後百餘次通過轉賬、現金等方式,非法收受醫藥公司所送的藥品回扣達1676餘萬元。

一審判決

富陽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孫志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以懲處。被告人孫志龍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並積極退繳全部贓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根據被告人孫志龍的犯罪事實、性質、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表現,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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