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收藏萬卷淫詞小說的清朝狀元,為的竟是這個原因!

清朝政府不僅善造文字獄,對所謂“小說淫詞”也絕不手軟,貫穿始終。順治、雍正、道光、咸豐年間各一次,同治二次,乾隆、嘉慶、光緒年間均為三次,康熙一朝多達五次下詔,查禁“小說淫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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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政府查禁的這些“小說淫詞”裡,到底都有哪些書?

《隋煬豔史》、《肉蒲團》、《歡喜冤家》、《繡榻野史》之類書,情有可原,原該擯棄。但查禁的書單中,也不乏名著,比如《水滸傳》、《金瓶梅》、《西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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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對此類案子曾經定例:查禁的“小說淫詞”作者和出版者,官員革職,軍民杖一百、流三千里;買賣傳播者,杖一百、徒三年;有關部門官員失察者,扣薪水半年到一年。

不光政府重視,某些民間士人與道德高尚者也對此深惡痛絕,據載,江南吳縣名士石韞玉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看到政府明令禁止的“小說淫詞”在市面上氾濫不絕,很是造孽,決定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在自家院子裡修建一處“焚書處”,取名“孽海”,仗著家境殷實,竟然前後購買進上萬冊“小說淫詞”,全部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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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燒燬之前,為了不誤傷聖賢著作,石名士應當提前鑑定一番的。不知是通過大量鑑定積攢的詞彙量,還是地下的聖賢肯定了他的焚書義舉,總之石韞玉運氣爆棚,日後高中乾隆庚戌科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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