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多久沒有變過你的生活狀態了
我已經五六年沒有改變過我的生活了,雖然每天都是忙忙碌碌的一天,有時無所事事;有時忙碌,有時時間過得很隨意而安,但這樣對於我來說感覺每天都在混日子的樣子。 ...
有人問我,分手了,還記得你的前任嗎?怎麼說呢,記得,顯得太花心;不記得,顯得太薄情。其實我覺得,那個人就好比我走走道撞樹上了,很痛,以後我走路都會繞著這棵樹走,可能很久以後,我就不會記得撞得有多痛了,可是,那顆大樹永遠都在。
我可能會同意,從我喜歡上他那刻起我就已經慫了輸了。
關於這一點,我是真的沒回復。他已不是我的愛情,也終不會是我的歸宿。對於過往,談不上懷念,記得而已。
我可能會說:在我最難最崩潰最需要你的時候放棄我,你現在有什麼臉要和我和好?也可能會說,不好意思,我不愛你了,我有一個不放棄我的人了。
不會了 傷我傷的太深,不想在回去了,只留下點回憶就行。你沉默的樣子我看太多,你跟別人在一起我也心碎,只怪自己太善良太傻一次次原諒你。再見吧,曾經的愛,曾經那麼相愛的兩個人不在卑微到塵埃,不在主動到妥協,活出自己的尊嚴和高傲。
過了就過了吧,以前也像乞丐一樣的祈求對方的回心轉意,當傷痛隨時間的推移漸漸癒合後,試著去接受,會發現傷痕還蔓延,果斷主動切斷源頭,從此不再聯繫。
大概會猶豫一會,然後回覆:你不是我想要的愛情,所以再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