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法院開展節前凌晨集中執行行動 執結標的額34萬餘元'

青島 銀行 信用記錄關愛日 半島網 2019-09-14
""城陽法院開展節前凌晨集中執行行動 執結標的額34萬餘元

被執行人被傳喚到法院。(法院供圖)

半島記者 李珍 報道

本報9月10日訊 為進一步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打擊力度,讓申請執行人安心過好節,9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再次展開一場凌晨集中執行行動,舉全院之力向失信被執行人亮劍,讓心存僥倖的“老賴”無處遁形。

凌晨五點,夜色尚濃,在城陽法院執行局的統一協調下,來自執行局、法警隊、研究室等庭室的40餘名幹警,組成兩個執行小組和一個宣傳小組,出動警車6輛,對分散在城陽區各個街道的失信被執行人發起攻勢。城陽法院還邀請2名人大代表進行全程現場監督。經過近4小時的持續奮戰,共拘傳被執行人7人,拘留2人,執結案件4件,達成和解3件,執結標的額34萬餘元。

申請執行人宋某某與被執行人江某某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該案進入執行階段。經查,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導致該案成為一起難啃的“骨頭案”。中秋節前,城陽法院開展凌晨集中執行行動,執行幹警根據掌握的被執行人江某某現居所地信息,迅速展開現場調查,通過詢問當事人、查看銀行流水等,進一步瞭解當事人實際情況。在此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城陽法院依法拘傳了江某某,經過執行幹警耐心工作,被執行人江某某與申請執行人宋某某達成和解,江某某現場先支付3萬元,後續款項按期履行。

2017年11月3日,被執行人劉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被限制高消費。其間,劉某某一直在監獄服刑,於2019年年初服刑完畢,出獄後也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城陽法院在當天的集中執行行動中拘傳了劉某某,申請執行人鄭某某與被執行人劉某某達成和解,劉某某現場支付給鄭某某3萬元,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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