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要求做好中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第二輪備案工作

簽證 英語 旅遊 中國旅遊報 2017-04-04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做好中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

第二輪備案工作的通知

旅辦發〔2017〕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遊局:

根據中俄2000年2月29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互免團體旅遊簽證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2013年6月,我局啟動了第一輪中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備案工作,以書面備案的方式與俄方交換了中方協調單位(各省、區、市旅遊部門)、享有對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通知權單位(各省、區、市旅遊部門和部分旅行社)和有權經營中國公民免籤組團赴俄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的名單、印章和授權人簽字樣式。

第一輪備案完成後,中俄雙方旅行社數量急劇增長,越來越多的旅行社迫切希望參與赴俄免籤業務經營。同時,由於部分地方旅遊部門內部職責分工調整,需要對2013年備案的中方協調單位和享有對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通知權單位的備案信息進行更新。為保證中俄互免簽證團體旅遊業務的正常開展,現啟動中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第二輪備案工作。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發委、旅遊局按照《協定》和《關於修改和補充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九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互免團體旅遊簽證的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相關規定,協助我局做好此輪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前往國家旅遊局官方網站www.cnta.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下載相關表格和附件。

二、請已享有對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通知權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發委、旅遊局和部分旅行社)根據實際情況,使用中、英文填寫《通知權單位信息備案表》(一式兩份),更新本單位備案信息。

三、請各地下載並審核《經營中國公民組團赴俄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印章、授權人簽字備案信息》(2013年版),組織有關旅行社使用中、英文填寫《旅行社信息備案表》(每社一表,一式兩份),對旅行社備案信息進行更新,同時形成目錄。

四、請勿對備案錶板式進行調整,確保印章和簽字清晰。

五、請各有關單位於4月30日前完成填報工作,並將填寫完成的表格(一式兩份)郵寄至我局國際司,以便我局彙總、整理後向有關部門和俄方備案。

郵寄地址:

國家旅遊局國際司

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

郵編:100740

六、變更後中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中方協調單位、享有對俄互免團體旅遊簽證通知權單位、經營中國公民組團赴俄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備案信息的具體生效日期將另行通知。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2017年3月31日

聯繫人:趙珂、馬慧

電話:010-65201823、1856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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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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