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普利特 投資 基金 材料科學 證券時報 2017-05-21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17-021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者變更議案的情況發生;

2、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3、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第9項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需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二、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公司一樓會議室 (上海市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

3、會議召集: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主持人:董事丁巧生先生(公司董事長外出,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過半數董事共同推舉董事丁巧生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

6、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5名,所持股份155,598,09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7.6289%。其中:

1、參加現場會議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9名,所持股份155,574,29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7.6201%。

2、參加網絡投票股東共6名,所持股份23,8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88%。

3、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指以下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1、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共9名,所持股份558,84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2070%。

4、公司董事、董事會祕書出席了本次會議;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獨立董事出席本次會議並做述職報告;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委派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四、提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總表決結果:同意股數155,591,494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58%;反對股數6,60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42%;棄權股數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52,244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98.8190%;反對股數6,60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1.1810%;棄權股數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2017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3、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4、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5、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6、審議通過了《2016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7、審議通過了《關於2017年度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

8、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總表決結果:同意股數155,590,594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52%;反對股數7,50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48%;棄權股數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股數551,344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98.6579%;反對股數7,50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1.3421%;棄權股數0股, 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中小投資者股份總數的0.0000%。

9、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為全資子公司銀行授信及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0、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11、審議通過了《關於增補公司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次股東大會選舉李宏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本次增補董事後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邵彬律師、崔明月律師現場出席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其他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5月19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17-022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的會議通知於2017年5月15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

2、本次董事會於2017年5月1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本公司會議室,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3、本次董事會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

4、董事長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

5、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各位董事對本次董事會會議議案逐項進行了認真審議,以通訊表決方式進行了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會議以7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

選舉李宏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副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2、會議以7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增補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增補李宏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補選後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名單組成如下: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周文, 委員:李宏、尚志強、吳星宇;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尚志強, 委員:周文、李宏、吳星宇;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嶷, 委員:吳星宇、周武;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星宇, 委員:魏嶷、丁巧生、周武。

3、會議以7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資子公司使用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自有閒置資金購買短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在該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授權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4、會議以7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的議案》

同意全資子公司上海翼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翼鵬投資")使用自有資金1000萬歐元在德國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PRET Europe GmbH(普利特(歐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普利特歐洲公司")(暫定名,具體以德國相關部門的最終核准名稱為準)。普利特歐洲公司註冊資本為100萬歐元,由翼鵬投資100%出資。

《關於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17-023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

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資子公司使用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自有閒置資金購買短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在該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授權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一、本次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1、投資目的: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合理利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短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增加閒置資金收益。

2、投資額度:公司及所有全資子公司使用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自有閒置資金購買短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上述額度資金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滾動使用,並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3、投資品種:為控制風險,投資的品種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一年以內的短期保本型理財產品。上述資金不用於股票及其衍生產品、證券投資基金、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委託理財產品及其他與證券相關的投資行為。公司投資短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備忘錄第30號:風險投資》規定的品種。

4、投資期限:投資產品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5、資金來源:本次資金來源為公司的閒置自有資金,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流動資金所需,資金來源合法合規,不使用銀行信貸資金直接或者間接進行投資。

6、實施方式:在總額度範圍內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行使相關決策權並簽署有關法律文件。具體投資活動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必要時可外聘人員、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對投資品種、止盈止虧等進行研究、論證,提出研究報告。

二、審批程序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1)儘管短期銀行保本理財產品屬於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公司將根據生產經營資金冗餘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且投資品類存在浮動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相關工作人員存在違規操作和監督失控的風險。

2、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投資額度內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財務部門相關人員根據日常資金冗餘情況擬定購置銀行理財產品的品類、期限、金額,並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協議中應明確界定產品類型為保本。

2)公司內審部門負責對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定期對所有理財產品項目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

3)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短期銀行保本理財產品投資以及相應的收益情況。

四、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運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短期銀行保本理財產品是在確保公司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同時在投資期限和投資贖回靈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並經公司嚴格的內控制度控制,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求,並有利於提高公司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司前期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說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情形。

六、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目前經營良好、財務狀況穩健,資金充裕,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有利於增加公司收益,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17-024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

公告

一、對外投資概述

1、對外投資基本情況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經審議並同意全資子公司上海翼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翼鵬投資")使用自有資金1000萬歐元在德國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PRET Europe GmbH(普利特(歐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普利特歐洲公司")(暫定名,具體以德國相關部門的最終核准名稱為準)。

2、董事會表決情況

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的議案》。根據《公司章程》和《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本次對外投資在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投資主體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上海翼鵬投資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加楓路26號5層504室

註冊資本:人民幣叄仟萬元

法定代表人:周文

經營範圍:實業投資,銷售電子材料、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製品、計算機軟硬件及配件、機電設備、環保設備、建築材料、金屬材料的銷售,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與本公司關係:系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PRET Europe GmbH(普利特(歐洲)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德國達姆施塔特

註冊資本:100萬歐元

法定代表人:周文

公司業務:主要從事化工新材料的研發、銷售和技術服務。

股東及出資:上海翼鵬投資有限公司,100%出資,總投資金額為1000萬歐元。

以上信息,以德國相關部門的最終核准為準。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對外投資的目的

普利特歐洲公司的建立,一方面通過搭建海外業務平臺,能夠提升公司對全球化客戶的服務效率,形成對汽車等行業重要客戶的全球協同服務能力;另一方面,能夠充分利用歐洲,特別是德國在新材料領域的技術和資源等優勢,提高公司在新材料行業的技術管理水平和品牌影響力,開拓公司管理人員的國際化視野,為進一步拓展全球業務奠定基礎。

2、存在的風險

境外全資子公司成立後,可能面臨運營管理、內部控制以及當地法律法規等問題帶來的風險。公司將加強內部協作機制的建立和執行,組建良好的經營管理團隊,積極防範和化解前述可能存在的風險。

3、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投資由全資子公司翼鵬投資自有資金解決,不會對本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備查文件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