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編輯嬰兒”投保疑雲:中國平安稱相關產品去年已停售

如果投保屬實,那麼對於保險業來說,將面臨一個新的問題和挑戰:既然當下嬰兒們屬於健康人群,但由於醫人為干預基因導致其未來感染其他致命病毒或疾病的潛在風險,是否在可保範圍之內?如果不可保,是不是意味著露露和娜娜此生將處在沒有保險的“裸奔”狀態?

《財經》記者 俞燕/文 袁滿/編輯

“基因編輯嬰兒”風波持續仍在發酵,保險公司亦捲入其中。南方科技大學賀建奎實驗室官網披露的材料稱,該項目團隊為兩名嬰兒提供來自中國平安保險集團(下稱“中國平安”,601318.SH,2318.HK)的健康險保障。中國平安則表示對此事不知情,該材料提及的其產品於已去年4月停售。

《財經》記者從南方科技大學賀建奎實驗室官網獲得的一份英文版受試者知情同意書(下稱“知情同意書”)模板顯示,共有三處提到保險的內容,其中兩處提到中國平安保險及其產品名稱,分別是第三款“可能的風險及預防措施(Possible risks and precautions)”、 第五款“研究參與方的潛在利益(Possible benefits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research)”,以及第七款“誰是項目支付方(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st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research)” 。

在“知情同意書”中,第三款第五條稱,項目團隊會為嬰兒們購買健康險(The project team will also purchase health insurance for the baby)。

第五款第二條顯示,項目團隊在嬰兒出生後購有中國平安叫作“Anxingbao”的保險產品(The project team purchases Ping An Group's Anxingbao insurance for babies born)。

第七款第一條稱,項目團隊將為新生嬰兒購買中國平安的一款叫作“A-Star”的健康險產品( The project team will buy Ping An Group's A-Star health insurance for the newborn baby)。

在增補材料中的“長期健康隨訪計劃(Long-term health follow-up plan)”則提到,如果是因為測試中的基因編輯引起了異常,所有診療費用將由保險公司和項目組承擔,並且無賠付上限(If abnormalities caused by gene editing occur in the test, further treatment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corresponding first-class hospitals. All the treatment costs will be borne by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our research group (no amount limit)。

《財經》記者查閱中國平安官網顯示,其有一款名為“安星寶”兩全險的少兒保險產品,與上述“知情同意書”提到的產品名稱的拼音和適用人群一致。從產品編號來看,該產品為2016年上市。

根據中國平安官網上的介紹,這是一款專為少兒設計的兩全保險,保障期間為0至25週歲,包括滿期生存保險金和身故保險金兩項保險責任,並宣稱“特定重疾、雙倍給付”。主險之外,還包括加安星寶重大疾病險、附加豁免保險費特定疾病險、附加豁免保險費重大疾病保險(B加強版)、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費用醫療保險A和B款等五個附加險。

《財經》記者查閱該產品的附加安星寶重疾險條款看到,其提供保障的重疾共有 45 種, 但因輸血之外的原因導致的感染HIV 或患AIDS、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和變形或染色體異常,以及非輸血導致感染HIV 或患上AIDS,屬於免責範圍,即並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如果為“基因編輯嬰兒”露露和娜娜投保健康險情況屬實,那麼對於保險業來說,將面臨一個新的問題和挑戰:既然當下嬰兒們屬於健康人群,但由於醫人為干預基因導致其未來感染其他致命病毒或疾病的潛在風險,是否在可保範圍之內?如果不可保,是不是意味著露露和娜娜此生將處在沒有保險的“裸奔”狀態?

11月28日下午,賀建奎在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現場多次表示,自己會為受試胚胎(受試嬰兒)的健康負責,並對兩個孩子進行長期的健康跟蹤。

另一個問題還在於,賀建奎的項目團隊在為嬰兒們投保時,是否對其情況向保險公司進行了如實告知?如果已提供健康如實告知,中國平安在目前的健康險風險管控體系下,是如何為其通過核保的?

“基因編輯嬰兒”投保更大的疑雲在於,中國平安方面向《財經》記者回應,經過排查,安星保產品已於2017年4月停售,且根據該產品的要求,必須在嬰兒出生後28天才能投保。因此,今年11月不可能發生對“基因編輯嬰兒”的承保行為。

該產品條款則顯示,投保該產品有90天等待期(因意外住院和連續投保無等待期)。

由此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果賀建奎的項目團隊未與中國平安相關方面或人員接洽,其為何在“知情同意書”中明確寫明中國平安及其產品的內容?如果該產品已經停售,不可能進行投保,賀建奎是否存在欺騙參與項目的志願者的行為?

中國平安方面表示,對於為何其會出現在“知情同意書”並不知情,亦不清楚對方的用意。

有業內人士指出,既然賀建奎團隊能在“知情同意書”中言之鑿鑿地聲稱與平安有保險業務合作,也許會存在其代理人曾與之接洽和私下業務承諾的可能性。對於代理人或產婦所在醫院的駐院保險服務專員或與平安有業務合作的中介機構,是否與賀建奎團隊進行接洽和許諾合作的情況,平安方面表示將進一步瞭解。

對於該“知情同意書”中涉及保險方面的情況,有關監管部門方面亦表示,正在進行了解。

除了中國平安捲入這場“基因編輯嬰兒”事件,泰康保險亦“躺槍”。據報道,為“基因編輯嬰兒”出具醫學倫理委員會簽名的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成為輿論中心。而泰康保險於2016 年 11 月16日,以平均每股 6.54 元直接或間接收購了CDH、Honeycare、Harmony Care及Mighty Sky所持的和美醫療控股集團(下稱“和美醫療”,1509.HK) 26.44% 的股權,成為其第二大股東。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便是該集團旗下機構。

在今年3月的2017年業績發佈會上,和美醫療副總裁兼祕書陳偉表示,後續和美與泰康將可能在醫院項目投資併購、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醫療人才培養培訓、婦兒相關保險產品開發銷售等方面展開合作。

不過,11月27日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已發發布聲明,稱從未參與賀建奎團隊關於“基因編輯嬰兒”事件中的任何實驗環節,且嬰兒亦非在該院分娩。同日,泰康保險亦對外迴應,雖然成為和美醫療的股東之一,但並不參與其及下屬醫院的日常經營,並已要求其管理層徹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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