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幼升小”“小升初”政策解讀!

朋友圈 法律 升學考試 教育 草根知曉 2017-06-03

今天,市教育局公佈《2017年六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大家最關心的小學入學年齡有了最新解釋,《意見》稱,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前須年滿6週歲;學校在有學位的前提下,可以適當放寬兒童入學年齡,但是截止當年12月31日之前,兒童必須年滿6週歲。

2017年全市“幼升小”“小升初”政策解讀!

公辦初中招生從8月10日開始至8月底結束。公辦小學從8月20日開始至8月底結束。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可適當提前到7月下旬。所有學校9月1日開學,新生報到。

和去年相比,今年“幼升小”“小升初”還有哪些新變化?請各位家長耐心向下看!

公辦學校轄區內學區100%覆蓋

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各縣區教育局將合理、周詳劃分公辦學校學區(100%覆蓋轄區)。

原則上,戶籍在本縣區或本城區,符合“兩個統一”(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並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相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劃定學區入學。

對婚後無住房一直隨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處的家庭,其第三代適齡兒童少年中有一名可視為與父母單獨立戶,在實際居住地學區學校入學。

其他情況形成的本人戶籍與常住地不一致的兒童少年,一律在常住地(須憑房產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入學。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公辦小學原則上不得招收擇校生;在滿足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要且有學位的前提下,公辦初中招收擇校生不得超過當年招生總額的5%。凡招收擇校生的學校必須明確招收的原則、條件和方法,以公開公正的方式進行。

小學和初中暫不招收特長生

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公辦學校要依法優先確保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通過考試、測試選拔新生,不得違規提前招生。

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機構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

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突破省規定的班額和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招生計劃錄取新生。嚴禁各公辦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各縣區要確保轄區內每一個小學畢業生在公辦初中都有學位。我市各小學和初中暫不實施特長生招生。

2017年全市“幼升小”“小升初”政策解讀!

對於學校超計劃招收的學生,教育主管部門不予建立學籍,學生因此不能享受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政策所產生的費用(含免費教科書費用)由學校承擔。大班額學校或班級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原則上不得轉入學生。

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必須報備

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禁止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新生。嚴禁超出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人數招生和超班額招生。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

各地要採取嚴格措施堅決制止民辦學校招生過程中的無序競爭、惡性搶奪生源、重複招生和亂收費等不正當行為。教育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職責,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的全程監管。違規招生一經發現要立即依法糾正,對於拒改正的,停止當年招生或減少其招生計劃,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必須報送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方可施行,招生簡章必須經同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後方可向社會公佈。

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

按照國務院和我省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方便隨遷子女入學。

持有我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

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所屬縣區教育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嚴禁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學校

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快慢班、分層次班等;嚴禁任何學校舉辦所謂“實驗班”、“銜接班”等。各學校要按省頒標準配置班額,嚴禁大班額;要均衡配備教師,均衡編班教學,保障學生受教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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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初中學校均衡發展,制止初中大班額,2017年繼續實行省級示範普通高中招生統招指標80%分配到各初中並不設最低控制線政策。

規範義務教育收費

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嚴格遵循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從嚴控制和非營利原則,不得在服務性收費中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允許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經省價格、財政部門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試費,向自願入夥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學校公共浴池為在學校寄宿的學生提供公共洗浴發生的費用。

嚴禁舉辦升學培訓班亂收費,跨學區招生亂收費,組織招生考試亂收費,通過捐資助學與入學掛鉤亂收費,嚴禁在崗教師通過有償補習和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亂收費。民辦學校入學收費標準必須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准。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民辦初中和民辦小學要妥善處理新生入學費用等問題。

新學年開學後1個月內建學籍

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學生入學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

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

城區、縣中心鎮區以及存在大班額的學校,在註冊學籍過程中要將入學學生的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等入學證明材料掃描上傳至學籍系統,對招收的擇校生要填寫“是否學區外學生”信息。

按照國家教育年報要求和省學籍管理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務必在新學年開學後1個月內,規範完成所招錄一年級新生的信息採集、建立學籍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學生建籍、義保經費(含免費教科書費用)等問題,後果由學校自負。

違規“操作”將受嚴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門或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處罰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學區劃分和變動未按規定程序執行的;

(2)採取考試、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的;

(3)違反規定招收擇校生和特長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學的;

(5)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及其他亂收費的;

(6)未按規定要求辦理新生學籍的;

(7)未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公開公示要求的。

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將把義務教育階段違規招收擇校生、民辦學校考試和變相考試招生、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費用等三方面的違規行為納入對當年縣區黨政領導教育考核內容,納入政府對各縣區政府重點工作目標考核和對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考核之中,嚴格獎懲兌現。

歡迎大家來監督

市及各縣區義務階段招生諮詢、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義務教育招生諮詢、舉報電話:3379455(辦公室)、3379849(紀檢組)、3379453(基礎教育科)、3379035(計劃財務科);舉報信箱:六安教育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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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yj.luan.gov.cn/)首頁“互動迴應”欄目中 的“部門信箱”。

金安區 3261738(基教股) 3261751(監察室)

裕安區 3235031(基教股) 3236252(糾風辦)

六安開發區3696638、3696693(中心校)3631646(社會發展局)

葉集區 2776322(基教股) 6488816(招生辦)

舒城縣 8661641(基教股) 8669881(監察室)

霍山縣 5229926(基教股) 5229916(監察室)

金寨縣 7065137(基教股) 7060092(監察室)

霍邱縣 6080161(基教股) 6080754(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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