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國留學生炒菜為例,談談德國政客宣揚的“主導文化”

歐洲 政治 民主 移民 觀察者網 2017-06-10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揚之】

不早不晚,就在德國最重要的州選(北威州)和九月聯邦議會大選前,內政部長托馬斯·德邁齊埃(Thomas De Maiziere)以他的“十點計劃”再次掀起了一場有關“主導文化”(Leitkultur)的討論。

根據中國人的處世之道,“客隨主便”,“入鄉隨俗”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在筆者看來,有關“主導文化”的討論本身也未必沒有意義,因為它一方面能提高本地人對根的意識,同時也能幫助外鄉人瞭解和體認客居國的文化。問題是,這個本來很正常的討論卻由於其出籠的時間節點和真實目的而容易被扣上“操縱”和“濫用”的帽子。

在德國,這個始於上世紀末的強調本地文化主導地位的討論始終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它有兩大特點:第一,其最大推手一直是保守右翼黨派,如基民盟(CDU)/基社盟(CSU),還有近年崛起的選項黨(AfD)。第二,每次討論幾乎都與選舉有關(無論是聯邦大選還是州選舉),也就說是,它與這些政黨為爭取選票的選前行為密切相關。

“主導文化”的來龍去脈

“主導文化”這個概念由敘裔的德國政治學家巴薩姆·緹比(Bassam Tibi)於1996年首先提出。但他所說的“主導文化”是指基於歐洲的社會價值共性,認為歐洲主導文化的基礎是西方自由主義的價值取向。1998年,他在《沒有自我特徵的歐洲?多元社會的危機》(Europa ohne Identität? Die Krise der multikulturellen Gesellschaft)一書中寫道:希望成為主導文化的價值應該與現代文化俱進,具體來講就是:民主性、世俗性、啟蒙性以及人權和文明社會。

以中國留學生炒菜為例,談談德國政客宣揚的“主導文化”

Bassam Tibi,圖片來源:wiki

緹比認為,德意志特徵以往一味通過種族性來體現,而缺乏文化方面的界定,這無疑是一種缺失。因為“任何特徵或屬性均離不開主導文化”( “Zu jeder Identität gehört eine Leitkultur!”)。但鑑於歷史的負面積澱,德國若想使外來移民融入自己的文化中,就必須先界定出一種以歐洲背景而非單獨德意志的“主導文化”來。

緹比發出警告:鑑於有些伊斯蘭分子認為能將歐洲伊斯蘭化,所以,歐洲如若失去自身特性而成為一個多元文化集散地,那麼,這個古老大陸必將變成各種極端主義衝突以及宗教、政治和社會矛盾的場所。他建議,若要真正實現文化多元化,就必須建立一個有效的歐洲主導文化。

1998年6月,曾任聯邦國防軍陸軍中將的基民盟政治家約克·勳波姆(Jörg Schönbohm)在一篇文章中引用了“德國主導文化”概念。之後,德國《時代報》出版人泰奧·索莫(Theo Sommer)又將此概念放入關於什麼是德國核心價值的討論中。

2000年10月25日,時任在野基民盟/基社盟議會黨團主席的弗里德里希·梅茲(Friedrich Merz)在一篇文章中將這個概念首度運用於有關“移民”(Einwanderung)和“融合”(Integration)問題的討論中。他強烈主張在德國主導文化的基礎上制定有關移民和融合問題的規則,並明確反對多元文化。從此刻起,“主導文化”正式演變為“多元文化”(Multikultur)的對立面。

此概念之所以得到德國保守陣營的政治和知識精英的青睞,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首先出自一個外裔學者之口。這就避免了國內外輿論對德國排外思想和民族主義重新抬頭的懷疑。換而言之,緹比無意中成了這場討論“動機純潔”的最佳證人。

所以,無論是此概念的發明者緹比教授,還是推廣者之一的索莫都反對將“主導文化”工具化。他們強調,當時提出這個概念是為了更好地促進融合,而非反對移民。當代著名哲學家于爾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對此也發表了看法,他認為:“在一個民主憲政國家裡,不能允許多數人將自己的文化生活方式作為所謂的主導文化來強加給少數人,哪怕後者的文化生活方式與主流有所不同”。

2005年,同屬基民盟的聯邦議會議長諾伯特·拉莫特(Norbert Lammert)在接受《時代報》採訪時要求全社會繼續討論“主導文化”,因為之前的討論在尚未談透之前便“過早夭折”。

他認為:“如果一個多樣化的歐洲想在維護各民族特色的同時建立一個共同的特性,就需要一個根植於共同文化、歷史和宗教傳統的政治主導思想和共同的價值和信念基礎”。另外,他還強調,僅靠一切以基本法為準繩的“憲法愛國主義”(Verfassungspatriotismus)已經不夠,因為任何憲法都有賴於某種文化前提,而文化前提既非“從天而降”,亦非“空中樓閣”。他指出,多元化這個理念不錯,但經不起推敲。多元化致使一個社會似乎什麼都允許,但結果卻是什麼都不作數。

2016年5月,極端右翼的德國選項黨在其黨綱中明確承認“德國主導文化”,以此來反對多元化理念。該黨對德國主導文化的詮釋是:以基督教、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等古典思潮以及科學人道思想和羅馬法為基礎。之後,選項黨在若干聯邦州的選舉中高票進入議會。

應該說,有關“主導文化”的討論在過去的若干年中雖然時隱時現,但始終未曾真正離開過德國保守陣營的視野。

以WG為例來分析“主導文化”可能產生的後果

中文裡“融合”和“融入”這個兩個詞,雖說只有一字之差,卻反映了同化過程中兩個不同的側重點:前者體現的是社會主體對外來客體的一種接納和包容,包含將客體轉化為主體的意願和肚量;後者則體現了外來客體入鄉隨俗和適應社會主體的意願。理想的狀態應該是社會主體對外來客體虛懷若谷的融合,與外來客體對社會主體自覺自願的融入之間的良性結合。

大家知道,在德國的大學生合住宿舍(Wohngemeinschaf/WG)裡,除了寢室不合之外,廚房和衛生間一般都是公用的。若幾個中國留學生自己合租一個單元,在做飯和飲食習慣等方面估計問題不會太大,畢竟大家都是來自同一個國家。但如果一箇中國留學生和三個德國學生合住一個單元,恐怕就會出現矛盾。

講究鍋氣和喜歡爆炒的中餐很容易弄髒德式廚房,也很少有德國人能長期忍受中餐的菜味和油煙。按照“主導文化”的邏輯,外來的或少數的應該服從或適應本地的或多數的習慣方式。這個中國留學生在這個合租宿舍裡無疑既屬外來也屬少數,理應“入鄉隨俗”,即,在使用公共廚房時要麼改做西餐,要麼躲在自己的臥室做中餐,或乾脆出去覓食。

如果這三個德國同學屬於寬容的人,相處或許會容易些;如若不是,那矛盾很快就會出現。在沒有“主導文化”的情況下,德國同學也許會認為每個民族擁有自己的飲食習慣無可厚非;即便他們有意見,也不一定硬要對方適應自己;在實在接受不了的情況下最多也就自己搬到其他WG了事。而這位中國留學生既可以出於入鄉隨俗的意願不一味強調自己的權益,做飯時照顧德國同學的感受,儘量避免油煙四起飯味撲鼻,也可以在出現矛盾時用“自由平等”等西方理念來為自己爭取權益。

可有了“主導文化”之後,德國同學就有了要求中國留學生適應他們生活方式的理由和依據,協商、理解、包容等富有“融合”色彩的做法就會被撇在一邊,文化本位主義和民族優越性就會抬頭。同時,“融入”不再成為外鄉人的一種自覺行為,而是被迫行為,久而久之,他們內心或許會產生牴觸和不適。

所以,在不同文化或生活方式相遇的時候,強調所謂“主導文化”的做法效果未必好,甚至會適得其反。倒是類似“宿舍條例”(Hausordnung)這樣的規章制度在處理如何共處的問題時,反而即簡單又具有約束效應。雖然這些制度的主要依據同樣是所在國或當地人的生活習俗,但它們對每個人都具有同等的束縛力,而沒有“主導文化”所帶有的“外來人/少數人必須適應本地人/多數人”那種高高在上和內外有別的色彩,因而也更容易被人接受,更容易得以尊重和執行。

對於一個WG來說是“宿舍條例”,那麼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和諧共處的最佳標準究竟是“主導文化”還是作為憲法的《基本法》,這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在討論“主導文化”時,德國人為何“欲言又止”

由於德國有納粹這段歷史,所以,德國人關於“主導文化”的討論總帶有“欲言又止”的特點。也就是說,基民盟/基社盟一方面提出“主導文化”這個口號,可在談及此概念的具體內涵時又不願讓人產生“德意志高於一切”的聯想。或許,他們的口號其實並非是衝著那些外國移民喊的,而是說給他們在國內的潛在選民聽的。

無可否認,德國政府在融合外國人方面已經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譬如,在為外來移民提供的各類語言班(Sprachunterrich)和“融合課”(Integrationskurs)上,學生們獲得了大量關於德國文化傳統、風俗習慣和價值理念等信息和知識。這些平臺非常有效,外國人也樂意接受。問題是,這場關於“主導文化”的討論後面是否還隱藏著更深的含義(semantischer Überschuss)呢?

以中國留學生炒菜為例,談談德國政客宣揚的“主導文化”

融合課,圖片來源:BAMF,攝影:K. Otto

如果再看每次討論發起的時間節點,我們或許能找到問題的某些答案:梅茲2000年首次把此概念運用於移民問題討論時,正是基民盟/基社盟打算在兩年後的聯邦大選中從左翼的社民黨/綠黨聯合政府手中奪回執政權的當口。拉莫特2005年重提此話題時,正值德國又一個大選年。2016年,新興的“德國選項黨”利用“難民潮”危機重新使用這個概念,為該黨在許多州的大選中贏得了進入議會的機會。

今年又是大選年,基民盟/基社盟感受到來自比自己更右的“選項黨”的壓力,德邁齊埃此時提出“十點計劃”不排除有爭奪右翼和保守選民的可能性。

因此,這場討論與德國文化的主導地位本身關係不大,有人就認為這是個徹頭徹尾的“偽命題”(Scheindebatte),其真正目的除了拉選票之外,也是為那些保守選民內心常年被壓抑的民族自豪感提供一個吶喊的話筒(或“出氣筒”)。

客觀地說,二戰後德國的民族情結相當扭曲,鄰國和戰勝國對日耳曼人的民族主義是否抬頭相當敏感,所以德國人一直謹小慎微,夾著尾巴做人。但是,他們不公開表示自己的民族情感,不等於這份情感不存在。所以,一有機會它就會用各種方式表現出來:1954年德國首次贏得世界足球杯冠軍,民族自豪感在戰敗的壓抑氣氛中第一次有了宣洩的機會。“伯爾尼奇蹟”之後,足球一直是德國人展示民族自豪感的一個載體。除此之外,“德國製造”(Made in Germany)和有關“主導文化”的討論多少都是德國人抒發民族主義的渠道。

只是,足球帶來的民族自豪感名正言順,因為綠茵場上靠的是實力的比拼;“德國製造”也的確名不虛傳,因為它為德國享譽世界作出了無可替代的貢獻;但“主導文化”究竟具有多少含金量,筆者略有懷疑,因為這個概念無論給本地人還是外來人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思想混亂:

一方面它要宣揚德國社會的民主自由體制,同時卻要求外國移民臣服主導文化;一方面要突出本地文化的主導性,同時又礙於自己的歷史而擔心被人解讀為民族主義的抬頭;一方面說這場討論是為了促進外來移民更好更快地融入本地社會,而實際上卻以外國人放棄平等的代價來換取一種帶有強制性的“入鄉隨俗”。

結語

在支持還是反對“主導文化”這個問題上,其實存在兩個主要模式:第一是“自由主義-個人主義”(liberal-individuell)模式:只要服從當地法律、願意納稅等就可以;外來移民不僅可以保持自己的文化風俗習慣,而且還可以嘗試在客居地將其發揚光大。這個模式不需要也不承認什麼“主導文化”。

第二是“民主共和”(demokratisch-republikanisch)模式:它要求人們臣服並適應主體特性;外來者被要求最大可能認同所在國的規範和價值,最大可能地放棄自己的原鄉文化。這個模式沒有“主導文化”就難以為續。德國所經歷的有關這個話題的討論,不管各方的表述如何千變萬化,其本質上都是這兩種模式的對抗。

在“主導文化”的氛圍裡,外來文化或原鄉文化有被邊緣化的危險,並有可能最終淪為一個很難在公共場合正常施展的小範圍文化。如果這樣,這場討論不僅沒有起到和諧社會的作用,反而加劇了社會的分裂;不僅沒有促進融合,而是阻礙了這個進程。這恐怕也不會是“主體文化”討論倡導者所希望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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