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收質量下滑,多次被環保處罰,貝斯美衝刺創業板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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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稱:貝斯美)是一家主營環保型農藥醫藥中間體、農藥原藥及農藥製劑的擬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產品為農藥二甲戊靈的原藥、中間體、製劑。據瞭解,公司是目前國內僅有的具備二甲戊靈原藥、中間體、製劑全產業鏈生產研發能力的農藥企業,也是目前國內最大的二甲戊靈原藥生產企業。

2016年7月,貝斯美在新三板掛牌。2018年6月公司遞交招股書轉戰創業板,並將於2019年9月5日上會接受審核。我們深入研讀公司的招股書後發現,公司報告期內或存“應收款項激增,營收質量下滑”、“向關聯方利益輸送”、“諸多環保處罰”等問題,恐將成為公司此次上市的主要障礙。

應收款項激增,淨利潤大漲卻不見“真金白銀”

據招股書披露,公司2015年至2017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77億元、3.38億元、4.34億元,實現淨利潤2723.27萬元、4052.74萬元、7697.52萬元,總的看來,報告期內公司業績穩步增長,成長能力不錯。然而我們深入研讀招股書後發現,公司2017年應收賬款以及應收票據激增,雖然業績上漲,但實則並沒有多少“真金白銀”到手,公司的營收質量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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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稱:貝斯美)是一家主營環保型農藥醫藥中間體、農藥原藥及農藥製劑的擬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產品為農藥二甲戊靈的原藥、中間體、製劑。據瞭解,公司是目前國內僅有的具備二甲戊靈原藥、中間體、製劑全產業鏈生產研發能力的農藥企業,也是目前國內最大的二甲戊靈原藥生產企業。

2016年7月,貝斯美在新三板掛牌。2018年6月公司遞交招股書轉戰創業板,並將於2019年9月5日上會接受審核。我們深入研讀公司的招股書後發現,公司報告期內或存“應收款項激增,營收質量下滑”、“向關聯方利益輸送”、“諸多環保處罰”等問題,恐將成為公司此次上市的主要障礙。

應收款項激增,淨利潤大漲卻不見“真金白銀”

據招股書披露,公司2015年至2017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77億元、3.38億元、4.34億元,實現淨利潤2723.27萬元、4052.74萬元、7697.52萬元,總的看來,報告期內公司業績穩步增長,成長能力不錯。然而我們深入研讀招股書後發現,公司2017年應收賬款以及應收票據激增,雖然業績上漲,但實則並沒有多少“真金白銀”到手,公司的營收質量下滑。


營收質量下滑,多次被環保處罰,貝斯美衝刺創業板能否成功?

(圖片來源於網絡)


據招股書披露,公司報告期內的應收賬款分別為4500.05萬元、3338.54萬元、6607.32萬元,可見2017年應收賬款達到了2016年的近兩倍,然而2017年的營業收入相比2016年僅僅增加了28.45%,應收賬款的增幅遠遠超過營業收入的增幅,營收質量下降較為明顯。

相對於應收賬款的激增,應收票據的增長則更為誇張。據招股書披露,公司報告期內的應收票據分別為355.34萬元、3714.78萬元、1.12億元,2016年相比2015年增長了近十倍,2017年相較於2016年也翻了大約三倍,報告期內應收票據如此大幅增長,並不多見。

據招股書披露,公司2016年應收票據大幅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於年末一次性收到江蘇永安轉讓的銀行承兌匯票約2500萬元而未及時進行支付。2017年應收票據大幅增長的主要原因是當年公司部分原藥和製劑客戶為搶佔貨源,貨款結算方式由原來的賒銷轉為用票據預付貨款,同時2017年下半年公司對江蘇永安的銷售金額大幅增長,由於江蘇永安大部分貨款為下半年用票據支付且票據承兌期一般在半年,使得截至2017年底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金額較大。

若將報告期內公司各期的應收賬款與應收票據相加,則報告期內公司的應收款項分別為4855.39萬元、7053.32萬元、1.78億元,也是逐年大幅增長。報告期內應收款項佔當期的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7.53%、20.87%、41.03%,比例也是大幅提升,其中2016年應收款項佔營業收入之比相較於2015年略微增長3個多百分點,而2017年應收款項佔營業收入之比相比2016年則是增加了超過20個百分點,公司2017年營收質量的下滑程度可見一般。

換個角度來看,公司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4.34億元,相較於2016年3.38億元的營業收入增加了0.96億元,而應收款項方面,公司2017年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合計金額相較於2016年增加了1.08億元,也就是說公司2017年應收款項的增加額已經超過了營業收入的增加額,等於說營業收入增加的部分其實都來自於應收款項,並沒有獲得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營收質量的下滑。

此外,公司在2017年應收票據與應收賬款激增,也導致了公司當期的經營性現金流較差。據招股書披露,公司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淨額分別為-7396.84萬元、3100.96萬元、-3282.67萬元。總的看來,公司報告期內經營性現金流整體不盡如人意,其中2015年大幅流出,2016年經營性現金流有所好轉後,受應收賬款與應收票據激增的影響,當期經營性現金流再次淨流出3282.67萬元。一般而言,經營性現金流往往可以反映出公司報告期內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現金變動,若公司在淨利潤大幅增長的前提下經營性現金流反而大幅流出,很有可能說明公司營收質量不足,雖有銷售收入,但卻未能拿到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如果持續出現這樣的情況,公司恐會面臨資金鍊斷裂的風險。

與關聯方業務重合,或還向關聯方利益輸送

據招股書披露,寧波貝斯美化工進出口有限公司(公司簡稱:貝斯美進出口)為公司報告期內的關聯方,公司董事鍾錫君持有其50.27%的股權,董事單洪亮持有其43.86%的股權,另外5.86%股權由自然人郭連洪持有。據瞭解,貝斯美進出口的營業範圍是各類化學品的銷售,且報告期內貝斯美進出口的主營業務中曾經包括鄰二甲苯及3-戊酮的購銷業務,該項業務與貝斯美存在重合。也就是說,該關聯方與貝斯美在報告其內存在一定的潛在利益衝突。

據招股書披露,為解決該業務重合問題,貝斯美進出口於2016年3月29日召開了股東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停止經營鄰二甲苯、3-戊酮業務的決議。至此兩者的潛在利益衝突關係才得以解除。但是貝斯美進出口在與公司主營業務存在重合的這段時間內,是否對公司產生了不利影響?恐怕還需要公司自己來解釋一下了。

除了貝斯美進出口與公司在報告期內存在業務重疊外,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峰之妻弟戴維波控制的下述兩家企業的經營範圍與公司的經營範圍也存在業務重合的情形。據披露,寧波市鎮海海斯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公司簡稱:海斯特)與淮安金地化工產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公司簡稱:金地化工)是戴維波控制下的兩家企業,經營範圍與公司存在部分重合的情形,其中海斯特目前主要從事化工產品貿易,淮安金地原主要業務為化工產品貿易公司。儘管這兩家關聯企業目前已經與公司簽署了《避免同業競爭承諾》,但這兩家企業還沒有註銷,未來是否還會存在利益衝突的風險,恐怕投資人還是要留個心眼。

再回到上述的關聯方貝斯美進出口。除了報告期內與公司存在潛在利益衝突外,貝斯美進出口報告期內竟然還幫助公司完成進出口業務。據招股書披露,2014年6月,貝斯美由中外合資企業變更為內資企業,相關進出口資質需重新辦理。在此期間,為保證公司日常經營不受影響,貝斯美的進出口業務通過貝斯美進出口完成。該關聯交易一直履行至2015年10月31日。

而所謂的幫助公司完成進出口業務,實則就是貝斯美進出口先從公司處購入產品,再對外進行銷售。據披露,貝斯美進出口從公司處採購的產品成本為1277.77萬元,對外銷售收入為1357.99萬元,報告期內,貝斯美進出口通過向貝斯美採購產品並出口銷售共獲得毛利80.22萬元,毛利率為5.91%。如此看來,公司通過關聯方向下游客戶銷售,而關聯方貝斯美進出口位於客戶與公司之間,還獲得了80多萬元的差價收入,如此操作,公司恐怕有對貝斯美進出口利益輸送的嫌疑吧。

除此之外,公司2015年還與貝斯美進出口簽訂了《資金拆借協議》,公司對正常經營資金往來以外形成的資金佔用計提資金佔用費。其中2015 年按佔款時間及5.35%的年利率計提資金佔用利息為22.28萬元。然而與關聯方資金拆借是否履行了相關的審議程序?這其中又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情形?我們不得而知,但招股書中頻繁出現的貝斯美進出口似乎與公司淵源頗深,加之兩家公司名字上也大同小異,或許也會引起發審委們的高度重視。

環保處罰多達四起,恐成為上會“硬傷”

我們深入研讀招股書發現,公司報告期內存在多次環保處罰的情形。作為一家農藥化工企業,環保問題更加應該高度重視,然而報告期內公司收到的環保處罰竟然多達四起。

據招股書披露,2015年1月14日紹興市上虞區環境保護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貝斯美綜合廢氣處理設施出口臭氣濃度超標,罰款12500元。接著,2015年6月9日,漣水縣環境保護局向公司子公司江蘇永安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江蘇永安排入漣水縣金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汙水收集管網的廢水COD 濃度為936mg/L,超過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責令限制生產一個月,罰款人民幣6860.50元。

2016年4月12日紹興市上虞區環境保護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檢測分析,上風向惡臭濃度為13,下風向惡臭濃度為26,未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即臭氣濃度廠界標準值為20,罰款人民幣64000元。然而僅僅兩個多月後,2016年7月,公司再次因為上述事項被處罰。據披露,2016年7月5日,紹興市上虞區環境保護局再次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檢測分析,上風向臭氣濃度為13,下風向臭氣濃度為23,未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即臭氣濃度廠界標準值為20,罰款人民幣40000元。

除了環保處罰外,公司報告期內還存在一次因安全問題被有關部門處罰。據披露,2016年11月7日,紹興市上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檢查,公司沒有將排查到的真空旁通閥未關閉的安全隱患進行記錄,也未將隱患情況存在的危害性及時的告知操作人員,罰款人民幣30000元。

短短三年的報告期內,公司竟然收到了多達4次的環保行政處罰以及1次安全問題行政處罰,其中數次處罰的時間間隔很短,且因為相同原因被處罰,或許公司的環保意識不太強。對於一家農藥化工企業而言,“漏洞頻出”的環保問題恐會成為此次上會的硬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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