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巴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扶貧標準將實現“兩線合一”

農村改革 農村 農民 農業 巴中日報 2017-04-07

近日,市政府辦轉發了由市民政局、市扶貧移民局、市委農工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殘聯、國家統計局巴中調查隊聯合制定的《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快推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加強“四個銜接”,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扶貧標準“兩線合一”,確保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低保兜底人口全部脫貧。

定了!巴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扶貧標準將實現“兩線合一”

○政策銜接

實現穩定脫貧的低保家庭將退出低保保障範圍

《方案》要求,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深度銜接。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保障範圍,以戶為單位按照農村低保保障標準與家庭人均純收入的差額發放低保金;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幫扶範圍予以精準幫扶。對不在建檔立卡範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員,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對於新增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低保家庭,要及時納入兩項政策覆蓋範圍。對通過扶貧開發實現穩定脫貧的低保家庭,應按照規定程序退出低保保障範圍。對農村扶貧對象和低保家庭認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生產就業成本,同時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低保救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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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銜接

確保農村貧困群眾都能獲得幫扶和救助

《方案》明確,嚴格執行申請、審核、審批程序,落實公示、聽證等制度,精準識別農村貧困群眾,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群眾都能獲得幫扶和救助。對已經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低保對象,繼續納入農村低保制度、農村扶貧開發政策兩項政策覆蓋範圍。對未納入低保保障範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在2017年6月底前納入農村低保保障範圍。對未納入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家庭,及時開展扶貧對象識別認定,符合條件的在每年10月至次年2月納入扶貧對象信息管理系統。對於新增的貧困對象和低保對象,由扶貧移民部門和民政部門聯合識別認定,符合條件的各自納入扶貧開發和低保政策覆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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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銜接

農村低保達到年度動態調整後的國家扶貧標準

《方案》指出,2017年全市農村低保標準由去年的3180元/年動態調整為3300元/年,達到年度動態調整後的國家扶貧標準,新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健全低保標準量化調整機制,科學制定和調整全市城鄉低保標準,確保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按年度動態調整後的全省扶貧標準。並適時啟動價格臨時補貼制度,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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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銜接

防止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兩張皮”

《方案》進一步明確,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相關部門會商研究,安排部署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相關事宜,防止出現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兩張皮”現象;鄉鎮(街道)在實施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時,要做好統籌銜接工作,相關職能部門要聯合參與識別認定,並於2017年底前全面啟用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對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農戶開展走訪調查,重點掌握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家庭人口、收入、病殘、勞動力、財產變化等日常生產生活情況,對於滿足調整條件的對象及時予以動態調整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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