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將集體資產挪作他用被警告處分 後悔不已'

農村 豐縣 農民 中國經濟網 2019-07-20
"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作為村黨支部書記應該要為人民謀福利,管理好村裡的集體資產,可我卻無視規定,將應該入賬的租金挪作他用,違反了黨規黨紀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江蘇省豐縣師寨鎮李莊村黨支部書記王作鳳說起那件挪用信號塔租金的事仍後悔不已。

“我們村原李莊小學有座信號塔,建了好長時間了,聽說有租金,但老百姓也沒見到,村裡也沒公示過?”年初,豐縣紀委監委接到了接到群眾這樣的一封舉報信。

“這事事關群眾的切身利益,我們決不能忽略,一定要認真核實。”豐縣紀委監委立即組成調查組進行核查。

“原李莊小學為村集體資產,信號塔如果是租用學校土地,收取的租金應當列入村集體賬戶。”調查組人員分析到。

調查組兵分兩路,一路到鎮裡對該村賬務進行查閱,一路到村裡進行實地核查。

“調閱村賬務發現村集體賬戶中並沒有這一筆收入。”“村裡原李莊小學院裡有一個信號塔,老百姓說不知道租金的事,這是照片。”一條條信息彙集起來,調查組人員判定,這裡面一定有貓膩,決定與該村支部書記王作鳳直面交鋒。

“王書記,咱們李莊村集體資產有哪些?有哪些收入?”第二天,調查組人員找到王作鳳進行談話瞭解。

“我們李莊村集體資產有一個位於電動車產業園內的標準廠房,是扶貧資金蓋的,現在出租給一個電動車廠,還有原李莊小學一處,是閒置的。”王作鳳態度表現得很誠懇。

“咱們村裡建有信號塔嗎?”調查人員繼續發問。

“信號塔?有啊。”面對突如其來的問題,王作鳳稍稍遲疑了一下,“信號塔都建在大田地裡,佔用的都是村民個人的土地。”但王作鳳的回答卻在避重就輕。

“佔用的土地給村民租金嗎?”

“應該有租金,聽說他們之間還簽了協議,具體多少我不清楚。”

“這個信號塔也是建在大田地裡的嗎?”工作人員從筆記本里拿出實地查看原李莊小學時拍攝的照片遞給王作鳳。

“這個……這個不是,這個是我們村原李莊小學院內的信號塔。”王作鳳手拿照片吞吞吐吐地說道。

“這個信號塔是幹什麼用的?有租用協議嗎?租金多少?租金幹什麼去了?”

在調查人員的連續追問下,王作鳳道出了實情。“這個信號塔是移動公司建的,選點就在原李莊小學院內,佔地面積約二十平方米,2016年建的,簽了20年的租用合同,一次性給了我三萬元租金。”

“這個錢入村集體賬戶了嗎?”

王作鳳遲疑了一下:“沒有,當時我考慮到入集體賬戶後開支比較煩瑣,就一直放在我這裡,後來村裡修路,讓我直接用於支付工程款了。”

據調查結果,王作鳳因未將村集體收入納入村賬管理,直接坐收坐支用於村務支出被縣紀委監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通過建立農村資產臺賬、建設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平臺、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等舉措,形成家底清楚、分類詳細、動態管理的有效運行機制,讓每筆錢都用得清清楚楚。

“村級財務管理問題是廣大農民群眾密切關注的焦點,對於違反農村財務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監管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公開曝光。”該縣紀委監委負責同志表示。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