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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方面,新疆自治區牢固樹立“基層興則全疆興,基層穩則全疆穩”的意識,研究解決鄉鎮在政權建設、職能定位、體制機制、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探索推進鄉鎮站所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鄉鎮政府功能,鄉鎮及站所維護穩定、發展經濟、服務群眾的能力不斷增強。

一、基本情況

新疆自治區全區14個地州市共有860個鄉鎮,鄉鎮站所15900個(不含工商、稅務等垂直管理站所),其中事業站所13821個,派出機構(公安、司法、法庭)2079個。全區平均每個鄉鎮有站所18.4個,其中事業站所16個,派出機構2.4個。事業站所中,由縣直部門管理的8168個,佔總數的59%,由鄉鎮管理的5653個,佔總數的41%。

二、改革實踐

針對新疆自治區穩定形勢仍然嚴峻複雜,維護社會穩定的重點在基層,關鍵在鄉鎮一線的實際,制定印發《關於推進鄉鎮站所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從機制、管理體制、幹部建設等方面深化改革,經過實踐檢驗,成效顯著。

(一)明確管理體制。

鄉鎮農技、農機、農經、林管、水管、畜牧獸醫、草原、財政、文化、廣播、民政、社保、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統計、司法、國土資源、食品藥品監督機構,統一實行以鄉鎮管理為主、縣級部門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按照“先行先試”的要求,結合各地基層實際,鼓勵條件成熟的縣(市)加大鄉鎮站所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加快改革進度,進一步完善鄉鎮政府功能。

(二)綜合設置機構。

整合優化公益服務資源,綜合設置鄉鎮事業機構。整合農技、農機、林管、水管、畜牧獸醫、草原工作等機構和職責,設立農業(畜牧業)發展服務中心;整合文化、廣播等機構和職責,設立文體廣電服務中心;整合社保、民政、統計等機構和職責,設立社會保障(民政)服務中心;將原財政所與農經站合併,設立財政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服務站);整合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等機構職責,設立村鎮規劃建設發展中心(環境保護工作站)。

(三)規範人財物管理。

規範人員編制管理,由鄉鎮管理的中心和站所,其人員編制全部納入鄉鎮管理。下放幹部管理權,由鄉鎮管理的中心和站所,負責人由鄉鎮黨委提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鄉鎮黨委考察和任命。下放幹部考核權,由鄉鎮管理的中心和站所,其年度綜合考評、幹部考核與鄉鎮機關幹部同步進行。下放資產管理權,由鄉鎮管理的中心和站所,其人員工資全部納入鄉鎮幹部工資統發。人頭經費、項目經費、工作運轉經費及其他涉農資金,全額納入鄉鎮財政預算管理,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撥付。

(四)理順縣鄉權責關係。

按照權力、責任相統一的原則,規範鄉鎮政府行為。應由縣級政府部門承擔的責任,不得交由鄉鎮政府承擔;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由鄉鎮政府承擔的職能,賦予相應的事權、資產管理權和人事管理權;上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需要鄉鎮政府配合做好的工作,應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並賦予相應的辦事權限,分清主次,明確責任,做到責權相統一。

(五)加強黨的建設。

設在鄉鎮的中心和站所,黨組織關係一律實行屬地化管理。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基層的貫徹執行。

三、主要成效

(一)進一步理順鄉鎮管理體制。

下放前,站所處於縣市業務部門和鄉鎮“雙重”管理下,實際上是“兩頭管、兩不管”,站所的作用發揮不充分。下放後,站所的人、財、物和管理權全部下放到鄉鎮,縣市業務部門只負責抓站所的業務服務管理,站所的日常管理和幹部管理、考核全部由鄉鎮負責,鄉鎮統籌協調的能力得到提高。

(二)鄉鎮事業機構設置更加簡約高效。

站所整合下放鄉鎮管理後,鄉鎮站所數量由原來的15900個減少到5500個左右;每個鄉鎮站所數量由原來的平均每個鄉鎮18.4個減少到平均6個左右;由鄉鎮管理的站所比重由原來的41%提高到90%左右,鄉鎮政府功能得到進一步加強。

(三)鄉鎮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得到增強。

站所下放鄉鎮管理後,平均每個鄉鎮直接管理的幹部由以前的50-60名增加到100多名,鄉鎮人員力量得到增強,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以往普遍存在的人員結構“倒金字塔”狀況。鄉鎮黨委將下放站所負責人納入維穩領導指揮小組,將站所工作人員編入民兵應急分隊,統一訓練、統一巡邏,並與鄉鎮幹部一起參與幫教轉化、社情民意信息收集、信訪包案化解等工作,減輕了原有鄉鎮幹部的維穩壓力。

(四)鄉鎮為農服務的能力進一步提高。

站所下放後,各鄉鎮相繼建立起“一站式”服務大廳,各站所集中辦公、統一服務,服務大廳將服務項目、辦事流程、辦結時限等進行公示,站所幹部掛牌上崗,實行“服務履職”坐班制度,方便了群眾辦事,提高了服務效能,增強了鄉鎮為農服務的能力。

(五)實現資源共享。

各鄉鎮將站所業務納入鄉鎮整體工作,統籌考慮、統一部署。通過統籌辦公資源、人力資源和人事調配,統一撥付、管理資金,實現辦公資源利用的最優化,改變了以往“條條”管理、“塊塊”分割的狀態,有效整合了辦公資源、資金和人力,提高了資源使用效益。

(六)站所自身建設進一步加強。

站所下放鄉鎮後,鄉鎮將站所幹部和鄉鎮機關幹部同管理、同學習,加強對站所幹部的黨性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提升了站所幹部的思想認識和綜合素質,破除了以往站所重業務、輕思想政治教育的的弊端。同時,通過吸收優秀幹部進鄉鎮領導班子,拓寬了幹部出口,激發了站所幹部隊伍活力。

作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編辦

來源:中國機構改革與管理2019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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