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婚姻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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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陽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婚姻詐騙案件,判決被告人李某蓮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記者從寧陽縣人民法院獲悉,被告人李某蓮先後在2017年以及2018年兩年中,分別經人介紹與受害人相識並索要高額彩禮,每次都是短時間內與被害人登記結婚,後以各種理由要麼提出離婚、要麼無故失聯,給被害人造成了“人財兩空”的損失。

2017年4月,被告人李某蓮經陳某、張某某介紹認識了被害人朱某某,向朱某某方索要彩禮錢8.6萬元。2017年5月2日、李某蓮使用虛假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在鄆城縣民政局與朱某某結婚。婚後找藉口返回雲南原籍,隨後便失去聯繫,後陳某將李某蓮帶回山東鄂城,李勇蓮藉口朱某某有白癜風病,於2017年8月22日與朱某某離婚。離婚後,退還朱某某一方彩禮錢6.4萬元。

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蓮經陳某、周某某介紹認識了被害人孔某某,向孔某某方索要彩禮錢12萬元。2018年1月11日、李某蓮使用虛假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在寧陽縣民政局與孔某某結婚。婚後找藉口返回雲南原籍,一個多月後,李某蓮在孔某某多次催促下返回孔某某家中。幾天後,李某蓮再次找藉口並趁孔莫某家中無人偷偷離開,後失去聯繫,直到2018年12月14日,被告人李某蓮被抓獲歸案。

經寧陽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被告人積極退還被害人部分損失,獲得被害人諒解的情況,最終判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法官提示,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異地婚姻已經屢見不鮮,但結婚是人生大事,男女雙方一定要建立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之上。當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農村及欠發達地區適齡男青年擇偶空間小、急於結婚、防範意識薄弱等特點,以結婚為名,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謹防上當受騙。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王坤通訊員劉國峰馬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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