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所屬企業江蘇華晨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徐州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的公

能源 華潤電力 永泰能源 經濟 證券日報 2017-06-17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簽訂的項目合作框架協議屬於合作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約定,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所涉及的具體事項公司將根據後續進展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

本次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有利於加快公司在江蘇境內電力產業佈局,進一步拓展公司在熱電聯供和燃氣發電領域的業務,提升公司的經營業績。

2017年6月16日,徐州市銅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銅山區國資公司”或“甲方”)、華潤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電力”或“乙方”)與公司所屬全資公司江蘇華晨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華晨電力”或“丙方”)共同簽署了《徐州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合作框架協議》,就開展江蘇省徐州市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一期擬建設2臺100MW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達成合作意向。

一、框架協議簽署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徐州市銅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趙鵬

註冊資本:5億人民幣

經營範圍:城市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與維護;水利設施的綜合開發、管理、維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與管理;經營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國有資產投資、產權交易、租賃、收購;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對房地產投資;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經濟貿易信息諮詢服務。

2、華潤電力投資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周俊卿

註冊資本:158億人民幣

經營範圍: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上述各交易方與公司無關聯關係。

(二)協議簽署的時間、地點、方式。

2017年6月16日,銅山區國資公司、華潤電力與江蘇華晨電力在徐州市簽署了《徐州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合作框架協議》,就開展江蘇省徐州市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一期擬建設2臺100MW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達成合作意向。

(三)簽署協議履行的審批程序

本次簽署的協議僅為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將在具體合作協議或合同簽署時,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的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策和審批程序。

二、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1、甲乙丙三方擬在徐州市銅山區內進行徐州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的合作,擬成立徐州潤晨熱電有限公司。合資公司主營業務為火力發電、供應,蒸汽、熱水的生產、供應、銷售維護和管理,與電力生產相關的原材料、副產品的開發、生產與銷售,熱網的建設、經營和管理等。

2、合資公司按照“1+2”模式建設燃氣熱電聯產項目,即在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的同時,將南區和新匯兩家小熱電改造為天然氣供熱站作為補充,適時引入華美二期熱力作為互濟,嚴禁將兩家燃煤熱電企業改為燃氣發電。

3、徐州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由華潤電力、江蘇華晨電力、銅山區國資公司按照51%、33%、16%的股比結構出資建設。

4、徐州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若在省“優選”中勝出,各方應加快推進,確保項目開工之日起18個月內建成併網。

5、徐州銅山燃氣熱電聯產項目實施的必要條件是關停南區、新匯兩家小熱電和熱網覆蓋範圍內的燃煤鍋爐,銅山新匯、南區熱電和銅山區人民政府應按照優先相關要求出具機組和鍋爐關停承諾函。

6、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四、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為各方的合作意向,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項目具體實施尚需簽訂正式協議或合同,並履行相關的決策和審批等程序。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根據項目合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六月十七日

證券代碼:600157 證券簡稱:永泰能源 公告編號:臨2017-069

債券代碼: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債券簡稱: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債、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