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類案件

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出庭公訴杜雋世涉嫌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偽造身份證件罪案

日前,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一案,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呼倫貝爾市阿榮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建國決定逮捕

日前,內蒙古恆泰爆破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王建國涉嫌單位行賄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交辦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阿榮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建國作出批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閆樹朋提起公訴

日前,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閆樹朋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王文清提起公訴

日前,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單位行賄罪對鄂爾多斯市水土保持監測總站原站長王文清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烏蘭察布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趙向紅提起公訴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察右中旗原旗委書記趙向紅(副廳級)涉嫌貪汙、受賄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向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介入偵查類案件

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發生一起持刀殺人案,致一人死亡,檢察機關適時介入引導偵查

2019年3月25日12時許,鄂爾多斯市杭錦旗錫尼鎮發生一起持刀殺人案,致一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杭錦旗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已派員介入,引導偵查。

涉黑涉惡類案件

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範雲峰等人提起公訴

日前,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範雲峰、範潤英、溫建華等人提起公訴。

烏蘭察布市興和縣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第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日前,興和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興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關平、胡鵬飛等十人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這是興和縣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的第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興和縣檢察院3名檢察官代表國家出庭支持公訴。

2018年5月初至2018年5月24日,被告人王關平夥同胡鵬飛、左海連續在張皋鎮的山溝、小樹林等地多次開設賭場,組織參賭人員以“掏寶”的形式進行賭博活動,並僱用胡啟等7人負責在賭場周圍放風。本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開展以來,興和縣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人數眾多的“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興和縣檢察院高度重視,檢察長多次主持召開會議就案件的事實、定性進行了研究,並依法對該案提起公訴。

牙克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張友寶、張紅玉、孫凱等人涉嫌敲詐勒索、貪汙、非法儲存爆炸物等案一審宣判

2018年12月28日,牙克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詐勒索、貪汙、非法儲存爆炸物等罪對張友寶、張紅玉、孫凱等人提起公訴。

日前,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認定張友寶、張紅玉、孫凱等為村霸惡勢力,並同時對涉案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6個月不等的刑期。

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11名惡勢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日前,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介紹賣淫罪、搶劫罪對譚某某、林某某、許某某等11人提起公訴。

譚某某糾集許某某、林某某等多人,長期在赤峰市區從事組織賣淫活動,在組織賣淫同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強搶他人財物。

刑事類案件

包頭市石柺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丁某某等9人涉嫌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

日前,包頭市石柺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丁某某、謝某某、邱某某等9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經查,從2017年10月份開始,丁某某、謝某某、邱某某等9人在未獲得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某涉案平臺為載體,從事“滬深三百指數”漲跌為標誌數據的外匯交易類業務,涉案金額2億元。涉案9人有明確分工,有人全面負責所有的財務工作,有人負責涉案平臺的整體搭建、運營和維護,有人全面負責發展客戶。

目前,該案已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因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期宣判。

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池某某、趙某某提起公訴

日前,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池某某、趙某某提起公訴。

2018年8月下旬,被告人池某某夥同其妻子趙某某,向被害人高某某宣稱池某某為包頭市公安局青山區分局警察,並謊稱能夠通過疏通關係使其丈夫郭某某從強戒所提前釋放,二人向高某某索要辦事費用5萬元,並要求高某某以帕薩特轎車為抵押寫下5萬元借條。案發後,帕薩特轎車已返還給被害人,被告人池某某和趙某某的家屬代二人退還贓款5萬元。

2018年7至8月期間,池某某謊稱能為被害人白某甲處理其兒子白某乙涉案刑事犯罪的相關事宜而向白某甲索要辦事費用,白某甲信以為真,向其多次轉款累計18萬元,池某某將18萬元全部用於個人花銷。

被告人池某某、趙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錢款,被告人池某某詐騙他人錢款合計28萬元,被告人趙某某詐騙他人錢款10萬元,均係數額巨大。

包頭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郭某某決定逮捕

日前,包頭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郭某某作出逮捕決定。

2018年10月22日晚11時許,被告人郭某某同已起訴的王某某、吉某、劉某、楊某某、劉某甲駕駛越野車,手持斧子、木棒等作案工具來到土默特右旗醫院,郭某某、王某某等人來到醫院急診室找到正在接受治療的受害人楊某甲滋事,造成該醫院急診室秩序嚴重混亂。在醫院急診室西門外,郭某某持木棒對趙某某進行毆打。經鑑定,被害人楊某甲、趙某某人體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呼倫貝爾牙克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賀某某、蘇某某、陳某某決定逮捕

日前,牙克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收購罪、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賀某某、蘇某某、陳某某作出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呼倫貝爾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某某決定逮捕

日前,呼倫貝爾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對王某某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吉某提起公訴

日前,鄂托克前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對吉某提起公訴。

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吉某未經審批,在其位於鄂托克前旗城川鎮的自家住房東北處,開墾土地共計202.92畝(其中草原178.92畝,林地24畝),並在所開墾的土地上種植玉米和土豆。經鑑定,現該地塊(178.92畝)原草原植被遭到嚴重破壞,草原用途已改變,形成耕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興安盟扎賚特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黃某某提起公訴

日前,扎賚特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對黃某某提起公訴。

2013年春季至2016年春季,被告人黃某某未經批准,私自在扎賚特旗某蘇木南側非法開墾草原,耕種農作物。經扎賚特旗草原監理站現場勘測:被告人黃某某非法佔用農用地39.22畝。

通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某、李某決定逮捕

日前,通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劉某、李某作出逮捕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赤峰市克什克騰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某某決定逮捕

日前,克什克騰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趙某某作出逮捕決定。

2019年3月,被告人趙某某領著孫子乘坐公交車,與公交司機董某某因瑣事產生爭執,趙某某用拳頭擊打正在開公交車的司機董某某臉部一拳,公交車撞向一輛白色長安牌SUV汽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赤峰市林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某決定逮捕

日前,赤峰市林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趙某作出逮捕決定。

2019年2月,被告人趙某與其妻子鞠某在家中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趙某激怒之下用手掐住鞠某脖子致其窒息,鞠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趙某提起公訴

日前,巴林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趙某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被告人趙某以100元的價格向魏某出售1000張帶有外掛的遊戲房卡,供魏某組織網絡賭博使用,並參與賭博。

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溫某、陶某提起公訴

日前,蘇尼特左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溫某、陶某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阿拉善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麻某提起公訴

日前,阿拉善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盜竊罪對麻某提起公訴。

2018年5月8日凌晨,被告人麻某駕駛三輪摩托車從甘肅省金昌市出發,來到阿拉善右旗某鎮撿垃圾,之後竄至阿拉善盟振發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廠區內,盜割正在使用中的太陽能板上的黑色、紅色光伏組件線兩組共3520米,造成該發電站太陽能光伏組件板等設備停止工作,電量損失為5118kwh。經認定,被盜光伏組件線價值27456.00元;各項經濟損失計12578.40元,總計人民幣40034.00元。

來源:內蒙古檢察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