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子投毒捕鳥4484只 內蒙古法院判決賠償395餘萬元


中新網內蒙古新聞7月8日電 (記者 張林虎)8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發佈消息,錫林郭勒盟首例保護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3男子毒殺4484只百靈鳥被判賠395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7年12月20日,王某慶等3人從吉林來到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烏旗,將苜蓿草籽和克百威(一種農藥)配置的約60斤重的毒餌投放在事先探查好的百靈鳥棲息地,造成4484只百靈鳥被毒殺。

經鑑定,其中蒙古百靈3735只、角百靈165只、短趾百靈584只,涉案野生動物摺合經濟價值共計395.97萬元。

2018年5月22日,東烏旗人民檢察院向東烏旗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經初審,終審,當地法院判處王某慶3人賠償國家財產損失395.97萬元,並互負連帶責任。(完)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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