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駕校教練醉酒撞人,被判拘役三個月

南寧 交通 跳槽那些事兒 欽南檢察 2019-06-16

近日,南寧武鳴一家駕校的在職教練黃某因醉酒駕車還肇事逃逸,被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2月26日晚上,當時樑某騎著電動車搭載好友回家,誰知他們被後方一輛黑色的小轎車突然撞到了。肇事車輛沒有停留,而是趁著夜色加速駛離。接到報警後,交警立即趕赴現場。


南寧一駕校教練醉酒撞人,被判拘役三個月


現場

當時是怎麼回事?我們做工回來,後面他就碰到我。他怎麼走?他也是從這裡回去,也是這個方向。


報案人僅向民警提供了一個模糊的車牌,民警通過現場痕跡,以及遺留的一個後視鏡,初步鎖定了車輛。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十五大隊民警 黃魯生

現場沒有這個視頻監控,線索也比較少,但我們仍然通過大量的細緻的摸排走訪工作 ,查獲了事發車輛還有當時的駕駛員黃某。


功夫不負有心人,事發當晚民警終於在一棟居民樓樓下找到嫌疑車輛和駕駛員黃某。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十五大隊民警 黃魯生

在黃某家中他承認了自己酒後駕駛車輛的行為,但不承認自己肇事逃逸。


起初,黃某不承認自己肇事逃逸。在民警耐心教育下,黃某最終承認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實。辦案民警將黃某帶至醫院抽血檢查,檢驗結果以及黃某的職業信息,都讓民警十分吃驚。


南寧一駕校教練醉酒撞人,被判拘役三個月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十五大隊民警 黃魯生

令我們非常驚訝的是黃某當時竟然是一名駕校的在職教練,檢驗結果黃某血液內酒精含量既然高達到251.3mg/100ml,依法吊銷了黃某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校教練本是車輛駕駛員的授課老師,應該以身作則,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但黃某知法犯法,最終也難逃法網。

黃某

喝酒開車現在肯定很後悔了,以後要注意不要喝酒開車了。


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黃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並於今年6月12日對黃某進行收監。只因一時的僥倖,黃某不但丟了工作,還入了班房。 此案例提醒廣大駕駛員: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切勿以身試法。

來源:海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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