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南寧 廣西 刑法 南寧西鄉塘區檢察院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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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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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經鑑定,被搶的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79047元。

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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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經鑑定,被搶的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79047元。

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延伸閱讀——

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現場監控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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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經鑑定,被搶的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79047元。

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延伸閱讀——

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現場監控視頻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犯罪嫌疑人從一輛黑色小車上下來後持器械進入珠寶店內。

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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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經鑑定,被搶的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79047元。

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延伸閱讀——

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現場監控視頻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犯罪嫌疑人從一輛黑色小車上下來後持器械進入珠寶店內。

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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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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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經鑑定,被搶的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79047元。

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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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現場監控視頻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犯罪嫌疑人從一輛黑色小車上下來後持器械進入珠寶店內。

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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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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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延伸閱讀——

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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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從一輛黑色小車上下來後持器械進入珠寶店內。

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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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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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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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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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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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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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從一輛黑色小車上下來後持器械進入珠寶店內。

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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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經鑑定,被搶的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79047元。

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延伸閱讀——

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現場監控視頻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犯罪嫌疑人從一輛黑色小車上下來後持器械進入珠寶店內。

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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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南寧警方快速反應,僅用不到24小時成功將搶劫犯罪嫌疑人抓獲,追回被搶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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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3月24日發生在邕寧區的羅當承搶劫金六福珠寶店一案,依法判處羅當承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經鑑定,被搶的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79047元。

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延伸閱讀——

2019年3月24日20時36分,南寧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金六福珠寶店發生一起入店搶劫案。案發後,嫌疑男子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東風雪鐵龍兩廂小轎車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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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從一輛黑色小車上下來後持器械進入珠寶店內。

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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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羅當承於2019年3月24日20時30分許到南寧市邕寧區蒲廟鎮蒲津路被害人曾某經營的金六福珠寶店內,手持一支氣槍,對店員進行暴力威脅,搶走櫃檯內的一批黃金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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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機關的快速反應和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2019年3月25日19時許,羅當承在家屬的勸解下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搶的黃金飾品已全部被追繳並退還給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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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羅當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持槍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羅當承犯罪後自動投案,配合追繳贓物,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減輕、從輕情節。

根據被告人羅當承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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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珠寶店外監控顯示,珠寶店門前曾停著一輛黑色小車,犯罪嫌疑人於3月24日晚20時32分23秒,從黑色小車上下來,然後一隻手持器械一隻手插在口袋裡,大搖大擺走進珠寶店。

犯罪嫌疑人作案後,快速從珠寶店走到黑色小車旁邊,打開副駕駛門乘車逃離現場。

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嫌疑人持疑似長槍闖進店內,並用槍口對準店內工作人員。只見他從門口處繞著櫃檯觀察了一圈後走向目標櫃檯,用手上的工具砸開整排玻璃,並快速地抓起櫃內物品,放到袋中。整個過程只用了一分多鐘時間。幾名女性工作人員只能躲在柱子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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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警方快速反應,僅用不到24小時成功將搶劫犯罪嫌疑人抓獲,追回被搶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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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蒲廟“3·24”持槍搶劫金店案宣判!


來源:廣西高院、邕寧區法院、八桂警方在線、廣西新聞頻道、廣西日報、南國早報

轉自:南天一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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