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一男子醉酒騎摩托車,撞上花池倒地受傷又被判刑
醉酒駕車撞花池 自己受傷又獲刑罰萍鄉法院網訊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醉酒莫駕車,駕車不喝酒。近日,安源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告人楊某犯危險駕駛罪...
根據“三秦春季嚴查嚴防攻堅行動”工作要求,白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全縣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期間查獲一男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案件。
4月15日18時許,王某駕駛一輛號牌為鄂CAC***號二輪摩托車由卡子鎮往城關鎮方向行動,當其駕車行至白界路500米處遇到白河縣交警大隊構扒中隊民警在該路段開展勤務,民警示意王某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王某表示自己沒有摩托車駕駛證,隨後民警立即核查其駕駛信息和機動車信息,發現王某僅持有準駕車型為“A2”的機動車駕駛證,沒有符合準駕二輪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並且駕駛的摩托車是一輛套牌摩托車。
在事實面前,王某承認了自己不僅沒摩托車有駕駛證,自己的摩托車還使用了其他車輛的號牌,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王某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執勤民警依法扣留王某駕駛的機動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王某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罰款3000元,記12分;因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處罰款200元,記12分,並處3日拘留, “A2”駕駛證被註銷。王某為自己的一時僥倖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機動車駕駛人降級換證。(通訊員 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