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起天津機場安檢升級 要脫鞋、解腰帶

天津北方網訊:“津雲”—前沿新聞記者獲悉,從9月8日起,天津機場將提升安全檢查等級。等級提升後,將實施脫鞋、解腰帶和防爆檢查等更為嚴格的檢查措施。同時,自8月20日天津機場開展1、2號航站樓入口以及地下交通中心全天候防爆檢測工作以來,旅客進入航站樓將接受防爆檢查,一旦遇到旅客過檢報警等異常情況時,都將接受進一步的安全檢查。

溫馨提示:

為保障出行順利,天津機場安檢建議廣大旅客,在等級提升期間,需提前2-3個小時抵達機場。目前,客流高峰期分別為:早高峰05:45-8:00、午高峰09:30-11:00、晚高峰18:30-20:00,請旅客合理安排出行,錯開高峰時段,儘量減少隨身攜帶行李,儘量辦理託運,以免造成誤機。

請乘機旅客進入安檢通道後,提前將口袋內的手機、錢包、香菸、鑰匙以及包內的手提電腦、充電寶、鋰電池、雨傘等金屬物品取出,單獨過機檢查,可提高過檢效率。

特別提醒:

根據民航局加強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維護民航運輸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和航空器安全的要求,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將嚴格按照局方有關規定對旅客的託運及隨身行李進行安全檢查,相關規定如下:

一、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一件物品(包含手提袋、塑料袋等隨身攜帶物品)。隨身攜帶的行李重量不得超過5KG,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釐米。各航空公司有特別規定的,以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超過規定重量、體積、數量限制的行李,請提前辦理託運手續。

二、鋰電池、充電寶已被明確列為禁止託運的物品,嚴禁放置在托運行李中進行運輸。

根據民航相關規定,額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的鋰電池、充電寶合乎規範,但登機時每人攜帶的量一般不應超過2個;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或等於160Wh的,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請並獲得批准,開具批准放行單後每人最多可攜帶2個;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禁止攜帶。

三、火種類物品(打火機、火柴等)禁止隨身攜帶和託運,請務必確認,在您的隨身行李、托運行李中沒有以下禁止攜帶的物品:

(1)槍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

(2)爆炸或者燃燒物質和裝置;

(3)管制器具;

(4)危險物品(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物品);

(5)其他物品(鋰電池、充電寶、火種、傳染病原體、酒精含量大於70%的酒精飲料等);

(6)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運輸的物品。

四、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液態物品(水、飲料等)禁止隨身攜帶,旅客所攜帶的化妝品,每件化妝品的容器容積不能超過100ML(毫升)。

檢查中關於液態物品的界定:

液態物品包括液體、凝膠、氣溶膠等形態的液態物品。

比如:水和其他飲料、牛奶、糖漿、燉品、醬汁、酒等。

液態物品禁止隨身攜帶!!需辦理託運!旅途中自用的化妝品除外,如:脣彩、或脣膏、牙膏(100g)及剃鬚膏等。

其中,牙膏、剃鬚膏每種限帶一件且不得超過100g(ml/g),化妝品盛放的單位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ml),且每種限帶一件。

五、乘坐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液態物品單體容器容積不能超過100ML(毫升);且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於最大容積不超過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作為行李託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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