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政府通告

民生 社會 任丘交警 2017-05-28

關於禁止店外經營的通告

任政告〔2017〕21號

為規範商戶經營秩序,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推進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政府研究,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市區、油區主次幹道、公共場所和沿街門店以及我市106國道、381省道兩側的商戶門店店外經營。

二、自6月1日起,全市集中開展整治店外經營行為。

三、市區範圍內由城管、工商、食藥監、安監等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或取締。國、省道路沿線鄉鎮依法依規開展整治行動,華北油田礦區同步開展整治工作。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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