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臣在接受廷杖之前 為什麼要先看看掌刑太監的腳

關於廷杖的記載,最早見於東漢光武帝劉秀杖打大司空劉據,其後歷朝歷代雖然都有關於廷杖或相似刑罰的記載,但次數並不多。直至明代,廷杖作為一種法外之刑,不斷規模化、制度化,逐漸成為皇帝懲罰忤旨朝臣的一種平常手段。

明朝大臣在接受廷杖之前 為什麼要先看看掌刑太監的腳

所謂廷杖,就是按照皇帝指示,由司禮監太監監刑,錦衣衛行杖,扒去衣服,露出屁股和大腿,在廷殿之上當眾責打違背皇帝旨意的廷臣。對讀書人或者官員來說,接受這一懲罰,可謂斯文掃地。

廷杖並不載於法典,也無法律上的明確規定,就是說誰該打,犯了什麼罪該打,打多少,全看皇帝的興致與好惡。自朱元璋開始,除了建文、永樂等少數幾朝外,廷杖使用次數之多,手段之狠,為歷朝歷代罕見。

明朝大臣在接受廷杖之前 為什麼要先看看掌刑太監的腳

朱元璋開始採用廷杖這一懲罰,可能不懷有惡意。古代講究君臣父子,君對於臣子,就像家裡的父親,當皇帝作為老子的威風受到了質疑,皇威受到了傷害,皇帝便用民間老子懲罰兒子的方法來教訓“不聽話”的大臣—打屁股。

打屁股在通常意義上被認為是家內之事,如此一來,廷杖雖然打上去很痛,但在名義上卻算不上什麼重大刑罰,只是起到了揚皇帝之威、掃士人之氣的效應。

“廷杖亦明代特有的酷政,太祖明知其非待大臣之禮,然卒犯之,為後世作則”。

但世間事,凡是一開頭便很難剎住。朱元璋出於一時憤怒,杖打了諷刺他“才能之士,數年來倖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的刑部主事茹太素,後代的君王們便紛紛效仿,以至“血濺玉階,肉飛金陛”。

明朝大臣在接受廷杖之前 為什麼要先看看掌刑太監的腳

談到廷杖,自然不能不提到的嘉靖皇帝,因為“大禮議”事件,嘉靖濫用廷杖,導致一百三十四人全部被杖,杖死十七人,爾後“四十餘年間,杖殺朝士,倍蓗前代”,大臣們感嘆“公卿之辱,前所未有。"他的孫子萬曆皇帝也繼承了嘉靖這一惡行,在“爭國本”時,隨意廷杖朝廷官員。

廷杖在明朝之所以從偶爾的“小懲”之刑變成法外重刑,除了皇帝本人濫用之外,跟宦官弄權也分不開關係。

明武宗朱厚照性格貪玩,對朝政愛搭不理,他身邊寵信的太監們便結成了以劉瑾為首的太監八虎,把持朝政,禍國殃民,引起了許多正直的臣子的反對。為了除掉這些眼中釘,劉瑾想出了一個妙計。

明朝大臣在接受廷杖之前 為什麼要先看看掌刑太監的腳

在憲宗以前,廷杖時會用厚棉衣蓋在被杖者身上,以減少受到的傷害,廷杖更注重精神上的懲罰,而非肉體的摧殘。但“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劉瑾對反對自己的大臣用刑時,讓監刑的太監把受刑者的衣服去掉,這一杖打下去,半條命就去了。

如果大臣比較胖,皮厚防禦高,劉瑾還有第二招可以搞死人。上面說到,對於廷杖,是沒有明確規定的,皇帝經常也不會說打大臣多少杖,打多少杖便掌握在了太監手上。劉瑾可以通過操控掌刑太監來決定受刑者的杖數和輕重,來決定受刑者的生死。

於是便出現了以下廷杖時的潛規則,廷杖開始的時候,掌刑太監喝道:“打!’則行杖,杖之三,令:‘著實打!’或伺上不測,喝曰:‘用心打!’而囚無生理矣。”

明朝大臣在接受廷杖之前 為什麼要先看看掌刑太監的腳

廷杖時,掌刑太監便會大喝道:“打”,錦衣衛便開始杖刑,打完三下,熱身完畢,再喊道:“用力打!”。如果太監揣測到皇上或者其他人有害死受刑者的意圖,便會說:“用心打”,這個受刑的人通常沒有生還的希望。

慢慢地,這一潛規則被民間演變得越來越神奇,出現了許多荒謬的說法,比如負責杖刑的錦衣衛都接受過專門訓練,可以打死人卻不見任何外傷;再如掌刑太監將兩隻靴尖擺成外八字形時,便是要行刑人手下留情,別把人打死,而兩隻靴尖向裡一斂,就是暗示往死裡打。

明朝大臣在接受廷杖之前 為什麼要先看看掌刑太監的腳

總之,自劉瑾開始,廷杖從君臣之間皇帝洩憤打壓臣子所使用的一種手段,變成了一種置反對之人於死地的殘忍方式,完成了由輕到重的轉折。

後來這種整人殺人的方法被推廣到了黨爭之中,“大臣言行有與他不合者”,便會栽贓誣陷或矯詔陷害他人獲得進行廷杖的機會,然後收買掌刑太監,想方設法殺死他。明朝黨爭後期如此慘烈,也跟廷杖的推廣不無關係。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