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人猛地咬了張獻忠一口,只為給自己的丈夫報仇

董仲舒《春秋繁露》:“舉兵不當,被患無窮。”歷史的經驗告訴人們,有些社會底層的人一旦進入權力的頂峰,往往會對民眾的生活造成更大的破壞。出身草莽的出身張獻忠就是一個例子。


這個女人猛地咬了張獻忠一口,只為給自己的丈夫報仇

張獻忠

從1628年張獻忠同李自成延安起事,到張獻忠攻陷四川建立大西國政權,遭到1646年張獻忠兵敗亡於西充,以及後來其殘部在川東、貴州一帶盤桓,寇掠禍害,他們的軍隊到底殺了多少人?這一點,《明史》給出的答案是60多萬。

然而,無論如何,這個數字都是粗略的,做不到“權威”,讓人信服。有一個相對“細緻”的統計是這樣的:1661年,清代第一次戶籍清理,四川省僅有八萬人左右(還有一種說法是50萬),而明萬曆年間,蜀中人口在三百萬以上(明朝當時賦稅與人頭掛鉤,萬曆六年四川有口三百一十萬二千七十三)。我們當然不能說這些人都是張獻忠殺的,但也更不能說這與他沒有關係。

今天,翻看《蜀碧》、《蜀警錄》、《蜀難敘略》等史書,總有滿篇血腥撲面而來,令人不忍卒讀。一方面是農民軍的“侷限性”,另一方面即是張獻忠暴力與殘忍。

1644年,張獻忠入川,8月,攻破成都蜀王府,當時的蜀王是朱至澍。史書關於朱至澍的記載是這樣的:“萬曆三十二年封世孫。四十四年改封世子,既而襲封。崇禎十七年八月薨。”在當時的藩王之中以蜀王最富。

1644年,李自成攻佔北京,眾人推舉朱至澍為監國,但沒有結果。張獻忠入蜀,朱至澍發銀三萬犒勞重慶駐軍,兩萬犒勞成都駐軍。朱至澍的部下建議募兵自守,朱至澍不聽,但到張獻忠攻佔成都時,朱至澍害怕了,出錢募勇,三日未有應者。隨後,朱至澍投井自殺,張獻忠刃其屍而扔江中。

這個女人猛地咬了張獻忠一口,只為給自己的丈夫報仇

明朝女子

朱至澍當然是一個妻妾成群之人,據說,他投井時有好幾位妃子和宮女隨他一起去了,而沒有逃走的選擇了“歸順”,成了張獻忠的戰利品。宮中雜役、太監、宮女數千人,來到金水橋側,跪迎張獻忠。其中就有朱至澍兩個美若天仙的王妃,一個叫李麗華,一個叫許若瓊。此二女肌膚如雪,雙目如泓,清雅華麗,高貴絕俗,讓張獻忠在心裡暗自讚歎,為之傾倒。

是夜,張獻忠將許王妃傳入帳中陪酒,還聲稱如果令其高興,將封許王妃為“皇后”。許王妃是個聰明人,推杯換盞,很快使張獻忠大醉,且趁張獻忠不備,拿起盛酒銀瓶,朝張獻忠的頭猛地砸了過去。

張獻忠得不到美人心,惱羞成怒,拔刀砍去許王妃右臂,又命帳外衛士將其亂刀剁死。隨後,他覺得蜀中女人甚是可惡,便將朱至澍的宮女、妃子們送到“婆子營”,讓她們當了隨軍的妓女。在這中間有一個人被張獻忠留了下來,沒有捨得,她就是張獻忠曾見到的李麗華。

張獻忠想要霸佔李麗華,李麗華不從絕食相逼,到了第5天時,張獻忠仍然念念不忘。這天,他又來“看”李麗華,並承諾給李麗華各種榮華富貴,不想李麗華上前猛地在他的臉上咬了一口,並聲稱要為自己死去的丈夫報仇。張獻忠氣得七竅生煙,想要殺死李麗華,但又覺得就這麼讓李麗華死了,實在有些太便宜李麗華,更何況自己作為“萬人之上”的人,征服不了朱至澍的兩個妃子,是件很沒面子的事情。

於是,張獻忠決定進一步折磨李麗華,讓李麗華儘快屈服,但讓他沒有想到的是,他第二天再來“看”李麗華時,見到的卻是李麗華的屍體。因為“報王仇,恨沒殺賊”,李麗華吞下了一塊金幣,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這個女人猛地咬了張獻忠一口,只為給自己的丈夫報仇

今日四川美女

一直把自己當作“皇帝”,也一直以各種名義想著法兒當皇帝的張獻忠在朱至澍的這兩個女人顏面掃盡。1635年,張獻忠於鳳陽首稱“古元真龍皇帝”;1642年,又相繼於舒城、六安兩度草創政權,建號“天命”;1643年,據黃州稱“西王”,同年,又於武昌創建“大西國”,稱“大西王”。他一直以為是個呼風喚雨的人,但這兩個女人卻讓他多少有些自慚形穢,這也使他加劇了對女人的瘋狂報復。

1644年11月,張獻忠改元“大順”,以成都為西京,以原明蜀王府為皇宮,登基稱帝,國號仍為“大西”,並改元“大順”。為了在四川這個天府之國再過一把皇帝癮,他學著皇帝的樣子開始進一步為自己建制“三宮六院”,以示自己是“真龍天子”。

據史料記載,張獻忠一生冊封了4個皇后,擁有300名嬪妃,但他卻有一個很惡劣的毛病,即不讓身邊的女人穿褲子。在成都,他玩的還是這一手。在他的“皇宮”內,妃子們必須天天打扮出新鮮的花樣來,讓他開心。但是,妃子們只能打扮上半身,卻絕對不允許穿褲子,為的就是隨時發洩。

正是因為張獻忠的這種獸性、獸行,在他的一生中沒有得到一個女人的真心喜歡。1640年,他戰敗的時候,他的妻妾就被官軍俘獲,結果不知。在成都時,據《蜀破鏡》記載,他把自己的數十妻妾和年幼的兒子統統殺掉。“盡殺其妻妾,一子尚幼,亦撲殺之”。

1646年7月,為了北上陝西抗擊清軍,張獻忠決定放棄成都。他對養子孫可望說:“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為人所擒,汝終為世子矣。明朝三百年正統,未必遽絕,亦天意也。我死,爾急歸明,毋為不義。”不知這算不算得上是張獻忠對自己惡得的一種懺悔?

1646年11月26日,張獻忠被清軍豪格射死,只活了40歲。《明史》:“盜賊之禍,歷代恆有,至明末李自成、張獻忠極矣。史冊所載,未有若斯之酷者也。”他的家族成員,史書上只有零星的記載,均沒有留下姓氏。(文/路生)

這個女人猛地咬了張獻忠一口,只為給自己的丈夫報仇

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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