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男子買了只獼猴當寵物,不知自己已犯法

因喜歡小猴子,就買來當寵物,殊不知買到的是獼猴,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近日,常熟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男子趙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江蘇常州:男子買了只獼猴當寵物,不知自己已犯法


△買來當寵物的獼猴 常熟法院供圖

“兩三年前,那時候小視頻剛開始流行,我看到有人發小猴子的視頻,還留了電話號碼是賣猴子的。”據趙某供述,他當時就比較喜歡。後來,他根據電話聯繫了賣猴子的人,據賣猴人介紹,其所售的是日本品種的猴子。於是,趙某和此人進行了當面交易,花了1萬多元購買了一隻母猴。養了兩三個月後,趙某生覺得養猴子很好玩,便又聯繫上賣猴人,花了七八千元買了只公猴。

由於工作原因,趙某經常將兩隻猴子寄養在楊某家,有空時就把猴子帶回家養一段時間。2019年1月,公安機關接舉報稱楊某家養了一隻猴子,於是將楊某抓獲,後趙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公安機關至楊某家中查獲公猴一隻。據趙某供述,母猴於四五個月前不慎跑丟,至今未找回。經鑑定,被查獲的該只猴子為獼猴,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案發後,案涉獼猴已經被林業站接收。

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

無獨有偶,6月5日上午,姑蘇法院對一起對任某等5名被告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犯罪進行了宣判。另有公訴機關指控何某、黃某某等五名被告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該院正在審理中。


江蘇常州:男子買了只獼猴當寵物,不知自己已犯法


△瀕危野生動物 姑蘇法院供圖

江蘇常州:男子買了只獼猴當寵物,不知自己已犯法


△瀕危野生動物製品 姑蘇法院供圖

據介紹,這兩起案件之間具有關聯性,涉及犯罪人員較多、動物種類多數量大,且跨越了從江蘇、浙江、河南、四川、廣東、雲南等省,涉及長臂猿、蟒、巨蜥、小熊貓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在此過程中,有的動物被裝入網袋離開棲息地輾轉千里,有的因驚嚇過度而死亡,有的死亡後仍被裝入冰櫃,有的被做成製品出售……野生動物的生命成為不法分子的逐利工具。當天,該院對任某等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1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萬元至7萬元的罰金。


江蘇常州:男子買了只獼猴當寵物,不知自己已犯法


△瀕危野生動物 姑蘇法院供圖

姑蘇法院承辦法官介紹,這些被告人多為無業或從事寵物經營者,明知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但為了牟利,不惜以身試法,只有少數被告人是出於喜歡小動物誤入歧途,常常通過網絡招攬買家、完成交易。法官提醒,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嚴禁出售、收購,否則將觸犯法律。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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