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文揚】

上一篇寫道,作為唯一延續至今沒有中斷的文明和唯一的“天下”型定居文明,中華文明實際上是文明史研究中的一個“天然標尺”,可以用來衡量各個異域文明。

針對“兩千多年西方文明史”這一疑點重重的歷史學“公案”,很有必要應用文明史“中華標準”進行重審並“破案”。通過與中華文明史進行對照比較即可以斷定,長期以來流行全世界的“西方文明史”敘事,其實是一個偽造的線性結構。

這一篇本來是繼續“破案”,將“西方文明源自古希臘至今已有兩千多年”這一敘事當中一系列與所謂“中世紀”有關的歷史敘事,如“羅馬帝國覆滅”、“黑暗時代”、“日耳曼蠻族”、“基督教封建國家”、“神聖羅馬帝國”等等,與線性歷史敘事之間相互矛盾、相互衝突之處一一辨識出來,看看這段相當於中國從春秋戰國至今的兩千多年的“西方歷史”到底是連續的還是斷裂的,到底是文明的持續發展還是蠻族的屢戰屢勝。

稿子還沒發出,忽聽一陣喧譁,原來有個名叫凱潤·斯金納(Kiron Skinner)的美國黑人女高官,以國務院政策規劃主任的身份發表了一通言論,雲:美中之間的競爭是真正的兩個文明和兩個人種間的鬥爭,“這是美國從來沒有經歷過的情況”,因為“這是第一次我們面臨一個非高加索人種的強大競爭對手”。

“非高加索人種”什麼鬼?“高加索人種”Caucasian又是指誰?國內媒體後來改用“非白人”代替not Caucasian,好像是不希望過於突出其中的種族含義,但“非白人”概念反而更含混。很多人會問:文明衝突的另一個非西方對手——阿拉伯世界各種族,是不是高加索人種?如果是,他們顯然不是白人,如果不是,“文明衝突論”一直將他們視為一方。

看來該政策規劃主任此番言論並不是信口一說。俄羅斯被她明確定義為“西方家族”內部成員,這與“高加索人種”的概念大體上邏輯一致;但同時“高加索人種”的概念在理論上還覆蓋了地中海地區和印度地區,這是否意味著未來的文明衝突將不再發生在基督教西方與伊斯蘭中東之間,而將發生在西方集團再加上俄羅斯、大中東和印度這幾家合併而成的“高加索人種”世界與之外的整個“非高加索人種”世界之間?

細思恐極。怪不得西方自烏克蘭危機之後對於俄羅斯除了制裁也沒怎麼樣,原來這不過是“高加索人種”兄弟們之間的“家事”。怪不得美國針對中國的貿易戰無論怎麼談最後還是會升級,原來真正重要的文明衝突這才剛剛開始。怪不得日本、韓國、新加坡等東亞國家都在抓緊重新進行國家定位,原來“非高加索人種”的帽子人人頭上頂著一個永遠摘不掉。最後,怪不得“臺獨”自然死亡的倒計時已經提前開始,因為最終人們都會明白“高加索人種”不會為“非高加索人種”兄弟們的“家事”流血丟命。

如此這般推斷下去,事情越來越大。相比之下,西方偽造自己的線性文明史這個“公案”,顯得不那麼重要了。所以,這一篇重新開題,專門講講“高加索人種”這個種族問題的前世今生。

“高加索人種”的人類學含義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種族問題不是不可以談,而是不可以在種族主義、種族不平等、種族歧視、種族隔離、種族滅絕等含義中公開談論,因為有違聯合國有關決議和宣言。但作為一個被科學確定的基本事實、一個學術概念的種族問題,是可以公開談論的。為便於記憶,可以歸納為:只可以在平面上談(分辨差別),不可以在立面上談(區分高低)。

按這個標準,斯金納此番涉及“非高加索人種”概念的言論,暫時還沒有犯規。她只是將種族的概念重新引入到了國際政治和文明競爭的話語當中,並沒有連帶不平等、歧視等含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1978年《種族與種族偏見問題宣言》第一條第1款宣告:“全人類屬同一種類,均為同一祖先之後代。在尊嚴及權利上,人人均生而平等,所有人均為人類整體的組成部分。”第3款寫道:“血統特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影響人類能夠和可以採取不同生活方式的這一事實,不得妨礙由於文化、環境和歷史差異造成的不同現狀,也不得妨礙維護文化特徵的權利。”

所有人在“種類”上沒有差別,都是“人類”,此話翻譯成學術語言就是:從頭講起,生物樹—動物界—脊索動物界—脊椎動物亞門—哺乳綱—靈長目—人科(Hominidae)—人屬(Homo)—智人種(Homo sapiens)—解剖學意義上的現代人類(AMH),所有現代人在這個祖先系列上完全沒有差別。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1:現代人類與靈長目猿各分支的關係樹

但“現代人類”又進一步分化成了眾多不同的亞種、變種,在“血統特徵”上出現了大量可觀察和可測量的差別,例如皮膚顏色,毛髮和眼睛的顏色與形狀,鼻、脣、頭型,面部特徵,身體的高矮和粗壯與纖細等,即人類的不同種族(Races of mankind)。分子遺傳學告訴人們,目前世界上大小分類的所有一百多個種族,各自線粒體DNA都有一種相同的特徵,這說明無論哪個種族,所有人都能追溯到單獨一個共同的女性祖先,可以稱之為線粒體“夏娃”。[1]

那麼不同“種族”的不同“血統特徵”是如何形成的呢?為什麼線粒體“夏娃”的子孫後代們體貌特徵越來越不同了呢?

考古學和人類學告訴人們,人類的種族分化發生在舊石器時代末期的“晚期智人”或“新人”階段,距今約4-5萬年,而到了距今約1.2萬年前的時候,人類已經遍佈了全球各地,所以,各種不同的“血統特徵”,正是人類在這段長達幾萬年的遷徙時間裡出現的。

遺傳學又告訴人們,“血統特徵”只能通過遺傳而先天性地獲得,無法通過後天的行為來改變,如纏足、暴晒、文身、塑形、植皮、整容等都沒用。而遺傳基因則是人類在特定的自然環境和文化環境中通過變異、選擇和適應的機制過程產生的。在文明過程發生之前,談不上文化環境,人類種族的分化主要就是不同自然環境作用於不同人類群體的結果。

所以,簡單說,種族差別歸根結底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地球小鎮上最偉大表演”的一部分。

現代人類在大約5萬年前開始走出非洲,出發之前是同一個種族,沒有什麼差別。離開非洲之後首先進入了中東,在這裡就開始發生基因突變。然後一支穿過歐亞大草原一直往東,另一支穿過高加索往北往西遷徙。往東遷徙的成了現代亞洲人的祖先,往西遷徙的成了現代歐洲人的祖先。東遷大群還有一支更早離開了非洲沿印度洋沿岸來到了印度尼西亞和澳洲等地,成為大洋洲人的祖先。進入亞洲大陸的一支穿過東北亞經白令海峽進入北美洲和南美洲,成為現代美洲人的祖先。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2:現代人類遷徙路線諸多假說中的一種

總之,現代人類的遷徙,一路走一路與不同的自然環境之間發生適應關係。由於開始時群體數量很少,據說走出非洲時也就25萬人左右,所以每一次發生大群的分裂時,離開的那個小群幾乎立刻就陷入“與世隔絕”狀態,成為單獨面對新的自然環境的一群人。有時還會遇到更早走出非洲的其他類人科人屬動物,並相互競爭同一部分有限資源。這種情況顯然會刺激基因突變的發生,使得眾多不同的遺傳基因在各地人群中出現。等到現代人類遍佈了除南極洲之外的全球各地之後,原本出於同一個祖先的數千萬後代們早已變得面目全非,不僅不再是一家人,而且互為“非我族類”的仇敵。這就是種族的產生。

不同種族的“血統特徵”或稱遺傳特徵雖差別很大,但畢竟同屬現代人類,因此可以相互婚配,繁衍出大量混血的後代,而且混血後代的生育能力還非常強,很短時間內即可形成一個單獨的種族。這又進一步增加了種族變種的數量。例如在南非,當年的荷蘭殖民者布爾人與當地科伊科因人婚配產生出一個有色人族群。還有大洋洲波利尼西亞群島中的皮特凱恩島,當年英國水手與土著塔希提人婚配留下的後裔,也形成了該島佔多數的混血居民族群。

若著眼於大的種族差異,如最為明顯的膚色,也可以把全人類只分為少數幾個大的人種。早在古埃及時期,就曾用四種不同的顏色表示不同的人種,紅色表示埃及人,黃色表示東方人,北方來的人為白色,埃及以南的非洲人以黑色表示。這是最早的人種分類法。[2]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3:塞提一世墓中壁畫,從左至右分別為敘利亞人,努比亞人,利比亞人和埃及人。

人類學是近代科學的一個分支。

1684年,法國內科醫師伯爾尼埃(Francios Bernier)將全人類分為4個人種,即歐洲人、遠東人、黑人和拉普人。

到了18世紀,1735年,瑞典生物學家林奈(Carl von Linné)出版了《自然系統》一書,依據膚色和地理分佈的不同,將人類劃分為四個亞種(Sub-species),俗稱“四大人種”:亞洲的黃色人種,歐洲的白色人種,非洲的黑色人種,美洲的紅色人種。

1781年德國解剖學家布魯門巴赫(Johann F.Blumenbach)根據顱骨測量研究結果,作出了更為系統的劃分法,將全人類劃分為五大人種:白種、高加索人種(Caucasian),黃種、蒙古人種(Mongolian),棕種、馬來亞人種(Malayian),黑種、埃塞俄比亞人種(Ethiopian)和紅種、阿美利加人種(American)。

到了19世紀,1870年,英國生物學家赫胥黎提出新的分類法,將人類分為四大人種:尼格羅人種(Negroid)、澳大利亞人種(Austrloid)、蒙古人種(Mongoloid)和高加索人種(Caucasaid或Xan-thochroid)。同一個時期前後,還有法國學者布豐提出的六分法,日本學者橫山又次郎提出的八分法,布羅卡、居維葉和哈頓等人提出的三分法等。

到了20世紀,1946年,美國人類學家胡頓(E.A.Hooton)提出一種系統分類法。他認為全人類可以在第一個層次上分成三大人種,尼格羅人種、蒙古人種和高加索人種,每個大人種下面包括幾個分支,分支下面又包括幾個地區性的人種類型。[3]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4:關於種族分類的歸納

無論怎麼分,“高加索人種(Caucasian)”一詞就在這個時期出現了,其實就是代表白種人。

那麼為什麼要用“高加索”來命名呢?這是因為通過考古追蹤進入歐洲的現代人類遷徙路線發現,從中東地區北上的現代人類首先進入了高加索地區,然後一支向南進入地中海周圍成為歐羅巴人種的南支,並分為巴爾幹—高加索類型和印度—地中海類型,膚色較深,眼睛和頭髮多半為黑色。後來,隨著冰川的後撤,人類逐漸向北推進,同時在北歐光照較弱、氣候寒冷的環境下,膚色變淺,眼睛變為灰色或淺藍色,頭髮變為淡黃色或黃色,分化為歐羅巴人種的北支,並分為大西洋—波羅的海類型和白海—波羅的海類型。[4]

這就是“高加索人種”在人類學上的含義。如果按照三分法,“高加索人種”包括除“蒙古人種”和“尼格羅人種”(或稱埃塞爾比亞人種、赤道人種)之外的所有人類亞種,雖然主要是膚色較淺的“白種人”,但理論上也包括膚色較深的地中海人和印度人。

在“高加索人種”與“蒙古人種”相交的中間地帶,人的膚色、髮色和眼色則介於白種人和黃種人兩者之間,大體上呈褐色,稱作中歐支系,或稱烏拉爾類型和中亞類型。與此類似,在“蒙古人種”和“尼格羅人種”之間形成了阿伊努類型和波利尼西亞類型;在“尼格羅人種”和“高加索人種”之間形成了東北非的埃塞俄比亞類型和南印度的達羅毗荼類型。

至於“蒙古人種”和“尼格羅人種”各自的形成過程和內部的類型劃分,限於篇幅暫不加以論述。在此僅針對“高加索人種”自形成之後的文明演變歷史做一個縱覽。

古代地中海文明的中斷

如前所述,“高加索人種”、“蒙古人種”和“尼格羅人種”這三分法,描述的是舊石器時代的人類種族分化基本情況。那時的人類還處在摩爾根所說的“矇昧時代”,尚未開始進入柴爾德(V.G.Childe)所說的“新石器時代革命”時期和“城市革命”時期,也就是說,文明進程還沒有真正開始。

所以,確切說,斯金納的這番話與嚴肅的“文明衝突”理論也不相關,因為時代不對。非要給一個科學的說法的話,只能叫做“野蠻人群衝突”或“史前人類衝突”理論。只是不知道這是否代表今日美國國務院的本意。

先不管今日美國到底是怎麼回事。回到新石器時代開始後被“高加索人種”所覆蓋的這一大片包括了今日歐洲、北非、西亞和南亞的廣闊地區,看看後來都發生了什麼事情。

“地理是歷史的子宮”,文明有各自的地理基礎,古代更是如此,若要理解一個地區的早期文明史,首先就要回到文明得以發生發展的最基本的地理空間上。東亞大陸獨特的地理環境為中華“天下”型定居文明的誕生和發展提供了自然條件,同樣,要理解“高加索人種”南支和北支各自的文明發展歷史,也要以這一帶的地理環境為分析基礎。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5:阿爾卑斯山地形圖

從圖5可以看出,由於意大利半島與歐洲大陸之間橫亙著平均海拔約3000米、最高海拔4800多米的阿爾卑斯山,所以,山南以地中海為中心的地理區域和山北以萊茵河-多瑙河為中心的地理區域,在“歷史的地理基礎”意義上,屬於完全不同的兩類。

前者包括了地中海北部希臘半島、意大利半島和伊比利亞半島以及地中海南部的北非和東部的西亞,後者則包括了阿爾卑斯山和比利牛斯山以北的所有歐洲地區。事實證明,“高加索人種”南支和北支分別進入的這兩個不同地理區域,日後也的確發展出兩種完全不同的文明歷史。

做個假設:如果不是從直布羅陀沿地中海中間劃線分出歐洲與非洲,而是靠北沿比利牛斯山、阿爾卑斯山、南喀爾巴阡山和黑海和劃一條線,再靠南沿撒哈拉沙漠北部與北迴歸線平行劃一條線,將中間這一包括了地中海南北兩部分沿海地區的部分單獨命名為“地中海洲”,那麼可以想象,世界歷史的真實圖景會比今天清楚很多。

因為進入了“地中海洲”和印度的“高加索人種”南支,與進入亞洲大陸的“蒙古人種”中的東亞類型這一支,大約在同時代開始發展出最早的文明。而“地中海洲”北邊的“高加索人種”南支和南邊的“尼格羅人種”都是很晚才參加到世界歷史當中。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6:假設有一個“地中海洲”

位於“地中海洲”東部包括今天的土耳其、敘利亞、以色列、埃及西奈半島和尼羅河三角洲的環形地區,按照東亞、西歐、北非這樣的命名規則,可以稱之為“東地中海洲”。包括了“新月沃地”或者稱“側翼丘陵區”的“東地中海洲”,就是人類文明史最早的文明圈,在大量現代化考古發現的支持下,這已無可置疑。

由於位於希臘的東面,所以在傳統的“西方中心論”視角中,該區域一直被定義為“東方”。人類文明史起源於東方而不是西方,這一點也沒有疑問,黑格爾在《歷史哲學》中說,“精神的光明”從亞細亞洲升起,所以“世界歷史”也從亞細亞洲開始。 [5]

以文明史“中華標準”觀之,倒也理所當然,因為“東地中海洲”包括了埃及的尼羅河下游三角洲和美索不達米亞“兩河”流域,是該地區最早也是最大規模的農耕定居文明區。如前所述,在文明早期階段,定居文明區的規模,是確保文明保持延續而不至於毀於蠻族遊團之手的唯一保障。

“東地中海洲”的青銅時代從公元前3000多年開始持續了約2000年,在相當於中國商朝時期的幾百年裡,曾經達到過很高的文明程度。但是,這個輝煌文明卻在公元前12世紀後期突然迎來了一次末日降臨般的猝然崩潰,所有王國都迅速瓦解,城市遭到徹底的毀滅,文明發展戛然而止。

“古代東地中海文明”覆滅的原因至今仍是一個歷史之謎。專家們給出的解釋五花八門,包括氣候變化、地質災害、饑荒、社會暴動等等,但也無法排除外來蠻族入侵的可能。

考古報告發現,毀滅於公元前1190年前後的烏加里特城“整個城市都有毀壞和火災的證據”,“散落在被毀或被棄的遺蹟中數不勝數的箭頭”。[6] 而同一時期的埃及廟宇牆壁銘文中曾多次提到來自“海上民族”野蠻敵人的入侵。出自法老拉美西斯三世的一段話描述了“海上民族”的可怕,“各國疆土在戰火中一同灰飛煙滅。在其武器面前,無一領土可得幸免”。[7]

在大量關於這場大浩劫的科學考證當中,有一種非典型的觀點顯得高瞻遠矚:一個文明發生崩潰是正常的,只要時間夠長,早晚要崩潰,所以也不必非要找出導致崩潰的具體原因。[8]

這個看法與“中華標準”不謀而合。畢竟,在蠻族遊團橫行天下的古代世界,一個定居文明要想持久地延續下去,是需要很多內外條件的。

古代中國人在夏商周合計長達近兩千年的文明早期階段,經歷了多次瀕臨崩潰的危機之後,原本分散林立的農耕定居區才逐步合併擴展,最終通過秦朝這個大一統國家將“天下”型定居文明穩定下來。對照中國歷史“天然標尺”,“東地中海洲”早期分散林立的農耕定居區始終未能成功走向大一統,當然也就無力承受天災人禍的頻繁衝擊。

根據中國歷史的經驗,毗鄰的蠻族遊團其實一直與農耕定居區共同興衰起落,因為在本質上前者是靠後者的物質財富供養的。但這種“共生”關係卻是脆弱的,就像物理上的共振現象一樣,一旦在共同衰落的週期上遭遇某個意外衝擊,就會衝破臨界點,整個社會體系的大崩潰就會發生。

在同時期的古代世界,發生在前12世紀的“東地中海洲”文明大崩潰,是“高加索人種”南支所遭遇的第一次大規模的文明覆滅,也是“世界歷史”上第一次“黑暗時代”。而在歐亞大陸另一端,“蒙古人種”東亞類型這一支卻堅持了下來。當時中國的商朝,雖然也處在四周蠻夷戎狄的包圍當中,但定居文明核心區的範圍仍不斷擴大,並即將迎來周朝初期的第一次大一統。

浩劫之後的“東地中海洲”,還要再等幾百年之後,新的文明才開始登場。約在中國西周末年,在可以稱為“中地中海洲”的區域內,著名的希臘時代出現了,是為“地中海洲”的第二代文明。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7:紅色圓圈內的“古代東地中海文明”與紫色圓圈內的“古代中地中海文明”,即通常所說的古希臘-古羅馬文明。都是“高加索人種”南支的文明創造,與北支沒有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以古希臘時代為開端的第二代文明,地理上與第一代文明並不重合,所以兩者之間的斷裂和接續關係也錯綜複雜。

在埃及,雖然拉美西斯三世成功擊潰了“海上民族”的進攻,可是整個國家也被拖得精疲力竭,滑向了衰弱和分裂。最終的結果,不過是蠻族以某種“和平滲透”的方式,在此後兩百年的時間裡逐步建立了對埃及的統治。[9]

而在希臘地區,卻是“突然死亡”的方式,曾經毀滅了米諾斯社會的邁錫尼社會這一次遭遇了更為徹底的文明毀滅,“石工技術湮沒無聞,制燈行業無人問津,黃金銷聲匿跡,從米諾斯文明繼承下來的精美服裝樣式也已棄而不用。文化財富之源枯竭殆盡。” [10]甚至連古愛琴海文字也在這一時期完全失傳。

人類文明歷史上,文字在一個短時期內發生了失傳,新的文字突然取代舊的文字而出現,是一種非常罕見的情況,可以據此推斷舊文明毀滅時的慘烈程度。因為語言文字主要是通過婦女實現代際傳承的,如果發生突然斷裂,往往意味著不僅定居區完全毀滅,而且發生了種族滅絕。

第二次黑暗時代

第一次“黑暗時代”之後,大約從公元前8世紀開始,古希臘文明開始出現,接著就是一直持續到公元5世紀的古羅馬文明。

關於這一段長達1300多年的文明歷史,已有太多的歷史文獻、建築物遺存和考古發現,人人耳熟能詳,在此不再贅述。下面重點考察一下古羅馬文明覆滅之後的第二次“黑暗時代”,也就是那個著名的“中世紀”,因為這個時代才是認識和理解西方文明的關鍵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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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一幅19世紀的畫作表現日耳曼人首領奧多亞克廢羅馬皇帝羅慕洛自立為王

羅馬帝國的覆滅以476年日耳曼人首領奧多亞克廢羅馬皇帝羅慕洛自立為王為標誌。此時的歐洲大陸,西哥特人統治西班牙,東哥特人統治意大利,汪達爾人統治非洲北部,法蘭克人和勃艮第人統治高盧。這些人被統稱為“日耳曼蠻族”,來自多瑙河以北、萊茵河以東那一片荒蠻的日耳曼森林。

到現在開始,我們的論述才剛涉及到“高加索人種”的北支,也就是劃出去“地中海洲”之後的那個阿爾卑斯山以北的“小歐洲”範圍內的各個人群。實際上,所謂的“白種人”、“歐羅巴人種”和標準形象的“高加索人種”,就是指的這個人群。由於北歐光照較弱、氣候寒冷,他們的膚色變淺,眼睛變為灰色或淺藍色,頭髮變為淡黃色或黃色,鼻孔變得窄小,鼻管變長,體毛增多。

具有這個體貌形象的人群,在整個古代世界的文明發展創造中,基本上是缺席的,沒有人知道他們在人類文明之光出現之後長達數千年的時間裡都在哪裡,在幹什麼。

日耳曼這個名字,遲至羅馬帝國的尤利烏斯·愷撒時代才第一次出現,這很奇怪。反觀中國的史書記錄,如犬戎、獯鬻、獫狁等戎狄的名字,都是與黃帝、堯、舜等古帝的記載一起出現的。愷撒在《高盧戰記》一書中,首次給“居住在萊茵河彼岸”的那群人起了個名字:日耳曼人(Germani),他認為這是一個與高盧人完全不同的民族。同時期的西塞羅寫道,公元前60年3月,古羅馬受到了野蠻難民的威脅。[11]

這至少說明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作為“高加索人種”南支第二次文明高峰的羅馬,它對於北方的遠祖兄弟們基本上沒有關注和了解;作為“高加索人種”北支核心部分的日耳曼部落,它與任何文明中心之間都完全隔絕。

據說,日耳曼人與羅馬人最初發生貿易接觸是在公元前150年前後,這些野蠻人能夠提供的商品僅限於來自於動物的皮革、來自於樹木的琥珀、來自於他們自己身體的金髮和被他們抓捕的奴隸,而從羅馬人那裡換取的東西,就是葡萄酒。[12]由此可以想象,在萊茵河東岸那一片深不見底的茂密森林中,沒有農業和農民,沒有定居文明和社會秩序,只有四處遊蕩、居無定所、尚未脫離狩獵-採集階段的野蠻人。

愷撒在《高盧戰記》中寫道:

(日耳曼人)尚武,除此之外生活中只有狩獵…他們在河裡男女同浴,(只)用小塊鹿皮遮羞,而裸露出大部分身體。他們不重視農耕,主要食物是牛奶、奶酪和肉類;他們也沒有數量明確和疆界分明的私人土地……他們認為,最能表現勇氣的事情,莫過於把鄰人逐出家園,因此誰也不敢與他們比鄰居住……搶劫他人,如果是發生在領地以外,就不會令他們感覺羞恥……[13]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9:如題。圖片來源:詹姆斯·霍斯:《德國極簡史:從愷撒到默克爾》

羅馬屬於“地中海洲”,日耳曼屬於“小歐洲”,高盧在羅馬帝國時代就分佈在阿爾卑斯山南北,所以相當於是“地中海洲”與“小歐洲”之間的過渡和連接。但遺憾的是,自羅馬帝國晚期開始,“小歐洲”就成了日耳曼人的世界,而不是高盧人的世界。及至西羅馬帝國滅亡,連同“地中海洲”和“小歐洲”全部都被日耳曼人佔據,“高加索人種”北支人群一統了全天下。

所以,無論是“高加索人種”還是“歐羅巴人種”還是“白種人”,自羅馬帝國覆滅之後就是以“日耳曼人種”為核心的,而誕生於“小歐洲”的那個“西方”歸根結底也是以日耳曼文明為核心的。真正的西方歷史,不是始於“地中海洲”的古希臘,也不是始於跨越兩洲的高盧,而是始於“小歐洲”中心地帶的日耳曼森林。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10:公元526年狄奧多裡克去世時的幾個日耳曼王國(圖片來源:詹姆斯·霍斯:《德國極簡史:從愷撒到默克爾》)

以文明史“中華標準”觀之,問題仍然在於:即使強大如羅馬帝國,也沒能成為一個“天下”型的定居文明,所以最終也還是難逃毀於蠻族入侵併跌入“黑暗時代”的命運。或者也可以說,由於羅馬帝國本身也是半開化的蠻族所建立的,在文明的發展程度上遠不如秦漢帝國,結果,在文明尚未強大到足以抵抗蠻族、同化蠻族之前,自己的內部就已經開始腐化了。

愷撒代表著帝國的巔峰時期,他的“我來,我看,我征服”,在“地中海洲”可以說到做到,但在蠻族遍佈的“小歐洲”,卻遠不如在埃及和伊比利亞那麼神奇。若將公元前58年-前55年愷撒渡過萊茵河進攻日耳曼部落與公元前129年-前119年漢朝衛青霍去病“六擊匈奴”和“漠北決戰”相比,前者無論在規模上還是效果上,都相差很多。

事實上,羅馬帝國在南方可以跨越浩瀚的地中海將整個北非納入控制範圍,但在北方對於一河之隔的日耳曼蠻族卻毫無辦法,終至帝國滅亡之前,既沒有完成征服,也沒能實現同化。愷撒在“孚日山戰役”中進行的大屠殺遠不是決定性的。半個世紀後的公元9年,瓦魯斯總督率領的羅馬大軍就在“條頓堡森林戰役”中被日耳曼部落合圍,全軍覆沒。

今日德國的中學歷史課老師會要求學生們記住公元9年這一年,因為這就是德國曆史和西方歷史的萌芽時刻。從此以後,羅馬帝國再也沒有將日耳曼蠻族“羅馬化”或者哪怕“高盧化”的任何機會了,只能坐等覆滅。從文明史的角度看,“高加索人種”南支雖然提早數千年創造出偉大的文明,其文明成果卻在“高加索人種”北支衝出日耳曼森林之後,短短几百年即完全毀於這些野蠻人遠祖兄弟之手。

羅馬帝國不是突然死亡的,由於它的疆域規模和文明高度,所以也與第一代文明中的埃及類似,是一種在蠻族越來越深的滲透之下的漸漸死亡。帝國的最後一段歷史,與蠻族反噬文明的“黑暗時代”相重合。《中世紀經濟與社會》一書作者湯普遜寫道:

當羅馬帝國像破屋一樣地逐漸倒塌下來的時候,日耳曼人填補了那些破壞了的省份(它們好像是這大廈中的房間)並和本地居民並肩雜處在那裡。羅馬人更加蠻族化了。同時日耳曼人更文明化了。……[14]

也許的確出現了“日耳曼人更文明化了”現象,但遺憾的是,這些十足的野蠻人其文明起點實在太低,整體的文明化過程實在太過緩慢。否則的話,也不會一直要等到一千年之後才“重新發現”了古希臘和古羅馬,而且大部分文明成果還是經由阿拉伯社會之手獲得的。

這一點對於偽造西方線性歷史的學者們來說,是最難以自圓其說的。當東哥特人佔據了意大利半島、西哥特人佔據了伊比利亞半島、法蘭克人和勃艮第人佔據了萊茵河以西的整個西歐,此前已持續了一千多年的古希臘-古羅馬文明的物質和精神遺產就在他們眼前和腳下,怎麼會視而不見?即使沒有能力繼承和發揚,又怎麼會倒退一千年?

答案是:作為近代西方社會起源的日耳曼蠻族社會,是古希臘-古羅馬社會的毀滅者,而不是繼承者。或者說“高加索人種”北支蠻族,是“高加索人種”南支文明的終結者,而不是發揚者。兩者之間最多隻是同一“物種”,而絕不是同一文明。關於這一點,阿諾德·湯因比寫道:

在羅馬帝國崩潰和我們西方社會從混亂中逐漸出現之間有一段“沉睡的中間期”(約在公元375—675年間),原本是那個舊社會軀體一側的肋條卻變成了同一物種的新生物的脊樑骨。[15]

“物種”之間沒有連續的繼承和發展,甲的一根肋條可以成為乙的脊樑骨,就好像中華社會的肋條分別成了朝鮮、日本、安南等社會的脊樑骨。實際上,西方社會對於古希臘-古羅馬社會的直接繼承,也僅限於一根肋條的水平。

這就是“高加索人種”早期階段的主要故事,後來者毀滅了先行者,北方毀滅了南方,蠻族毀滅了文明,每一次毀滅,都導致文明的大倒退。這與“西方中心論”偽造出的西方文明線性連續發展的歷史故事完全不同。

當然,正如第一次黑暗時代一樣,新的文明還會從蠻族社會中創造出來。蠻族最大的優點就是尚武,最大的強項就是劫掠,最大的機會就是戰爭。在長達千年的“黑暗時代”,日耳曼蠻族完成了三件大事:一是接受了基督教,二是在整個羅馬帝國的疆域內建立了封建制的蠻族國家,三是通過“十字軍東征”進入了世界歷史的中心舞臺。自此,“高加索人種”北支開始正式代表“高加索人種”這個大的人種,先前那些膚色較深、黑眼睛黑頭髮、鼻管較短的南支人,如北非、西亞、南亞各不同類型和亞種,開始讓位於新主人。

真正屬於“白種人”的時代,正是通過“十字軍東征”拉開了序幕。此前的三件大事,與後來發生的那些改變整個世界的壯舉相比,只能算是前期的準備和熱身。因為真正讓這些野性未脫、精力過剩的白皮膚蠻族展現最大優點、發揮最大強項、抓住最大機會的時代,是被“十字軍東征”所刺激起來的更為波瀾壯闊、英雄輩出的遠征——大航海。

此後的歷史眾所周知。被籠統稱為“西方文明”的新興文明,首先從伊比利亞半島,繼而從英格蘭、荷蘭等地,然後從整個歐洲大陸衝了出來,把日耳曼蠻族社會特有的征服能量和探索能量,釋放到了全世界所有地方。

既然提起高加索人種,那何不一起談談歐羅巴人種和日耳曼人種?

圖11: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

大航海之後,日耳曼人今非昔比。對日耳曼蠻族的重新評價,是與對西方文明、對“白種人”的重新描述和塑造同步進行的。大量類似於“平地起高樓”的說辭開始出現,例如:

日耳曼人既沒有藝術,又沒有科學,也沒有哲學,還沒有文學;但卻有一樣勝過所有:他們擁有品德優良且身強體壯的男人。正因如此,其自身的價值使之成為了未來的主宰。[16]

西羅馬帝國滅亡這一事件並不能單純被定性為災難,因為席捲而來覆蓋田地的並非攜帶無用冰磧的山洪,而是尼羅河水裹挾的肥沃沉積物。在所有蠻族氾濫的區域,一個新的社會階層正在湧現,能夠孕育優於世界各地任何文明的土壤正在滋生。[17]

“翻案”活動的登峰造極者中,包括大哲學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孟德斯鳩將英格蘭的“自由政體”歸因於“日耳曼森林的優良制度”,將法國封建傳統中的封地、附庸制、領主司法權和貴族的諸多封建特權等,也都追溯到日耳曼人。

他在書中寫道,幽暗的日耳曼森林呈現為一種嚴重割據狀態,這些部族被沼澤、湖泊、森林所分隔。我們甚至在愷撒的著作裡看到,這些部族是喜歡分居的。這便是政治自由的地理基礎。山地成就了希臘的共和國,海島成就了英格蘭自由政體,森林成就了日耳曼的優良制度。

概言之,在孟德斯鳩看來,歐洲之所以能享有今日的政治自由完全要歸功於這些北方蠻族。[18]

羅馬帝國曆史學家塔西佗於公元98年完成的著作《日耳曼尼亞志》,也及時地被再一次發現。在這本二十來頁的小冊子中,塔西佗將古日耳曼人描述為“高貴的野蠻人”:自由、堅毅、正直、淳樸、忠誠……。

雖然作者很可能根本沒進過日耳曼森林,寫書的本意也只是藉此警示日益腐敗的羅馬人,但在被塵封在修道院角落裡長達千餘年之後此書又重見天日,卻是“文藝復興”之後的時代需要,因為它的內容可以被當作證明德意志人比羅馬人更為優秀,也就是“高加索人種”北支比南支更為優秀的鐵證。進入20世紀後,這本書更是被希特勒當成了純潔日耳曼血統的“聖經”和發動大戰的終極靈感。[19]

這篇一萬多字的論述,簡要講述了“高加索人種”的基本概念和前世今生。由於僅限於在該種族內部進行論述,所以也不犯規,沒有種族主義和種族歧視的嫌疑。多瞭解一些種族問題的細節和演化歷史,有助於在當今世界的大變局中保持清醒頭腦,看清歷史大勢,這也正是70年對話5000年的本意。

斯金納主任也許正在為美國重新定義未來的競爭戰略,但希望她至少要聽聽競爭對手們都在說什麼,做什麼。中國具有唯一連續的文明,是最具有歷史感的國家,可卻無法設想中國政府官員會公開談論什麼“蒙古人種”,什麼“東亞類型亞種”。恰恰相反,新時代的中國,舉起的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大旗,推動的是“共商共建共享”的發展模式。兩相比較,說明了什麼呢?

下一篇繼續回到主題上,論述“為什麼西方率先取得了科學上的領先?”,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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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陳經:中國人從哪裡來?這三個中國男人恐怕是地球上最成功的!https://cj.sina.com.cn/articles/view/1277071452/4c1e905c01900ga1f

[2]葛公尚, 周慶生著:《世界民族·種族與語言(第二卷)》

[3]同上

[4]同上

[5](德)黑格爾著,王造時譯,《歷史哲學》-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12月

[6]同上(第四幕)

[7]同上(序曲)

[8](美)埃裡克·克萊因著,賈磊譯:《文明的崩塌:公元前1177年的地中海世界》(終章)

[9]阿諾德·湯因比著,徐波等譯:《人類與大地母親:一部敘事體世界歷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10]同上

[11]詹姆斯·霍斯:《德國極簡史:從愷撒到默克爾》

[12]同上

[13]轉引自詹姆斯·霍斯:《德國極簡史:從愷撒到默克爾》

[14]同上

[15]阿諾德·湯因比:《歷史研究》

[16]菲利普·範·內斯·邁爾斯:《邁爾斯教授講世界歷史:中世紀史》

[17]同上

[18]轉引自蔡樂釗:《帝國、蠻族與封建法》

[19]【美】克里斯托夫·B·克里布斯著,荊騰譯:《一本最危險的書: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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