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蓮還是放足生長?婦女纏足與反纏足,深度剖析過後是反思

導語

我們都知道在中國古代,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大多都有對“三寸金蓮”的執著追求,因此女子纏足也成為了一種常態,並一直延續至近代社會。到晚清民國時期,全國多地都興起了反纏足運動,從中央政府到各地平民百姓,對於反纏足的呼聲都是存在,且大趨勢上是日益高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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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小腳鞋子

歷史上纏足給女性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但反纏足運動難道帶來的就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解放,沒有給女性帶來傷害嗎?運動的改造對象廣大婦女群體在這其中又處於什麼地位?為什麼這些歷史會值得我們的反思?

今天,飛揚為你帶來一篇八千餘字長文,用真實的史料來呈現纏足與反纏足的真相,從歷史的細節去貼近感受那個時代的聲音,深度剖析這段歷史,並以史為鑑,深刻反思。

一、纏足史話

想要了解反纏足運動,或說放足運動,首先我們得對纏足有一定的瞭解。在接下來的內容中,飛揚將從纏足之起源、要因以及方法過程三個方面來為大家介紹纏足。

(一)纏足之起源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很多,有唐末說、五代說、北宋說等等,眾說紛紜。但在所有提及纏足起源的文章中,幾乎都會提到一個故事,這就是“窅娘起舞”。窅娘是南唐後主李煜的一個宮女,身材纖細善於歌舞。相傳李後主命人為窅娘打造了一個六尺高的黃金蓮花臺,並且用珠寶裝飾,網帶瓔珞,奢華無比。李後主命令窅娘以絹纏足,並彎曲成新月的樣子,讓窅娘在上面翩翩起舞。,“三寸金蓮”之意或起於此,且一般認為中國女性對端莊從容儀態的追求也是始於五代南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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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窅娘起舞”

唐鎬曾有兩句詩詠歎窅娘道:“蓮中花更好,雲裡月常新”,就從這裡也能看出當時對“三寸金蓮”已經有了比較深得好感了。元末明初的陶宗儀《輟耕錄》在提到纏足這一社會現象時還寫道:“熙寧、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由此也可見在這一時期纏足已經成為了一種常態。

(二)纏足的七大原因

姚靈犀所著的《採菲錄》,在“纏足之要因”這一章節中總結了七個大原因,飛揚認為這是較為全面。書中提煉的七大原因分別是男女有別、區分貴賤、保持種族特風、取悅男子、約束女性、易守貞操、利於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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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有別”是較好理解的,在男權社會中,女性地位是較低的,書中寫道“凡婦女不獨敷粉塗朱,抑且穿耳纏足。足既弓纖,行必舒遲,屣銳趾揚,一望即判。”飛揚認為這也是通過纏敷粉塗朱、穿耳纏足等外在特徵來對男女又進行了一次非本質上的劃分,帶有非常濃烈的男權色彩。

2、在“區分貴賤”方面,由於纏足後女子行動十分不便,所以一般來說家境不錯的女孩子才會進行纏足,而貧家女子是需要進行勞作的,所以大多貧家女子也是不會纏足的。《野獲編》也雲:“明時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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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門富家的女子更多纏足

3、“保持種族特風”一說主要針對的是漢族與其他民族的區分。對此《採菲錄》有言:“…然一考纏足變遷,元、清兩代更趨極峰,滿、蒙兩族匪特未能禁絕,且流傳更熾。與漢族通婚媾,亦喜效摹。滿清晚年,謂大足為‘旗裝’,小足為‘漢裝’。雖無拒與異族同化之明文,而一般漢民實寓以小足與異族區別之心理。”

4、 “取悅男子”與“利於婚配”這兩個緣由也是較好理解的。當時以小腳為美,女性在社會中處於弱勢,為迎合男性,或說社會主流的審美取向,漸漸纏足成風。有很多書籍都指出,當時男子娶妻有一大參考就是這個女子的腳是否足夠小。還有母親教育女兒時稱出嫁之時隊伍中的樂手都是要看新娘的腳才決定吹奏的質量的,未見其人,先觀其足,只要是不盈一握的小腳,樂手便會與大家訴說新娘子有多麼的溫婉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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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腳的女子容易婚配

5、“約束女性”、“易守貞操”這兩個方面,主要是由於纏足而使得女子行動不便,自然也就達到了這兩個目的。《女兒經》雲:“為甚事,纏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他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清苑歌謠》也有言:“裹上腳,裹上腳,大門以外不許你走一匝。”姚靈犀也說纏足是“古人用以防隔內外,男女不使相近,皆保守女貞之心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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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著重指出的是,在這個過程中,男性的審美取向漸漸演變成為了整個社會的審美取向,在這樣的大潮之中,女性自身也已開始以小腳為美,纏足是在正常不過的行為,也是她們自己認知之中的“分內之事”。

(二) 纏足之方法過程

在朱善芳所作《纏足和解放的方法》中有對於纏足的年齡有所介紹,文中說:

“大多在生後五歲到八歲的時候,小兒剛能完全步行的時期,做母親的便施行這種手術了。上流社會的人家,在四歲的時候已經開始了。”

對此雖然也有一些其他的說法,但均可知纏足往往是從年齡較小時就開始的,且一般而言社會地位較高的家庭開始的會更早(這與上面我們提到的“區分貴賤”也是有所關聯的)。

據書中記載,纏足通常是由母親或是其他婦女來做的,有時一些母親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幼女受苦,就會讓其他女性親戚來幫忙。裹腳時,實際操作的婦女會將幼女放在椅子上,旁邊放上工具。將腳用木桶裡的水認真洗過後,先把腳放在膝上。拽住除大腳趾之外的其他4根腳趾,使它們啪啪作響。在用熱水暖熱後,將腳趾向腳底內側彎過去。這之後就開始用布條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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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的小腳

其實這個讓腳變小過程,就是通過讓除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折斷彎曲,把跟骨和足尖端的距離短縮,足的長徑縮小,把足趾屈曲壓迫到足心的下面,使它變得畸形,控制腳的生長,還有就是讓足部的肌肉潰爛,這樣看起來腳就很纖細。這個過程中因為女孩子的腳還會不斷地生長,所以就需要用裹腳布長期地把腳包住,以維持腳的形態。

  • 從上述古代纏腳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想象得到,那時候的女孩子從小時候(上流社會的女孩4歲)開始,為了滿足男性畸形的審美,要承受多麼巨大、那麼長期的痛苦。 而且這些都不是她們自己能選擇的,她們在自我意識還不成熟的時候,就被要求接受這一切,甚至於她們自己的觀念裡都認為這種“苦痛和摧殘”是一種美。

二、反纏足運動

初步瞭解了纏足的情況,接下來我們就可以進入反纏足運動這一主題了。為讓大家更好理解,飛揚從反纏足運動的發端、涉及的幾個重要群體兩個方面來為大家介紹。

(一)反纏足運動的發端

對於反纏足運動的開端,學界是存在著爭議的。實際上在太平天國時期就已經有了放足令,但主流觀點仍然是以1875年的麥高溫牧師主持成立“廈門戒纏足會” (Natural feet/Heavenly feet)這一事件作為纏足運動的起始來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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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查找資料,飛揚也比較傾向於主流的看法。原因在於,太平天國時期雖然有放足令,但是放足令的適用對象大多是需要從事體力勞作和參與作戰的女性。《賊情匯篡》稱太平天國在定都天京之後將擅長女紅的女子編入“繡錦營”,其餘女子“悉令解足,任荷磚、開溝、睿濠、運土諸役”從這裡就能知道,太平天國的放足主要是為了增加勞動力與戰鬥力,是有條件的放足。

(二)反纏足運動中的幾個重要群體

飛揚認為,以1875年為開端的反纏足運動涉及了多個社會群體,在整個過程中傳教士、政府、改革家與政治家、文人志士與地方士紳,以及民間對為此做出了諸多努力。

1、談到反纏足運動,第一個不得不提的就是傳教士。傳教士在整個反纏足運動中是有一個先鋒,或者說先驅的一個作用的。1875年麥高溫牧師主持成立“廈門戒纏足會” (Natural feet/Heavenly feet)標誌著反纏足運動的開始,而後在1895年,立德夫人在上海發起“天足會”(Tianzu hui;Natural Feet Society),至此“天足”一詞真正進入中國詞彙,同時在一定時期內這些組織也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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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教士推動了反纏足運動

高彥頤先生在《“金蓮崇拜” 盛極而衰的演變》當中稱:

“這段時期對於天足的捍衛,成為日後中國官員、改革者和革命家從世俗角度擁護天足的基調,他們在1895——1898年間共同將反纏足的聲浪推向頂峰。”

2、第二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政府。在光緒二十七年(1901)的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太后下了一道懿旨 ,懿旨中稱:

“我朝深仁厚澤,浹洽寰區,滿、漢臣民,從無歧視……至漢人婦女率多纏足,行之已久,有乖造物之和。此後縉紳之家,務當婉切勸諭,使之家喻戶曉,以期漸除積習……”。

不久後,又有直隸總督袁世凱《勸不纏足文》曰:

“……一曰保身……一曰教育…… 一曰執業……夫纏足之害,近人亦言之切矣,茲特舉其犖犖大者,為縉紳之家告。亦願地方士紳,仰體朝旨,婉切勸導,家喻戶曉,俾除積習,予有厚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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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衙門

多地的地方政府也有這樣類似的條令,譬如四川總督部堂和廣東巡撫部院的《勸戒纏足示諭 》,文中有“……既已不行,你們須知國家本是眾人湊成的,百姓不強,朝廷雖如何整頓鼓勵……所以纏足的事,看起來很不要緊,國家所以要干涉的緣故,皆由女子纏足,就會把一國的男子、天下的事情弄弱了……”。

從禁令的內容和覆蓋面上可以看出當時對反纏足算是已經有了比較普遍的認識,但是其貫徹落實的程度實在是需要打個問號的。

3、第三個重要的群體是改革家、政治家等。這方面的代表人物很多,如梁啟超和康有為。在光緒二十二年(1896),康有為於廣州創立不纏足會,據記載,梁啟超曾於《新民叢報》(丙申)載《戒纏足會序》雲:

“眼、耳、鼻、舌、手、足,受諸天,受諸父母,有一不具若殘缺者,謂之廢疾,謂之天之一民……纏足不知所自始也,要而論之,其必起於汙君、獨夫、民賊、賤丈夫……父母以此督其女,舅姑以此擇其婦,夫君以此寵其妻……”。

並於《新民叢報》(丁酉)載論《女學略》雲:“吾推天下積弱之本,則必自婦人不學始。....纏足一日不變,則女學一日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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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大力支持反纏足運動

康有為在《請禁婦女纏足折》中寫道:

“奏為請禁婦女裹足,以全肌膚而維俗化,恭折仰祈聖鑑事……乞特下明詔,嚴禁婦女裹足,其已裹者,一律寬解。若有違抗,其夫若子有官不得受封,無官者其夫亦科罰鍰。其十二歲以下幼女若有裹足者,重罰其父母。如此則風行草偃,惡俗自革;舉國弱女,皆能全體;中國傳種,漸可致強;外人野蠻之譏,可以消釋。其裨聖化,豈為小補?伏惟皇上聖鑑。謹奏。”

  • 從他們的文章中我們可知,他們將放足視為進步,提升到“保國保種”的高度,但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他們的目的可並不是很純粹的,他們在反纏足運動上附加了太多其他內容,而且他們對於纏足和放足於婦女本身而言的意義,似乎也沒有足夠的瞭解,“放足”的主張實際上也是為他們的政治思想所服務的。

4、第四個重要的人群就是文人志士、地方士紳,他們在其中也是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的。文人志士主要是通過文學作品來諷刺纏足,如李汝珍的《鏡花緣》借林之洋被女兒國選作王妃故事,極力描寫纏足慘痛情形,以反諸其身之方略,諷規當世,又如袁枚《牘外餘言》:

“女子足小,有何佳處?而舉世趨之若狂。吾以為戕賊兒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猶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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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士紳在推動各地的不纏足會的建立當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據事件親歷者的張達夫在文章《清末的“維新變法”在成都》的記載,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一些地方士紳在四月初八日在成都文殊院成立放足會。不過僅從這個題目我們也可以看出這當中很明顯的意圖。

5、在民間,人們也通過各種方式來響應反纏足運動。民間的詩歌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代表,像是林琴南戒纏足詩、女子纏足十嘆歌、天足女子十樂歌、河南河務局勸放足歌等等,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的,比如《勸放腳圖說》,這個比較具有代表性,大概是受到了當時傳教士的影響,作品主要是借基督教觀點來勸解人民。

6、不可否認,在整個反纏足運動中,女性自身對此也是有推動作用的。有記載說:

“……女即書曰:‘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至蘭陵女子《謝禁纏足表》,語更奇警:‘蘭陵女子稽首百拜上言:竊維四肢本無二二體,痛癢相關;雙趺載此軀,屈伸獨重。自炮烙開乎閨閣,鹹縮縮如有循; 無罪無辜,群受湯水之糜爛;是矜是式,難忘晝夜之呼號。且父鞠母懷,男女雖殊,而天性之親無異。彼姝者子,獨非人乎?’”

  • 可見在當時是有女子對反纏足運動持肯定態度的,但作為運動變革對象的婦女本身參與的程度卻遠遠比不上其他的群體,甚至可以說是存在缺失的。

三、 纏足的不可逆與放足的苦痛

在多方努力之下,放足運動當然是有成效的,但是卻屢禁不止。有一則比較有意思也還有審議的小故事是這樣的,據說在厲行放足政策的時期,縣級政府奉命按月上繳一定數額的舊裹腳布,作為考核該縣放足績效的根據,結果,許多縣長為了應付上級的命令,遍從坊間購買全新裹腳布,向纏足女性交換舊品交差。

  • 實際上,這種無法禁絕的情況,最大的原因應該還是在女性身上。

(一)首先在生理上,纏足存在不可逆性,而且放足也會給已纏足的女性帶來莫大的苦痛。早在20世紀50年代,香港有兩位外科醫生H.S.Y.Fang 和 F.Y.K.Yu就已經針對纏足婦女的小腳進行研究。他們在研究中寫道:

“腳部各塊骨骼的形狀稍有變化,不過這樣的扭曲已足以產生相當的影響就……大幅度內折向腳掌的外部四趾而言,其關節已經發展到可以調適其扭曲狀態的韌度,即使用力扳扯,也無法拉直。”

也就是說,他們已經證明纏足並不會使足部骨骼斷裂,但曾經長期纏足的腳,是不可能恢復原狀的,這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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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婦女在放足時的痛苦也是難以忍受的,《採菲錄》將放足時的痛苦總結為四個,分別是“第一放時之痛苦也”、“第二放後之痛苦”、“第三行步之蹣跚”和“第四式樣之臃腫”。

在很多作品中都有對放足時情形的描寫,譬如《蓮鉤痛語》中有:

“所謂‘一旦解去足紈,每一步行,下壓四趾各離趾窩,足心深縫尤擘痛難行。鬆放二週,除足背之肉臃腫外,別無進步。予見伊行路無力,足軟腿腫,故又令其纏上,後乃合適如初。此種慘痛,誠非過來人不能道隻字,而所述放而復纏情形,又不啻為餘寫照也。”

還有玉琴女士的《雙鉤淚史》中寫道:

“近年來解放說興,外子力勸吾弛去雙鉤。予試行半月,因骨骼已斷,毫無功效,反益痛苦,不得已復仍其舊,不過改著平底圓頭鞋而已。自外視之,可冒充半天足,內部則仍層層包裹也。每於外子談及昔時束足之苦,亦深示惋惜。予略識文字,不能寫作,此篇乃外子代記者。子代記者。”

在朱長彥的《試論近代“三寸金蓮”纏與放的艱難》當中也對一些經歷過放足的纏足婦女進行了採訪,許淑鳳老人在回憶自己放足經歷時說:“放腳也很遭罪, 兩條腿腫得很粗。因包腳時用布將腳纏得很緊, 都已習慣, 放腳就不讓再纏裹腳布了, 腳就放開啦, 這樣一來, 你站都站不住, 走也走不成。”還有河南許昌郭增蓮老人在描述自己的放足過程時說:“後來用醋泡……醋有腐蝕性, 泡的腳趾頭縫裡發白, 可痛了。不能用醋泡了, 再用溫水泡, 泡幾天, 刺激性白的下去了, 又好了, 再用醋水泡, 一個勁地泡, 反正下工夫也不小——放腳受的痛也不亞於纏腳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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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長彥在研究中也指出婦女從小忍受極端的痛苦將腳裹成了“三寸金蓮”, 要她們一時之間將其放開, 也得忍受非人的折磨。因為纏足是一個無法還原的身體改造過程, 一旦雙足骨骼已經扭曲變形、新的肌肉慣性形成, 便不可能恢復原狀, 這和男人的剪辮完全不一樣。對於那些習慣了纏足的女性, 事實上, 放足對她們意義並不大, 她們已經無法再適應大足生活了。

(二)其次在心理上,反纏足使得社會取向又再一次發生改變,放足運動對纏足女性最大的精神痛苦壓力主要是人們小腳“美”的觀念的改變以及由此引起的婚姻價值觀念的改變, 所以放足之痛更體現在心理上。

前面我們已經提到,在社會的大潮中女性自身也已開始以小腳為美,纏足是在正常不過的行為,也是她們自己認知之中的“分內之事”,這已經是她們百年來形成的一種幾乎固化的審美理念和道德觀念。《金素馨女士自述纏足經過》這則材料能很好地體現這點,這篇文章中金素馨女士由於腳不夠小而被親戚恥笑,於是她開始自己偷偷裹腳,過程也是非常讓人心酸,最後把自己的腳裹得只剩二寸九分,最後她自己卻說“遠近數村諸姊妹論足,已推予為魁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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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婦女自身也以纏足為美

可見她自己雖然覺得很痛苦,但依然以此為榮。此時大多女性她們用了一種男性評判自己的目光來審視自己,但這情況發生在當時確實不是她們能夠控制的,但是依然讓她們形成了一種打上了深深時代烙印的固化審美。而這種被強加的審美觀念在百年後,在已經固化之後卻突然被要求要徹底根除,這讓她們陷入了一種非常糾結、尷尬的狀態。

(三)在婚姻觀念上,人們從以前的“非小腳不娶”變成了追求天足,很多反纏足的組織和地方政府的條令都有不提倡,甚至是反對男子娶小腳女性的內容。對於許多女性而言, 纏足已經成為一種生活習慣。為了適應社會審美觀念, 她們都主動或被動地纏上了裹腳布, 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隨著反纏足運動的興起, “以小腳為美的觀念, 已轉變過來。一般青年的男子, 非天足女子不結婚;而一般小腳的女子, 大有嫁不出去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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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的小腳美人成了社會罪人, 纏足女性被視作“落後”的化身、被拯救的對象。突如其來的社會鉅變, 讓許多纏足女性不知所措, 給她們的內心帶來巨大的衝擊。隨著小腳“美”觀念的轉變, 小腳女子的婚姻問題逐漸成了問題。青年男子不願娶小腳女子為妻, “自高跟抬頭以後, 凡婦女為人藐視, 為人不齒, 為人遺棄, 為人離異, 其癥結鹹系一雙小腳之上。”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這淚除了纏足時的苦痛,大抵是還有放足之時的苦痛吧。

四、回顧反纏足,歷史值得反思

很長一段時間內,反纏足運動都被人們視為絕對進步,視為革除弊病的正確選擇,對這場運動的肯定,對纏足、纏足婦女的詬病也成為了理所當然。確實我們必須承認,在今天的角度看纏足確實是陋習,所以即使婦女纏足陋俗的變革是曲折的, 這種變革也確是一種不可阻擋的潮流。文明必定能取代落後, 纏足陋習的改良直至消除是歷史的必然。

不過反思這場運動,這樣轟轟烈烈、迅猛快速的變革,這種在維護女性的健康權益上還承載了落後與先進、陋習與革新等太多其他意義的浪潮,是否對廣大婦女造成了太多本可以避免的不必要傷害?

晚清至民初的反纏足運動是一個多方合力的產物,多個群體都在其中發揮了作用,包括傳教士、文人、改革家政治家、政府,以及本應該作為整個事件的主體的女性。

1、在整個反纏足運動中,纏足的女性成為了一個實實在在的邊緣群體。可是纏足婦女在反纏足運動以前並非邊緣群體,相反是當時社會主流的婦女群體,但她們在反纏足運動中及以後立即被邊緣化,她們的真實想法也在政治的浪潮聲中被吞沒。她們一直沒有得到過選擇的權利,無論是纏足還是放足,她們都只得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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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無論纏足還是反纏足,在整個事件裡,運動結果的承擔者廣大婦女從來都不是主導者。

古代婦女纏足的開始是為了迎合男性的畸形審美,為此他們不惜承受斷趾的痛苦,放棄自由蹦跳活動的基本運動機能。

而同樣,在反纏足運動的過程中,廣大的婦女群體依然不是自身的主宰。在她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傳教士、政府、改革家們就突然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反纏足運動。一時之間,流傳多年的纏足習俗就突然被視作自我殘害、落後惡俗的標誌,馬上政府就頒佈各種法令,改革家們就開始寫文發稿對此猛烈抨擊,社會上已纏足的小腳婦女就馬上成為了被人遺棄甚至咒罵的對象。可是,這整個過程中,可曾有人俯下身來去傾聽廣大婦女們的心聲,可曾有人用寶貴的筆墨去寫下那些小腳或是大腳女子的真是感受?

猛烈迅速而勢不可擋的變革潮流總是以婦女自身之外的意志來改造婦女,卻從來都未曾聽取她們的心底聲音,從來都不去顧及她們的真實感受,這樣的變革縱然是革除陋習、趨向先進的正確之舉,可這樣的變革也造成了太多本可避免的對廣大婦女的傷害。她們從來都不是主導者,她們沒有發言權,卻也沒有人真正為她們發聲,她們只能被動地去忍受苦痛、接受改造。

  • 3、對歷史的淡忘,更值得我們反思。

例如,從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隨著纏足婦女逐漸減少幾近絕跡,一些老年纏足婦女舞蹈甚至作為文化旅遊項目被地方推出,以此來作為吸引遊客、拉動旅遊的亮點。

這是多麼令人哭笑不得呵,這是多麼值得我們反思啊!我們對歷史的淡忘,就這樣輕易地抹去了古代以及近代改革浪潮中廣大婦女們曾承受過的巨大苦痛?本該是對歷史的批判卻成為了人們盈利的賣點?

三寸金蓮還是放足生長?婦女纏足與反纏足,深度剖析過後是反思

對歷史的淡忘,對歷史反思的缺失,這是多麼令人心痛和憂慮的一種狀況啊!

  • 4、對歷史的反思,不能忘卻

滄海桑田,歲月變遷。而今,無論是纏足還是反纏足,似乎都已經離我們無比遙遠。然而,當飛揚回顧這樣的歷史,從歷史的細節去貼近感受那個時代的聲音,“反思”這兩個字無數次地在我的腦海中浮現。

無論是在社會大變革的浪潮中,還是在和平時期,我們的胸懷裡是否可以有適當的人文關懷,我們對歷史和現實又是否可以適當保留一些批判的眼光?對於那些一直堅定的理所當然,我們能否跳出思維慣性,能否目光向下,關注到那些基數龐大卻又力量微弱的存在?

參考文獻:

朱長彥《試論近代“三寸金蓮”纏與放的艱難》;楊興梅《近代中國反纏足的努力與成效述略》;李又寧 / 張玉法《近代中國女權運動史料》 ;(日)岡木隆三《纏足史話》; (美)高彥頤著 苗延威譯《纏足:“金蓮崇拜”盛極而衰的演變》


文│飛揚 圖│網絡

我是飛揚,一個愛讀歷史的理工男,願以史為鑑、思考當下,關注我,讓我們在思考中共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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