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被舉報!松江這個納稅大戶“葡萄王”被罰一千多萬'

靈芝 上海 葡萄 技術 生物技術 杭州 文匯網 2019-08-10
""作假被舉報!松江這個納稅大戶“葡萄王”被罰一千多萬

用“靈芝菌絲體粉”代替“靈芝菌絲體凍乾粉”,看似雷同,實則大相徑庭。因生產的靈芝菌絲體膠囊的原料與實際不符,松江區這家註冊資本過億、重點納稅大戶的“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被松江區市場監管局罰款一千多萬元!

據悉,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靈芝菌絲體膠囊的原料與實際不符。不過,這一案件最初陷入了無庫存、無原料,留樣樣品、生產記錄、生產臺賬又毫無破綻的困局。

為此,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成立專案小組,約談舉報人核實線索研判案情後,開展全鏈條徹查。執法人員憑著敏銳的辦案嗅覺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從生產批次記錄、來料檢驗單、領料單中找到了突破口:原輔料進貨檢驗報告中原料名稱一欄赫然寫著“靈芝菌絲體粉”,跟“靈芝菌絲體凍乾粉”有何區別?是簡稱還是另有隱情?物料領料單上標註“首源”,何意?是否與松江區內的首源公司有關聯?

面對重重疑點,執法人員兵分兩路,調查取證。松江區市場監管局向原料供應商所在市場監管部門發出協查函,確定產品原料。與此同時,執法人員赴同區的原料生產企業上海首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分公司進行深入調查。

當事人委託上海首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分公司出口加工靈芝菌絲體膠囊產品,首源公司於2016年7月24日,2016年9月18日,2016年10月9日分三批次生產完成並運送至當事人處,當事人並未將上述產品出口銷售而是轉為內銷。涉案靈芝菌絲體膠囊產品中,2016年7月24日生產完成的產品由首源公司標註了20160724的生產日期,但2016年9月18日,2016年10月9日生產完成的兩批產品由當事人標註了20160724的生產日期。

上述產品的標籤均由當事人加貼,標籤標識的生產單位為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所用原料均為杭州雪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靈芝菌絲體粉,而非批准證書上批准註冊的靈芝菌絲體凍乾粉。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產品所用的原料與其批准證書不一致、將不同批次產品標註為同一生產日期、將標籤標識中的生產單位標註為委託加工企業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構成了未按註冊的產品配方要求組織生產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生產經營標籤與實際不符的食品的行為。

根據《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松江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決定,沒收違法產品葡萄王牌靈芝菌絲體膠囊(標註生產日期20160724,規格46.2g/瓶)28191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28138.01元,罰款人民幣1100216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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