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嶺南園林 國信證券 深交所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6-13

證券代碼:002717 證券簡稱:嶺南園林 公告編號:2017-070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個行權期採用自主行權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5月15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暨可行權的議案》,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91名激勵對象共221.084萬份股票期權符合行權條件可以行權,公司擬採用自主行權模式。詳情請查詢公司於2017年5月16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關於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暨可行權的公告》。

第二個可行權期的行權方式為自主行權,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權條件已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且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權相關登記申報工作,本次自主行權具體安排如下:

一、期權代碼:037691;期權簡稱:嶺南JLC1

二、行權數量:

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行權期採取自主行權的91名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數量共221.084萬份。若在行權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公司將對股票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

三、行權價格:13.18元/股(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若在行權期間公司有現金分紅,公司將對股票期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四、行權期限:

本次可行權股票期權的行權期限:2017年6月10日(因2017年6月10日至2017年6月11日為非交易日,因此,本次行權起始日順延至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

五、行權期內,公司激勵對象在符合規定的有效期內可通過選定的承辦券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自主進行申報行權。承辦券商已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業務系統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關業務操作及合規性需求。

六、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激勵對象必須在期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計劃有效期結束後,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

七、本次行權的影響

1、對公司股權結構和上市條件的影響

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不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 因此發生變化。本次股權激勵首次授予權益第二個行權期結束後,公司股權分佈仍具備上市條件。

2、對公司當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本次可行權的激勵對象共91人,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221.084萬份,如果全部行權,預計公司總股本增加2,210,840.00元,本次股票期權行權對公司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影響較小。

3、選擇自主行權模式對股票期權估值方法、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會計核算說明

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在授予日採用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來計算期權的公允價值,由於在可行權日之前,公司已經根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在行權日,公司僅根據實際行權數量,確認股本和股本溢價,同時將等待期內確認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行權模式的選擇不會對上述會計處理造成影響,即自主行權模式不會對股票期權的定價及會計核算造成實質影響。

八、公司董事朱心寧先生、董事兼副總經理秦國權先生、董事兼董事會祕書秋天先生、副總經理張友銘先生、副總經理劉勇先生、財務總監杜麗燕女士承諾:自期權行權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賣出所持的全部公司股份(含行權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九、公司將在定期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中或以臨時報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權激勵對象變化、股票期權重要參數調整情況、激勵對象自主行權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情況等信息。

特此公告。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證券代碼:002717 證券簡稱:嶺南園林 公告編號:2017-071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

第一個行權期採用自主行權模式的公告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5月15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暨可行權的議案》,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21名激勵對象共43.56萬份股票期權符合行權條件可以行權,公司擬採用自主行權模式。詳情請查詢公司於2017年5月16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關於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

暨可行權的公告》。

第一個可行權期的行權方式為自主行權,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權條件已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且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權相關登記申報工作,本次自主行權具體安排如下:

一、期權代碼:037713;期權簡稱:嶺南JLC2

二、行權數量:

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行權期採取自主行權的21名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數量共43.56萬份。若在行權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公司將對股票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

三、行權價格:35.07元/股(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若在行權期間公司有現金分紅,公司將對股票期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四、行權期限:

本次可行權股票期權的行權期限:2017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22日止。

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不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 因此發生變化。本次股權激勵預留授予權益第一個行權期結束後,公司股權分佈仍具備上市條件。

2、對公司當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本次可行權的激勵對象共21人,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為43.56萬份,如果全部行權,預計公司總股本增加435,600.00元,本次股票期權行權對公司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影響較小。

八、公司董事、總經理宋彥君先生承諾:自期權行權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賣出所持的全部公司股份(含行權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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