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重要通知!看看哪些會影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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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臨汾發佈了最新的《臨汾市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其中涉及臨汾城市的很多方面。小編帶您看看許多備受關注的內容提點:

1、8月底前完成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逐步推動改善城市停車環境;

2、打通“斷頭路”:中大街南段、西趙路、體育街南延、迎春街南延

3、改造拓寬“瓶頸路”:解放路立交橋、印染巷等

4、大力發展地下停車場和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

5、督促無配建比例的住宅商業主體出資,異地投建同等國標配建比例的停車場地

6、建設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等違法抓拍人臉識別系統,積極探索實現對違法人員的信息曝光和違法處。2019年底前完成10個路口行人違法抓拍人臉識別系統建設。

7、對體育街南延施工路段、福利巷交叉口工程進度緩慢,施工佔用道路橫斷面70%以上的行為進行糾正,有效解決長期影響居民交通出行的違法行為。

8、對於不滿12週歲的學生,禁止騎駛自行車上下學;對於不滿16週歲的學生,禁止騎駛電動自行車上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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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具體通知:

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汾市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臨汾市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的城市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汾市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管理的系列指示精神,推動治理交通擁堵、出行難、停車難等“城市病”,不斷提升市區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電〔2019〕26號)要求,市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以“二青會”、建國70週年為節點,在市本級城市建成區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綜合整治,使城市建成區主幹路、次幹路交叉口的科學渠化率達到90%以上,車輛掉頭和左轉衝突的問題得到有效改善。“示範路”“示範區”交通管理設施規範設置率達到95%以上。推進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完善城市停車設施運營管理,8月底前完成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逐步推動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打通“微循環”,“小街巷”綜合治理調查滿意度達到60%以上。道路交通文明守法意識全面提升,“示範路”“示範區”機動車交通守法率達到95%以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守法率達到90%以上;形成 “車讓人、人快走”人車互動、互讓的良好風氣;隨機暗訪“示範路”“示範區”違法停車率低於10%,停車無序、車頭朝向不一致等停車亂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常規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規劃引領,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

1.突出規劃引領,夯實管理基礎。完善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公共交通專項規劃、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工作,為城市道路建設發展和交通綜合整治提供依據。同時,加強城市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系統規劃與改造,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間的連續性和舒適性。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和堯都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管委會配合實施)

2.優化路網結構,暢通城市道路。科學渠化城市建成區主幹路、次幹路交叉口,使車輛掉頭和左轉衝突以及道路的通暢問題得到有效改善;結合路網結構現狀,打通建成區“斷頭路”(中大街南段、西趙路、體育街南延、迎春街南延),改造拓寬“瓶頸路”(解放路立交橋、印染巷等),提升道路通達性;按照機動車、非機動車和人行道一、二、三版國標配置,實施改擴建功能不全道路,設置道路“人非”隔離,增加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寬度和舒適度,確保車流、非機動車流、人流各行其道;結合街區建設與修復工程,加大次幹道路和小街小巷交通的系統改造,發揮道路微循環系統作用;持續優化路網結構,拓寬各主幹道路輻射的全部“小街小巷”,拆除規劃紅線內影響道路暢通及安全的建築物。中心城區平均路網密度由當前4.55公里/平方公里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支路長度佔道路總長度的50%。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堯都區政府按職責分別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和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實施)

3.加強停車設施建設,改善停車環境。制定、完善本地化的停車場配建標準,大力發展地下停車場和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優先以商貿區、醫院、學校、集中居住區等區域為重點,挖掘用地潛力,在內部和周邊區域增建公共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對規劃建成的公共停車設施場所功能進行恢復,解決停車場挪作他用的問題;督促無配建比例的住宅商業主體出資,異地投建同等國標配建比例的停車場地,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車為主體、路外公共停車為輔助、路內停車收費為補充的供給結構,在建成區現有停車泊位的基礎上,增加配建停車泊位及公共停車場泊位,實現城區停車泊位總數與城區汽車保有量比值≥1.1,緩解停車壓力。

(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門和堯都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管委會配合實施)

4.注重信息系統建設,實現科技化管控。加快交通指揮中心基礎建設,建成集視頻監控、設施管理、時間採集、分析研判、信息發佈為一體的指揮系統。中心城區73個信號燈路口,可以聯網協調控制達到70%以上,50%示範道路信號燈路口有較為完善的交通流檢測設備,能為信號方案優化工作提供數據支撐。建設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等違法抓拍人臉識別系統,積極探索行人、非機動車違法數據庫與公安交管駕駛人員數據庫、公安人口信息的轉移對接,實現對違法人員的信息曝光和違法處罰。2019年底前完成10個路口行人違法抓拍人臉識別系統建設。

(市公安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5.規範城市路街名稱,優化出行環境。對城市道路、街道統一冠名,統一標準安裝街路名稱號牌,方便人民群眾。

(市民政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和堯都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管委會配合實施)

(二)圍繞重點區域,突出難點問題,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6.打造“示範路”“示範區”,全面加強管理。結合市本級城市建成區實際,打造鼓樓南北大街(堯都大酒店口-阪下口)、解放路(解放西路-解放路立交橋)、濱河東路(鑼鼓橋-平陽橋)、向陽西路、河汾路、中大街、信合西路、迎春南街、平陽南街、環城南路10條綜合治理“示範路”;打造一個綜合治理“示範區”(解放路以南、鼓樓東大街以北、鼓樓北大街以東、平陽街以西),向社會掛牌公示,同時,通過微信、微博、互聯網調查問卷的方式,掌握群眾重點關心的城市道路交通問題和需求,為進一步治理完善找準重點。“示範路”“示範區”交通管理設施規範設置率達到95%以上、所涉及平面交叉路口的科學渠化率達到100%、“機非”“人非”隔離護欄設置率達到100%;通過實施整治,機動車交通守法率達到95%以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守法率達到90%以上、城市違法停車率低於10%,因酒駕、超速、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交通擁堵指數逐年下降。

(市公安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門和堯都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管委會配合實施)

7.規範設施設置,確保各行其道。加強“二青會”場館周邊道路和“示範路”“示範區”的停車綜合治理,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佔用城市公共空間私設停車位,以及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對影響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嚴重擁緒、亂停亂放和頭朝向不一致的行為,加大查處和治理力度。加強向陽西路、鼓樓西、洪家樓、華洲路、印染巷、堯廟六個國家級環境監測站點周邊道路的管控,全程設置中心隔離護欄、“機非”“人非”隔離護欄,確保車流、非機動車流、人流各行其道。

(市公安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8.嚴格“三小車”管理,淨化交通秩序。強化城市道路“三小車”(三輪車、摩托車和超標電動四輪車)管理,開展三(四)輪的專項整治,嚴格控制“三小車”進入限時、限制通行區域行駛;嚴查無牌無證行駛、違法載人、違法裝載貨物、逆向行駛、超速行駛、製造噪音、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開展大排量摩托車及飆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飆車、噪音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市區範圍內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三輪車、殘疾人代步車(三輪)的企業和個人進行治理整頓。

(市公安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9.加強交通組織,提升管控能力。加強區域交通組織,在車流、人流較為集中的路段綜合採取單向交通、可變車道、合乘車道等措施,緩解主幹路及重要點段交通高峰期的交通擁堵,並不斷修正完善;優化重點區域交通組織,聚焦各學校、醫院、市府巷口等交通堵點、秩序亂點和動態掛賬點位,逐一明確治理目標、制定針對性方案,加強督查督辦,同步緩解“堵”和“亂”及交通安全隱患等問題;加強微觀交通組織,根據交叉口交通流量、道路參數、相關設施進行科學全面的分析,不斷優化道路交叉口和路段的精細化設計,重點解決車輛掉頭和左轉,雙向四車道(含)以上道路行人,非機動車二次過街問題;加強全域交通規劃,根據城市交通實際狀況,通過誘導、管制等宏觀調控措施引導交通需求的理性發展,均衡交通負荷的空間分佈,緩解擁堵路段、易堵路段或區域過度集中的交通壓力;科學設計各類交通流的通向和停車空間,合理利用道路資源;依法查糾查處交通違法,重點圍繞市區主次幹道堵點亂點,充分運用“罰、扣、拘”等高壓手段,加大對機動車闖紅燈等顯性違法的處罰力度,全面淨化路面通行秩序環境。

(市公安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10.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強化行業交通文明建設。督促城市物流、快遞行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的落實,加強對城區運營車輛的管理。針對傢俱、建材、商貿、飯店等區域開展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統一標準,規範配送。

(市公安局牽頭,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和堯都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管委會配合實施)

(三)規範客貨運市場管理,推動綠色交通優先發展

11. 推進公交智能化建設。通過分析群眾出行規律及出行需求,在現有公交路線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合理設置公交站點,推進公交專用道路口信號燈通行優先設置。在現有公交車的基礎上,繼續投入資金,按照中小城市萬人標配增加公交車;在現有公交充電樁基礎上增設充電樁,滿足公交運行需求;在符合條件道路上,科學合理增設公交專用道,公交專用道里程不低於城市道路總里程的20%;不斷提升公交運行效率和公交車道聯網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由當前15.5%提升到20%以上;市區公共交通車輛發車間隔時間達75%以上;高峰期內,公共汽車運送乘客的平均運營速度由當前16公里/小時提高到20公里/小時以上,建成區設置公交港灣式站臺數量達30%以上;公交服務滿意率達80%以上。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12. 規範巡遊、網約出租車經營服務行為。查處非法從事出租經營及其他違法行為,維護出租汽車市場秩序,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嚴格出租車駕駛人的准入條件和懲處機制,對有違反相關規定和法律行為的,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四)規範市容市貌,清理影響道路暢通的行為

13.實施綜合治理,清理違法佔道。規範向陽西路等示範區域內影響道路暢通的店外經營,取締流動攤點,綜合治理60%以上;加大財神樓、青獅街等次幹道路商業區佔道經營的查處,保證市區次幹交通安全暢通;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整治遊街商販、街面門店外堆放物品、店外經營、私佔道路資源行為,規範市區幹線、街巷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通行、停放秩序;依法嚴格取締佔道經營、以路為市、私設路障、私佔資源等現象,確保小街巷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的暢通;加強對城市道路周邊經市政府批准的集貿市場的管理,規範經營者的交通行為,解決亂擺亂放等問題;醫院、學校、火車站等重點區域200米範圍內不得擺攤設點,緩解重要交通樞紐高峰期交通壓力;整合夜市攤點,規劃集中統一場地實施規範管理,解決城市道路夜市散亂差、髒亂汙問題。

(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14.規範非機動車輛停放,打造整潔道路交通環境。在線路集中的公交站點、商場門口、居民小區密集地設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和公共自行車的投放和停放站點,完善配套管理設施,規範通行停放秩序,解決非機動車通行停放秩序不規範的問題。

(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15.規範特種作業,樹立行業形象。加強對灑水作業車、垃圾清運車輛無牌、無保險、駕駛人員無證的管理;非交通高峰期或夜間清掃交通安全護欄及路面拋灑、汙物等;對市區遮擋信號燈影響道路通行能力的樹木及綠化帶進行修剪或拆移。 (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住建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16.完善佔道施工審批,減少通行影響。不斷完善城市道路施工建設項目審批制度,評估建設項目對城市交通的影響,監督檢查佔道施工項目建設進度,提高施工效率,設置安全設施,保障居民出行安全,降低涉路施工期間對道路交通組織和安全的影響。對體育街南延施工路段、福利巷交叉口工程進度緩慢,施工佔用道路橫斷面70%以上的行為進行糾正,有效解決長期影響居民交通出行的違法行為。

(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和堯都區政府、臨汾經濟開發管委會配合實施)

(五)疏散集中人流,建立交通安全教育長效機制

17.疏散特定人群,緩解重點區域交通壓力。對人流相對集中的學校、醫院採取疏散措施,通過實施錯時上放學、線上簽約就醫、分時定向組織體檢等方式,有效緩解重點區域的交通壓力。

(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分別牽頭,市公安局等部門和堯都區政府配合實施)

18.強化學生安全教育,培樹文明交通新生代。開展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工作,編制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手冊,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建立交通安全教育長效機制,培養一代具有高級交通文明素質的時代新人;加強在校學生的安全出行教育。對於不滿12週歲的學生,禁止騎駛自行車上下學;對於不滿16週歲的學生,禁止騎駛電動自行車上下學;通過“小手拉大手”宣傳活動,呼籲學生家長加強交通安全意識,杜絕在馬路上騎駛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違法佔用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文明守法意識,做到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市教育局牽頭,市公安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19.關愛殘疾人交通安全,共同維護交通秩序。教育引導殘疾人要依法經營,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對殘疾人反映的有關合法合理性問題和要求,積極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幫助解決,化解矛盾,消除不穩定因素。

(市殘聯牽頭,市衛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具體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三微一端一抖”等媒體廣泛宣傳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重要意義和相關要求,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秩序,積極配合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為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至12月底)

1.開展排查摸底。對市區擁堵路段、擁堵點、亂點及路口交通指示燈配時、交通設施設置情況進行摸底。根據排查結果,結合擁堵點、亂點、路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一路一策、一段一策、一點一策的整改措施。

2.開展創建“示範路”“示範區”活動。以解放路、鼓樓東大街為重點,在市區大力開展“示範路”“示範區”創建活動,以此推動全域道路交通的規範化建設。通過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推動其他街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3.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常態嚴管態勢,持續開展常態化交通違法整治,嚴厲打擊闖紅燈、套牌假牌、酒駕醉駕、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路口秩序集中整治,重點查處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行人、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等五種交通違法行為,以“人快走”為重點,開展“車讓人、人快走”人車互動主題行動,引導行人、非機動車安全快速通過路口,進一步提高交叉路口通行效率。

4.開展亂點堵點大清理活動。根據排查結果,列出整改清單,實施責任到位,制定出“一點一策”道路交通組織優化措施,儘快完善標誌標線、設置禁令、警示、隔離欄;在市區道路安裝交通隔離護欄、建設道路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

5.開展違法佔道清理行為。相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對亂停亂放、擺攤設點等違法佔道行為進行全面清理,加大處罰整治力度,建立長效鞏固機制,確保道路暢通有序。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0年上半年)

按照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的要求,認真總結提煉整治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制定完善城市規劃、綜合交通規劃以及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佈局等各項專業規劃,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將其轉化為制度機制,通過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構建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本次城市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活動,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樹立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舉措。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臨汾市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統一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履職盡責、周密部署,做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同時,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嚴厲打擊整治期間的暴力抗法行為,共同抓好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堅決杜絕搪塞敷衍、推諉扯皮。

(二)充分動員,群策群治。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完善專家諮詢和社會公示制度,主動徵求社會各界對城市道路交通問題及治理對策的意見建議。建立交通自治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單位的自我約束和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購買社會化交通工程諮詢與技術服務的機制,為研究城市交通管理政策、提出專業化設計方案、開展交通管理日常技術服務和維護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統提供服務支撐,推動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三)創新方法,統籌推進。各部門要立足我市發展空間佈局和功能區劃分,全面準確掌握各類道路交通要素基礎數據,科學分析當前問題瓶頸,準確把握道路交通發展趨勢,創新工作方法,為道路規劃設計、路網結構優化、交通組織干預、道路事故預防、智能化交通管控等提供決策依據。

(四)廣泛宣傳,正確引導。各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繫,積極組織駐臨各新聞媒體記者,採取深入整治現場採訪等形式,配合專項整治活動採訪報道。要在電視臺、電臺、《臨汾日報》開設的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專版上,定期製播交通安全宣傳專題及“文明交通通行計劃”內容,充分利用媒體宣傳渠道曝光交通違法行為,配合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各項工作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五)暢通信息,認真總結。對在本次整治中出現的工作亮點要做好相關的信息報送。整治結束後,各單位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宋懷鎖,電話:2168909,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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