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委編辦多措並舉做好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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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創新和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提高綜合行政執法效能,根據中央、省、市關於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部署,東營市利津縣委編辦堅持從實際出發,多措並舉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一是統籌推進,紮實推進綜合執法。在完成前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任務的基礎上,結合黨政機構改革,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市場監管、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的部署,落實省委有關要求,各領域保留一支執法隊伍,所有執法職責都由執法機構承擔。持續推進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改革,不“翻燒餅”,不走“回頭路”,進一步調整優化執法職能和執法隊伍,更進一步將全縣的城市管理、住房城鄉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水利、國土資源、文化、商務、人防等10個領域全部執法職責劃入縣綜合行政執法隊伍。

二是強化措施,積極探索“局隊合一”。大力推行“局隊合一”管理體制,全縣總體保留8支行政執法隊伍,保留執法隊伍的部門其他機構不再承擔執法職責,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印發綜合行政執法局“三定”規定,明確機構編制事項。整合設立的執法機構都低於主管部門規格,執法隊伍人、財、物由局統一管理,統一以主管部門名義執法,壓實主管部門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和加強隊伍建設的責任。整合現有派駐力量,健全綜合執法體系向鄉鎮(街道)延伸機制。

三是嚴格管理,規範鎖定人員編制。結合機構改革,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有序整合執法隊伍,理順執法隊伍人員配置。全面梳理執法隊伍人員編制情況,鎖定執法人員編制底數,加強執法隊伍領導幹部配備,加強一線執法人員工作力量。 (樑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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